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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賦徵實

鎖定
國民黨政府時期,田賦由貨幣折徵實物的辦法。抗日戰爭爆發後,由於通貨膨脹,糧價上漲。山西、福建兩省的地方政府先後於1939年和1940年將該省田賦改按戰前糧價折徵實物。其他有些省也將因賦按抗戰前一年的糧價折成糧額,再按開徵時糧價折收法幣。1941年7月,國民黨政府行政院決定各省田賦一律改徵實物,按1941年田賦正附税額法幣每元折徵稻穀2市鬥或小麥1鬥5升; 1942年提高為每元税額折徵稻穀4市鬥或小麥2鬥8升; 1943年實行棉田徵棉,每元折徵皮棉5斤; 1944年又擴大到糖類。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為發動內戰,繼續實行田賦徵實政策,並把原有地方攤派併入田賦。田賦徵實擴大了國民黨政府的財政收入,同時也大大加重了對廣大農民尤其是佃農的剝削。 [1] 
中文名
田賦徵實
創    制
嚴家淦
發生時間
1941年7月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 主編.税收大辭典.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第8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