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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退夥

鎖定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是合夥人自己沒有打算要退夥,但是由於法律規定的事由出現,不得不退夥。
中文名
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
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
根    據
合夥企業法第48條規定
個    人
喪失償債能力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48條規定 [1]  ,當然退夥的客觀情況有:
①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④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⑤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並不必然導致退夥。此種情形下,若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該合夥人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但是,如果未能取得其他合夥人的一致同意,則該合夥人退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