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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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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虛篇》是漢代道家思想的重要傳承者王充創作的一篇散文。出自《論衡》。
作品名稱
異虛篇
創作年代
漢代
作品體裁
散文
作    者
王充
出    處
論衡

異虛篇作品原文

異虛篇
殷高宗之時,桑谷俱生於朝,七日而大拱。高宗召其相而問之,相曰:“吾雖知之,弗能言也。”問祖己,祖己曰:“夫桑谷者,野草也,而生於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駭,側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義,興滅國,繼絕世,舉佚民。桑谷亡。三年之後,諸侯以譯來朝者六國,遂享百年之福。高宗,賢君也,而感桑谷生。而問祖己,行祖己之言,修政改行。桑谷之妖亡,諸侯朝而年長久。修善之義篤,故瑞應之福渥。此虛言也。
祖己之言“朝當亡”哉!夫朝之當亡,猶人當死。人慾死,怪出。國欲亡,期盡。人死命終,死不復生,亡不復存。祖己之言政,何益於不亡?高宗之修行,何益於除禍?夫家人見兇修善,不能得吉;高宗見妖改政,安能除禍?除禍且不能,況能招致六國,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於命之夭壽,不在行之善惡;國之存亡,在期之長短,不在於政之得失。案祖己之佔,桑谷為亡之妖,亡象已見,雖修孝行,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魯昭公之時,瞿鵒來巢。師己採文、成之世童謠之語,有瞿鵒之言,見今有來巢之驗,則佔謂之兇。其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出於齊,國果空虛,都有虛驗。故野鳥來巢,師己處之,禍竟如佔。使昭公聞師己之言,修行改政為善,居高宗之操,終不能消。何則?瞿鵒之謠已兆,出奔之禍已成也。瞿鵒之兆,已出於文、成之世矣。根生,葉安得不茂?源發,流安得不廣?此尚為近,未足以言之。夏將衰也,二龍戰於庭,吐漦而去,夏王櫝而藏之。夏亡,傳於殷;殷亡,傳於周,皆莫之發。至幽王之時,發而視之,漦流於庭,化為玄黿,走入後宮,與婦人交,遂生褒姒。褒姒歸周,歷王惑亂,國遂滅亡。幽、歷王之去夏世,以為千數歲,二龍戰時,幽、厲、褒姒等未為人也。周亡之妖,已出久矣。妖出,禍安得不就?瑞見,福安得不至?若二龍戰時言曰:“餘褒之二君也。”是則褒姒當生之驗也。龍稱褒,褒姒不得不生,生則厲王不得不惡,惡則國不得不亡。徵已見,雖五聖十賢相與卻之,終不能消。善惡同實:善祥出,國必興;惡祥見,朝必亡。謂惡異可以善行除,是謂善瑞可以惡政滅也。
河源出於崑崙,其流播於九河。使堯、禹卻以善政,終不能還者,水勢當然,人事不能禁也。河源不可禁,二龍不可除,則桑谷不可卻也。王命之當興也,猶春氣之當為夏也。其當亡也,猶秋氣之當為冬也。見春之微葉,知夏有莖葉。睹秋之零實,知冬之枯萃。桑谷之生,其猶春葉秋實也,必然猶驗之。今詳修政改行,何能除之?夫以周亡之祥,見於夏時,又何以知桑谷之生,不為紂亡出乎!或時祖己言之,信野草之佔,失遠近之實。高宗問祖己之後,側身行道,六國諸侯偶朝而至,高宗之命自長未終,則謂起桑谷之問,改行修行,享百年之福矣。夫桑谷之生,殆為紂出,亦或時吉而不兇,故殷朝不亡,高宗壽長。祖己信野草之佔,謂之當亡之徵。
漢孝武皇帝之時,獲白麟戴兩角而共牴,使謁者終軍議之。軍曰:“夫野獸而共一角,象天下合同為一也。”麒麟野獸也,桑谷野草也,俱為野物,獸草何別?終軍謂獸為吉,祖己謂野草為兇。高宗祭成湯之廟,有蜚雉升鼎而雊。祖己以為遠人將有來者,説《尚書》家謂雉兇,議駁不同。且從祖己之言,雉來吉也,雉伏於野草之中,草覆野鳥之形,若民人處草廬之中,可謂其人吉而廬兇乎?民人入都,不謂之兇,野草生朝,何故不吉?雉則民人之類。如謂含血者吉,長狄來至,是吉也,何故謂之兇?如以從夷狄來者不吉,介葛盧來朝,是兇也。如以草木者為兇,朱草、蓂莢出,是不吉也。朱草、蓂莢,皆草也,宜生於野,而生於朝,是為不吉。何故謂之瑞?一野之物,來至或出,吉凶異議。朱草莢善草,故為吉,則是以善惡為吉凶,不以都野為好醜也。周時天下太平,越嘗獻雉於周公。高宗得之而吉。雉亦草野之物,何以為吉?如以雉所分有似於士,則麏亦仍有似君子;公孫術得白鹿,佔何以兇?然則雉之吉凶未可知,則夫桑谷之善惡未可驗也。桑谷或善物,象遠方之士將皆立於高宗之朝,故高宗獲吉福,享長久也。
説災異之家,以為天有災異者,所以譴告王者,信也。夫王者有過,異見於國;不改,災見草本;不改,災見於五穀;不改,災至身。左氏《春秋傳》曰:“國之將亡,鮮不五稔。”災見於五穀,五穀安得熟?不熟,將亡之徵。災亦有且亡五穀不熟之應。天不熟,或為災,或為福。禍福之實未可知,桑谷之言安可審?論説之家著於書記者皆雲:“天雨谷者兇。”傳書曰:“蒼頡作書,天雨谷,鬼夜哭。”此方兇惡之應。和者,天用成谷之道,從天降而和,且猶謂之善,況所成之谷從雨下乎!極論訂之,何以為兇?夫陰陽和則谷稼成,不則被災害。陰陽和者,谷之道也,何以謂之兇?絲成帛,縷成布。賜人絲縷,猶為重厚,況遺人以成帛與織布乎?夫絲縷猶陰陽,帛布猶成谷也。賜人帛,不謂之惡,天與之谷何,故謂之兇?夫雨谷吉凶未可定,桑谷之言未可知也。
使暢草生於周之時,天下太平,人來獻暢草。暢草亦草野之物也,與彼桑谷何異?如以夷狄獻之則為吉,使暢草生於周家,肯謂之善乎?夫暢草可以熾釀,芬香暢達者,將祭灌暢降神。設自生於周朝,與嘉禾、朱草、蓂莢之類不殊矣。然則桑亦食蠶,蠶為絲,絲為帛,帛為衣。衣以入宗廟為朝服,與暢無異。何以謂之兇?衞獻公太子至靈台,蛇繞左輪。御者曰:“太子下拜,吾聞國君之子,蛇繞車輪左者速得國。”太子遂不下,反乎舍。御人見太子,太子曰:“吾聞為人子者,盡和順於君,不行私慾,共嚴承令,不逆君安。今吾得國,是君失安也。見國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得國而拜,其非君欲。廢子道者不孝,逆君欲則不忠。而欲我行之,殆欲吾國之危明矣。”投殿將死,其御止之,不能禁,遂伏劍而死。夫蛇繞左輪,審為太子速得國,太子宜不死,獻公宜疾薨。今獻公不死,太子伏劍,御者之佔,俗之虛言也。或時蛇為太子將死之妖,御者信俗之佔,故失吉凶之實。夫桑谷之生,與蛇饒左輪相似類也。蛇至實兇,御者以為吉。桑谷實吉,祖己以為兇。
禹南濟於江,有黃龍負舟。舟中之人五色無主。禹乃嘻笑而稱曰:“我受命於天,竭力以勞萬民。生,寄也;死,歸也。何足以滑和,視龍猶蝘蜓也。”龍去而亡。案古今龍至皆為吉,而禹獨謂黃龍兇者,見其負舟,舟中之人恐也。夫以桑谷比於龍,吉凶雖反,蓋相似。野草生於朝,尚為不吉,殆有若黃龍負舟之異。故為吉而殷朝不亡。
晉文公將與楚成王戰於城濮,彗星出楚。楚操其柄,以問咎犯,咎犯對曰:“以彗鬥,倒之者勝。”文公夢與成王博,成王在上,盬其腦。問咎犯,咎犯曰:“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戰必大勝。”文公從之,大破楚師。向令文公問庸臣,必曰不勝。何則?彗星無吉,搏在上無兇也。夫桑谷之佔,佔為兇,猶晉當彗末,博在下為不吉也。然而吉者,殆有若對彗見天之詭。故高宗長久,殷朝不亡。使文公不問咎犯,咎犯不明其吉,戰以大勝,世人將曰:“文公以至賢之德,破楚之無道。天雖見妖,卧有兇夢,猶滅妖消兇以獲福。”殷無咎犯之異知,而有祖己信常之佔,故桑谷之文,傳世不絕,轉禍為福之言,到今不實。 [1] 

異虛篇作者簡介

王充(27年~約97年),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今屬浙江),他的祖先從魏郡元城遷徙到會稽。王充以道家的自然無為為立論宗旨,以“天”為天道觀的最高範疇。以“氣”為核心範疇,由元氣、精氣、和氣等自然氣化構成了龐大的宇宙生成模式,與天人感應論形成對立之勢。其在主張生死自然、力倡薄葬,以及反叛神化儒學等方面彰顯了道家的特質。他以事實驗證言論,彌補了道家空説無着的缺陷。是漢代道家思想的重要傳承者與發展者。《論衡》是王充的代表作品,也是中國歷史上一部不朽的無神論著作。 [2] 
參考資料
  • 1.    (東漢)王充著;陳蒲清點校. 論衡[M]. 長沙:嶽麓書社, 1991.08.072
  • 2.    許威漢,範能船編寫. 歷代著名作家簡介[M]. 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0.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