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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芳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

鎖定
田志芳,女,土家族,1965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1985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 [1]  曾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24年4月,田志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5] 
中文名
田志芳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土家族
出生日期
1965年7月

田志芳人物履歷

1983.05--1985.09  湖南省湘西州公路局臨聘人員
1985.09--2000.11  湖南省古丈縣交通局工作(其間:1995.09--1997.12湘西州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專科函授學習)
2000.11--2005.03  湖南省古丈縣交通局戰線工會主席(副科級)(其間:2001.09--2003.12省委黨校財税管理專業本科函授學習)
2005.03--2005.09  湖南省古丈縣交通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5.09--2008.04  湖南省古丈縣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8.04--2013.01  湖南省古丈縣婦女聯合會主席
2013.01--2016.11  湖南省古丈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11--2021.10  湖南省古丈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21.10,任湖南省古丈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 [2] 

田志芳人物事件

田志芳違紀被查

2023年10月,田志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田志芳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對古丈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田志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志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私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並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任意妄為,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利慾薰心,“靠路吃路”,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交通項目資金,數額巨大;甘於被“圍獵”,與工程承攬方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便利為工程承攬方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田志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西自治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田志芳開除黨籍處分;由湘西自治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田志芳所獲榮譽

2021年4月,榮獲湖南省百萬職工重點建設項目勞動競賽優秀個人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