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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鳳山

(原國土資源部部長)

鎖定
田鳳山,男,漢族,1940年10月生,黑龍江肇源人,籍貫山東蓬萊市。197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7月參加工作,西安第二炮兵技術學院自動控制專業畢業,經濟師 [2] 
2005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田鳳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   
中文名
田鳳山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山東蓬萊
出生地
黑龍江省肇源縣
出生日期
1940年10月
畢業院校
解放軍西安第二炮兵技術學院

田鳳山人物履歷

1964年02月,任黑龍江省肇源縣義順公社中心校、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員,
1967年02月,任肇源縣革委會文教組、政工組幹事,政工組副組長,政治部副主任,宣傳組組長。
1972年07月,任肇源縣城郊公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
1977年12月,任肇源縣委常委、革委會副主任,縣委副書記、副縣長(1979年3月-1979年9月省委黨校學員;1981年2月-1981年8月瀋陽農學院進修)。
1983年09月,任肇州縣委副書記、縣長。
1985年12月,任綏化地委委員、行署副專員。
1987年02月,任綏化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1988年02月,任牡丹江市委書記(1988年6月任六屆省委委員)。
1989年04月,任黑龍江省政府副省長。
1991年08月,任哈爾濱市委書記。
1991年09月,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
1992年08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
1994年04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黨組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
1994年05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代省長、黨組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
1994年11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代省長、黨組書記。
1995年02月,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1999年12月,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
2000年03月,任國土資源部部長 [2] 
2003年03月,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任命為國土資源部部長(2003年10月 [1]  [4] 
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 [4]  ;七屆、八屆、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2] 

田鳳山人物事件

田鳳山違紀被查

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經表決通過決定,免去田鳳山的國土資源部部長職務。國務院在提請任免的文件中説,“田鳳山同志因有嚴重違紀問題,正在調查” [1] 

田鳳山依法雙開

2004年9月19日,中央紀委公佈對田鳳山嚴重違紀違法的審查結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他人所送鉅額賄賂以及禮金,摺合人民幣503萬元。中央紀委常委會建議,撤銷田鳳山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田鳳山涉嫌犯罪的問題和有關線索一併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 

田鳳山提起公訴

2005年11月28日,田鳳山涉嫌受賄一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 

田鳳山開庭受審

2005年12月13日,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受賄一案 [5]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1995年至2003年期間,被告人田鳳山利用其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省長、國土資源部部長的職務便利,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款項共計人民幣400餘萬元。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有關證據,田鳳山委託的律師到庭為其辯護,被告人田鳳山作了陳述,被告人的親屬、新聞記者及各界羣眾20多人旁聽了法庭的審理。據悉,法庭將依法進行評議,並擇日公開宣判 [5] 

田鳳山一審宣判

2005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田鳳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期間,被告人田鳳山利用其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省長、國土資源部部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36萬餘元。案發後,贓款已全部退繳。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田鳳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鑑於田鳳山因涉嫌受賄被審查後,坦白了有關部門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