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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布

鎖定
田布(785年-822年),字敦禮,唐平州盧龍(今屬河北)人,田弘正子。唐朝將領。 [6] 
田弘正為節度使時,令田布掌親兵。憲宗時對淮西用兵,奉詔率兵三千進討。前後十八戰,破凌雲柵,下郾城,皆有戰功,擢授御史中丞。淮西平,拜左金吾將軍兼御史大夫。820年冬,田弘正為成德節度使,田布被任為河陽軍節度使。父子同日受命,時人榮之。至河陽,省冗將,募戰卒,寬賦勸耕,人皆安之。 [7] 
821年春,徙鎮涇原。七月,鎮州軍變,田弘正死。穆宗任其為魏博節度使,固辭不許,喪服入魏。凡將士老者,以見事之。月奉祿百萬,一不入私門,又發家資十餘萬緡,頒賜士卒。以牙將史憲誠出其麾下可任,以為先鋒兵馬使。朝急令出軍平鎮州之亂,十月引兵三萬七千討之,結壘於南宮縣之南。十二月,下敵兩柵。時幽州朱克融與王廷湊掎角拒命,河朔三鎮,素相連衡,憲誠陰有異志。軍士怯于格戰,憲誠從而間之。朝命東救深州,其眾自潰。僅統中軍八千人還魏。會諸將複議興師,將卒要其行河朔舊事,因密表陳軍情後抽刀自刎。 [7] 
敦禮
所處時代
唐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平州盧龍(今河北)
出生日期
785年
逝世日期
822年
本    名
田布
諡    號

田布歷史評價

李恆:嗟我誠臣,結其哀憤,引遷延之咎以自刻責,奮決烈之志以謝君親。白刃置於肝心,鴻毛論其生死,忠臣孝子,一舉兩全。晉稱卞氏之門,漢表屍鄉之節,比方於布,今古為鄰。況其臨命須臾,處之不撓;載形章表,益深衷悃。間使發緘,悼心疾首。從先臣於厚載,爾則無愧;睹遺像於麟閣,予何所堪!
崔鉉:弘正首以河朔入覲,奉吏員。布亦成父之命,繼以忠教,伏劍而死。
王夫之:朱克融首亂,囚張弘靖,而授以盧龍;史憲誠脅忠孝之田布以死,而授以魏博;王庭湊殺推誠平賊之田弘正,而授以成德,唐之不足以興而迤邐以亡,在此矣。 [1] 
蔡東藩:田弘正與成德有隙,不應輕徙,張弘靖有文無武,更不應輕調,一變驟起,一變復乘,至起復田布,再令遘禍,既害其父,又害其子,弘正與布,雖未嘗無失,要之皆唐廷處置失宜之弊也。 [2] 

田布史書記載

田布舊唐書

布,弘正第三子。始,弘正為田季安裨將,鎮臨清,布年尚幼,知季安身世必危,密白其父帥其所鎮之眾歸朝,弘正甚奇之。及弘正節制魏博,布掌親兵,國家討淮、蔡,布率偏師隸嚴綬,軍於唐州,授檢校秘書監、兼殿中侍御史。前後十八戰,破凌雲柵,下郾城,布皆有功,擢授御史中丞。時裴度為宣撫使,嘗觀兵於沱口,賊將董重質領驍騎遽至,布以二百騎突出溝中擊之;俄而諸軍大集,賊乃退去。淮西平,拜左金吾衞將軍、兼御史大夫。十三年,丁母憂,起復舊官。十五年冬,弘正移鎮成德軍,仍以布為河陽三城懷節度使,父子俱擁節旄,同日拜命。時韓弘亦與子公武俱為節度使,然人以忠勤多田氏。
長慶元年春,移鎮涇原。其秋,鎮州軍亂,害弘正,都知兵馬使王廷湊為留後。時魏博節度使李愬病不能軍,無以捍廷湊之亂;且以魏軍田氏舊旅,乃急詔布至,起復為魏博節度使,仍遷檢校工部尚書,令布乘傳之鎮。布喪服居堊室,去旌節導從之飾;及入魏州,居喪御事,動皆得禮。其祿俸月入百萬,一無所取,又籍魏中舊產,無鉅細計錢十餘萬貫,皆出之以頒軍士。牙將史憲誠出己麾下,謂必能輸誠報效,用為先鋒兵馬使,精鋭悉委之。時屢有急詔促令進軍。十月,布以魏軍三萬七千討之,結壘於南宮縣之南。十二月,進軍,下賊二柵。時朱克融囚張弘靖,據幽州,與廷湊掎角拒命。河朔三鎮,素相連衡,憲誠陰有異志。而魏軍驕侈,怯于格戰,又屬雪寒,糧餉不給,以此愈無鬥志,憲誠從而間之。俄有詔分佈軍與李光顏合勢,東救深州,其眾自潰,多為憲誠所有,布得其眾八千。是月十日,還魏州。十一日,會諸將複議興師,而將卒益倨,鹹曰:“尚書能行河朔舊事,則死生以之;若使復戰,皆不能也。”布以憲誠離間,度眾終不為用,嘆曰:“功無成矣!”即日,密表陳軍情,且稱遺表,略曰:“臣觀眾意,終負國恩,臣既無功,不敢忘死。伏願陛下速救光顏、元翼,不然,則義士忠臣,皆為河朔屠害。”奉表號哭,拜授其從事李石。乃入啓父靈,抽刀自刺,曰:“上以謝君父,下以示三軍。”言訖而絕。時議以布才雖不足,能以死謝家國,心志決烈,得燕、趙之古風焉。穆宗聞之駭嘆,廢朝三日,詔曰:
故魏博節度使、起復寧遠將軍、檢校工部尚書、兼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賜紫金魚袋田布,朕以寡昧,臨御萬邦,威刑不能禁幹紀之徒,道化不能馴多僻之俗,致使上公罹禍,田氏銜冤。爰整旅以徂徵,每終食而浩嘆,自茲吊伐,驟歷寒暄。雖良將鋭師,率皆協力;而俟時觀釁,未即齊驅。嗟我誠臣,結其哀憤,引遷延之咎以自刻責,奮決烈之志以謝君親。白刃置於肝心,鴻毛論其生死,忠臣孝子,一舉兩全。晉稱卞氏之門,漢表屍鄉之節,比方於布,今古為鄰。況其臨命須臾,處之不撓;載形章表,益深衷悃。間使發緘,悼心疾首。從先臣於厚載,爾則無愧;睹遺像於麟閣,予何所堪!端拱崇名,職垂彝典,據斯以報,聊攄永懷。可贈尚書右僕射
布子在宥,大中年為安南都護,頗立邊功。
羣,太和八年為少府少監,充入吐蕃使,歷棣州刺史、安南都護。
牟,會昌初為豐州刺史、天德軍使,歷武寧軍節度使。大中朝為兗海節度使,移鎮天平軍。諸子皆以邊上立功,累更籓鎮,以忠義為談者所稱。 [3] 

田布新唐書

布字敦禮,幼機悟。弘正戍臨清,布知季安且危,密白父,請以眾歸朝,弘正奇之。及得魏,使布總親兵。王師誅蔡,以軍隸嚴綬,屯唐州。帝以布大臣子,或有罪,且撓法,弘正請以董畹代,而士卒愛布願留,帝乃止。凡十八戰,破凌雲柵,下郾城,以功授御史中丞。裴度輕出觀兵沱口,賊將董重質以奇兵掩擊,布伏騎數百突出薄之,諸軍繼至,賊驚引還。蔡平,入為左金吾衞將軍。諫官嘗論事帝前,同列將麾卻之,布止曰:“使天子容直臣,毋輕進。”弘正徙成德,以布為河陽節度使,父子同日受命。時韓弘與子公武亦皆領節度,而天下以忠義多田氏。布所至,必省冗將,募戰卒,寬賦勸穡,人皆安之。長慶初,徙涇原。
弘正遇害,魏博節度使李愬病不能軍,公卿議以魏強而鎮弱,且魏人素德弘正,以布之賢而世其官,可以成功。穆宗遽召布,解縗拜檢校工部尚書、魏博節度使,乘傳以行。布號泣固辭,不聽;乃出伎樂,與妻子賓客決曰:“吾不還矣!”未至魏三十里,跣行被髮,號哭而入,居堊室,屏節旄。凡將士老者,兄事之。祿奉月百萬,一不入私門,又發家錢十餘萬緡頒士卒。以牙將史憲誠出麾下可任,乃委以精鋭。時中人屢趣戰,而度支饋餉不繼,布輒以六州租賦給軍。引兵三萬進屯南宮,破賊二壘。
於是朱克融據幽州,與王廷湊唇齒。河朔三鎮舊連衡,桀驁自私,而憲誠蓄異志,陰欲乘釁,又魏軍驕,憚格戰,會大雪,師寒糧乏,軍中謗曰:“它日用兵團,粒米盡仰朝廷。今六州刮肉與鎮、冀角死生,雖尚書瘠己肥國,魏人何罪?”憲誠得間,因以搖亂。會有詔分佈軍合李光顏救深州,兵怒,不肯東,眾遂潰,皆歸憲誠,唯中軍不動。布以中軍還魏。明日,會諸將議事,眾譁曰:“公能行河朔舊事,則生死從公,不然,不可以戰。”布度眾且亂,嘆曰:“功無成矣!”即為書謝帝曰:“臣觀眾意,終且負國。臣無功,不敢忘死。願速救元翼,毋使忠臣義士塗炭於河朔。”哭授其從事李石訖,乃入,至几筵,引刀刺心曰:“上以謝君父,下以示三軍。”言訖而絕,年三十八,贈尚書右僕射,諡曰孝。 [4] 

田布逸聞趣事

唐代相國崔鉉鎮守淮南時,在常州罷官的張澤,在浙西罷官的盧耽,都在經過揚州時來拜望他。當時崔鉉正是公餘間暇,與兩們客人正在下棋時,有人來報告説,已經去世的前魏博節度使田布與一個女巫一塊來了,正寄宿在某個亭子間。崔鉉很奇怪,又説:"看來這是神靈顯驗,和平日的女巫不一樣,還是請他們到都衙官舍來住吧。"於是又讓人把巫祝召來。巫祝和神一塊拜謁崔鉉説:"謝高等崔相國。"崔鉉説,"為什麼要謝我呢?"田布的魂回答説,"我那不肖的兒子,做官時貪污受賄,不理政事,理當被處以死刑。全仗着您的佑助才使他免了一死,使我田布家祖廟香火不至斷絕,是您的大恩大德啊!"崔鉉驚奇的説,"這事可太怪了!我當相國時,夏州節度史曾奏報説銀州刺史田釸犯了貪贓罪,用私自打造的鎧甲在邊境上換馬匹和布疋。皇上一聽大怒,説:'派在邊境州府的官員本身的職責就是防盜寇的,現在田鉉竟拿軍用品資助敵人,這和造反有什麼不同?立刻交付中書有,按法嚴辦誅滅九族!'第二天,我從容地對皇上説,'田釸的罪的確應該依法嚴辦。然而,他是田弘正的孫子,是田布的兒子。田弘正在河朔首立戰功被召進皇宮晉見嘉獎,後來升了官職。田布秉他父親的美德。盡忠盡孝,最後也戰死在戰場。現在皇上想嚴辦田釸以鞏固邊防,殺了他還不如寬恕了他,以他父親爺爺的忠義事績激勵他,讓他認識自己的罪惡,戴罪立功。'皇上聽了我的話,免了他的罪,只降調到邊遠的州郡當司馬。然而,這件事我從來沒跟任何人説過,連自己現在都忘了,今天這巫祝説得卻一點也不差。"於是崔鉉就命手下的官員穿上素服祭拜了田布的陰魂,並對田布説,"你一生忠義,死得也轟轟烈烈,怎麼能被一個愚昧無知的婦人所驅使呢?",田布的魂靈説,"我曾欠這個巫婆八十萬錢,到現在我還在忍辱還她呢。"崔鉉和兩位客人以及監軍使一起湊齊了錢,還給了巫婆,田布的魂才離去。從此巫婆凡説出的事宜都不應驗。 [5] 
參考資料
  • 1.    《讀通鑑論·卷二十六·穆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1-20]
  • 2.    唐史演義:河朔再亂節使遭戕 深州撤圍侍郎申命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1-20]
  • 3.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一·列傳第九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1-20]
  • 4.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八·列傳第七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1-20]
  • 5.    《太平廣記·卷第三百一十一·神二十一》:唐相崔鉉鎮淮南。盧耽罷浙西,張擇罷常州,俱經維揚,謁鉉。鉉因暇日,與二客方奕,吏報女巫與故魏博節度史田布偕至,泊逆旅某亭者。鉉甚異之,復曰:“顯驗,與他巫異,請改舍于都候之解。”鉉趣召巫者至,乃與神迭拜,曰:“謝相公。”鉉曰:“何謝?”神答曰:“布有不肖子,黷貨無厭,郡事不治。當犯大辟,賴公陰德免焉。使布之家廟血食不絕者,公之恩也。”鉉矍然曰:“異哉。鉉為相日,夏州節度奏銀州刺史田釸犯贓罪,私造鎧甲,以易市邊馬布帛。帝赫怒曰:‘贓自別議。且委以邊州,所宜防盜。以甲資敵,非反而何?’命中書以法論,將赤其族。翌日,鉉從容言於上曰:‘釸贓罪自有憲章。然是弘正之孫,田布之子。弘正首以河朔入覲,奉吏員。布亦成父之命,繼以忠教,伏劍而死。今若行法以固邊圉,未若因事弘貸,激勸忠烈。’”上意乃解。止黜授遠郡司馬。而鉉未嘗一出口於親戚私暱,已將忘之。今神之言,正是其事。“乃命廊下素服而見焉。謂之曰:”君以義烈而死,奈何區區為愚婦人所使乎?“神曰:”布嘗負此嫗八十萬錢,今方忍恥償之。“鉉與二客及監軍使幕下,共償其錢。神乃辭去,因言事不驗。
  • 6.    張文達編.中國軍事人物辭典[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8.08.第95頁
  • 7.    王者悦主編.莊樹藩,姜守鵬,安楓等副主編.中國古代軍事大辭典.北京.國防大學出版社.1991.第1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