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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建新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鳳凰縣委原常委、縣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縣長)
鎖定
田建新人物履歷
1996.07--2001.04 州經濟管理幹部學校教師;
2001.04--2001.12 州發展計劃委重點辦科員;
2001.12--2003.10 州發展計劃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3.10--2004.11 州發展計劃委投資科副科長;
2004.11--2005.08 州發展計劃委基礎產業科科長;
2005.08--2010.10 州發展和改革委交通能源科科長;
2010.10--2011.09 州發展和改革委鐵路辦公室主任;
2011.09--2015.06 湘西地區開發辦公室主任(副處級)(其間:2012.03--2013.01掛任省開行客户處副處長;2013.07--2015.06掛職任鳳凰縣委常委、副縣長);
田建新職務任免
田建新人物事件
田建新違紀調查
田建新依法雙開
2023年8月24日,經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對鳳凰縣委原常委、縣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縣長田建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建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禮、送禮,接受服務對象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任人唯私唯利;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私利,生活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為實現利益交換,不惜損害羣眾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規舉債,加重政府債務負擔;甘於被“圍獵”,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擅權妄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競拍和回收、工程項目和保險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田建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西自治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田建新開除黨籍處分;由湘西自治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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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建新公開通報
2023年9月29日,湘西州紀委監委將查處的6起違反作風紀律規定典型問題通報如下。其中包括鳳凰縣委原常委、縣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縣長田建新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等問題。2015年至2023年,田建新在擔任鳳凰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53.7萬元及煙酒、消費卡等。先後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在三亞、西安安排的旅遊活動,相關費用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田建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田建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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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湘西州紀委監委通報5起典型,包括鳳凰縣委原常委、縣人民政府原常務副縣長田建新為親友“提籃子”提供幫助、為他人牟利等問題。2016年至2021年,田建新在擔任鳳凰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力,為特定關係人石某某在某項目電梯採購業務中“提籃子”提供幫助,幫助其獲利32.8萬元;並在土地競拍、業務承攬、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特定關係人石某某、田某等人牟取鉅額非法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田建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田建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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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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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縣政府 .鳳凰縣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0-08-14]
- 2. 石嶽兵當選鳳凰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趙海峯當選縣長 .紅網[引用日期2016-12-01]
- 3. 湘西州各縣市選舉產生新一屆黨委和紀委領導班子 .紅網[引用日期2021-08-06]
- 4. 鳳凰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田建新被查 .三湘風紀[引用日期2023-02-24]
- 5. 田建新被“雙開” .百家號[引用日期2023-08-24]
- 6. 湘西州紀委監委通報 .紅網.2023-10-08[引用日期2023-10-08]
- 7. 鳳凰縣政府門户網站 .鳳凰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十四號).2023-04-28[引用日期2023-12-08]
- 8. 湘西州紀委監委通報 .紅網.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