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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叔時

鎖定
申叔時,春秋楚莊王(-614至-591在位)時人,楚國公族,老於申(致仕退休)。其事蹟俱見春秋內傳、春秋外傳。申,今河南省信陽市,周初,武王封姜姓(伯夷之後)於此,由於周武王取姜太公之女(邑姜)為正妃,故而諸姜皆周諸天子之舅也。周平王(-770至-720)之時,楚滅申,始為楚域。
本    名
申叔時
所處時代
春秋時期
身    份
楚國公族
記錄文獻
春秋內傳

申叔時魯宣公十一年

申 河南省 南陽市 申 河南省 南陽市
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慄門,因縣陳,陳侯在晉。申叔時使於齊,反,覆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書有禮也。
【註釋】
1.楚子,楚莊王(-614至-591在位)。春秋大義,以一字為褒貶。楚僭稱王,故春秋貶其曰子。
2.陳,今河南省淮陽縣周武王封舜之後媯滿於此。
3.動,勸也。勸,勉也。勸善懲惡
4.少西,徵舒之祖,字子夏。
5.轘諸慄門。轘(音換),車裂也。慄門,陳城門。
6.縣陳,滅陳,以為楚縣。
7.讓,責也。
8.女,音汝。
9.儕,音柴,等輩也。
10.取諸其懷而與之,奪人之物又還之,勝於不還也。
11.鄉取一人,示討夏氏所獲,取一人以歸楚,而成一州,故謂之夏州。

申叔時魯成公十六年

晉侯將伐鄭,楚子救鄭,司馬將中軍,令尹將左,右尹子辛將右,過申,子反入見申叔時曰:師其何如?對曰:德、刑、詳、義、禮、信,戰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詳以事神,義以建利,禮以順時,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無不具,各知其極,故詩曰:立我烝民,莫匪爾極。是以神降之福,時無災害,民生敦厖,和同以聽,莫不盡力,以從上命,致死以補其闕,此戰之所由克也。今楚內棄其民,而外絕其好,瀆齊盟,而食話言,奸時以動,而疲民以逞,民不知信,進退罪也。人恤所底,其誰致死?子其勉之,吾不復見子矣。
【註釋】
1. 晉侯,晉厲公,都絳,今山西省絳縣
2. 鄭,今河南省新鄭市鄭成公之時。
3. 楚子,楚共王,共音恭,楚莊王之子。
4. 司馬子反,名側,公子側楚共王之叔。
5. 詳以事神,詳,仔細、認真。
6. 義以建利,易曰:利者,義之和也。
7. 各知其極,極,中也,無二心。
8. 立我烝民,莫匪爾極,《詩.周頌.思文》之文。烝,眾也。立,音粒,糧食,養活之意。
9. 厖,音忙,或音龐(通龐),大也。
10. 克,勝也。
11. 內棄其民,內不施惠於民。
12. 瀆齊盟,瀆,慢也。齊,音齋,敬也。
13. 食話言,信不守物。
14. 奸,音幹,本或作幹,犯也。
15. 疲民以逞,輕易用兵(是疲民也),以逞其快意。國語魯語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
16. 底,字亦作厎,至也。
17. 不復見子,言其必敗不返。

申叔時國語楚語

莊王使士亹(音偉)傅太子箴,辭曰:「臣不才,無能益焉。」曰:「賴子之善善之也。」對曰:「夫善在太子,太子欲善,善人將至;若不欲善,善則不用。故堯有丹朱,舜有商均,啓有五觀,湯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有元德也,而有奸子。夫豈不欲其善,不能故也。若民煩,可教訓。蠻、夷、戎、狄,其不賓也久矣,中國所不能用也。」王卒使傅之。
問於申叔時,叔時曰:「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教之《世》,而為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為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禮,使知上下之則;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教之《令》,使訪物官;教之《語》,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務,用明德於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廢興者,而戒懼焉;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若是而不從,動而不悛,則文詠物以行之,求賢良以翼之。悛而不攝,則身勤之,多訓典以納之,務慎惇篤以固之。攝而不徹,則明施捨以導之忠,明久長以導之信,明度量以導之義,明等級以導之禮,明恭儉以導之孝,明敬戒以導之事,明慈愛以導之仁,明昭利以導之文,明除害以導之武,明精意以導之罰,明正德以導之賞,明齊肅以耀之臨。若是而不濟,不可為也。且誦詩以輔相之,威儀以先後之,體貌以左右之,明行以宣翼之,制節義以動行之,恭敬以臨監之,勤勉以勸之,孝順以納之,忠信以發之,德音以揚之。教備而不從者,非人也。其可興乎!夫子踐位則退,自退則敬,否則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