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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戰犯
鎖定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的同盟國先後設立了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和東京國際軍事法庭,把軸心國的某些國家領導人當作首要或主要的戰爭罪犯加以逮捕、偵察、起訴、審訊和判刑。這些首要或主要的戰爭罪犯有時又被稱為“甲級戰犯”(Class A War Criminals)。
- 中文名
- 甲級戰犯
- 外文名
- クラスA戦犯
- 別 名
- A級戰犯
- 領 域
- 戰爭
甲級戰犯名詞解釋
之所以使用“甲級戰犯”的稱呼,是因為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第六條,以及《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憲章》第五條中,破壞和平罪都被列為法庭管轄權的(甲)項,即第一項,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普通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分別被列為(乙)項和(丙)項。在紐倫堡法庭受審的戈林等22名主要納粹戰犯和在東京法庭受審的東條英機等28名主要日本戰犯,都是被控主要犯有破壞和平罪或侵略罪的戰爭罪犯。因此,這些人通常被稱為“甲級戰犯”,而這兩個審判也常被稱為對德、日甲級戰犯的審判。被稱為“甲級戰犯”的大都是侵略戰爭中的元兇罪魁。他們的特徵主要有兩個:一是他們的地位很高、權力很大,屬於國家領導人的範圍;二是他們都犯有紐倫堡和東京憲章中所規定的(甲)項罪行———破壞和平的罪行,即策劃、準備、發動或實施侵略戰爭的罪行,而這種罪行是法庭所認為“最大的國際罪行”,是“包括全部禍害的總和”的罪行。
甲級戰犯戰犯分類
甲級戰犯甲級
為犯有“破壞和平、發動侵略戰爭”的戰犯。詳細控罪指:“作為領袖、組織者、鼓動者或從犯;策劃、執行計劃或秘密計劃;發動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之戰爭。”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受審的甲級戰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對個別國家發動戰爭的罪名。甲級戰犯主要為掌握決策權力的軍隊或政府中之高層。
甲級戰犯乙級
指犯有“戰爭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許或容許虐待戰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魯莽疏忽責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級戰犯同時有被控以此“戰爭罪行”。
甲級戰犯丙級
指犯有“違反人道罪行”,多數指控實際執行殺害或虐待者。
甲級戰犯戰犯名單
甲級戰犯四次提名
1945年9月11日逮捕命令(40名)。主要東條內閣閣僚被逮捕。 | ||||
小泉親彥(1945年9月13日自殺) | ||||
太田清一 | 橋田邦彥(1945年9月14日自殺) | |||
飛田時雄 | 長內茂 | 三浦宗一 | 竹內寬 | 本間雅晴(馬尼拉軍事法庭死刑判決) |
岸信介 | 鈴木薰二 | 巖村通世 | 德田久吉 | 黑田重德(馬尼拉軍事法庭終身刑罰判決) |
佐佐木薰一 | 上田良武 | - | 長濱彰(馬尼拉的軍事法庭死刑判決) | |
1945年10月22日逮捕命令(1名):安倍源基 |
1945年11月19日逮捕命令(11名) | |||||
白鳥敏夫 | 葛生能久 | 本莊繁(1945年11月20日自殺) |
1945年12月2日逮捕命令(59名) | |||||
古野伊之助 | |||||
池崎忠孝 | 石田乙五郎 | ||||
木下榮市 | 小林順一郎 | 兒玉譽士夫 | |||
水野煉太郎 | |||||
大倉邦彥 | 大野廣一 | 太田正孝 | |||
櫻井兵五郎 | 鹽野季彥 | ||||
高地茂都 | |||||
津田信吾 | 橫山雄偉 | - |
第四次戰犯提名:1945年12月6日逮捕命令(9名)。國際檢察局(IPS)追加逮捕。 | ||||
酒井忠正 | 近衞文麿(1945年12月16日自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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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3月16日逮捕命令(1名):永野修身 1946年4月7日逮捕命令(1名):岡敬純 |
甲級戰犯外國名單
1945年9月11日に逮捕命令(15名)
テイ・モン(日本佔領中的駐日緬甸國大使)、昂山(緬甸大使館陸軍武官,緬甸獨立軍組織者)、何塞·帕西亞諾·勞雷爾(日本佔領中菲律賓總統)、貝尼尼奧·阿基諾一世(菲律賓國民會議議長,前菲律賓總統貝尼尼奧·阿基諾三世的祖父)、ホルゲ・ヴァルガス(駐日菲律賓大使)、ワカタン・ウィチット(駐日並列大使)、錢德拉·鮑斯(印度獨立運動家,亞里安人義勇軍領導人)。
阿爾弗雷德·馮·克雷奇默爾(駐日德國國大使)、 阿爾弗雷德·馮·克雷奇默爾(德國大使館武官・陸軍中將)、ヨーゼフ・マイジンガー(德國大使館付警察武官)ジョシアス・パンディユンスト(東京無線電荷蘭語廣播員)、リリー・アベック(東京無線電德語廣播員)、チャールズ・H・クーサンス(東京無線電・澳大利亞人廣播員・少校,戰俘)、ジョン・ポーランド(上海無線電・澳大利亞人廣播員) 東京玫瑰·户慄鬱子(東京無線電廣播原稿員・美國人)
甲級戰犯最終審判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甲級戰犯名單荒木貞夫、板垣徵四郎、梅津美治郎、大川周明、大島浩、岡敬純、賀屋興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磯國昭、佐藤賢了、重光葵、島田繁太郎、白鳥敏夫、鈴木貞一、東鄉茂德、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永野修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廣田弘毅、星野直樹、松井石根、松岡洋右、南次郎、武藤章上述的28人於1946年4月29日被起訴。
甲級戰犯終審結果
甲級戰犯綜述
1948年11月12日,東京審判終審判決。
甲級戰犯絞刑
甲級戰犯終身監禁
甲級戰犯有期徒刑
甲級戰犯判決前病死
甲級戰犯免除追訴
大川周明(靠假裝精神異常而被免除追訴)
甲級戰犯合祀
1978年,靖國神社將以下14 人作為“昭和時代的殉難者”合祀:板垣徵四郎、梅津美治郎、木村兵太郎、 小磯國昭、白鳥敏夫、土肥原賢二、東鄉茂德、東條英機、永野修身、平沼騏一郎、廣田弘毅、松井石根、松岡洋右、武藤章。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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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麼是“甲級戰犯”-搜狐新聞中心 .搜狐[引用日期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