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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質
鎖定
- 中文名
- 用地性質
- 外文名
- land usage
- 標 準
- 用地標準(GB50137-2011)
- 分 類
- 2大類、9中類、14小類
- 內 容
- 住宅和相應服務設施的用地
- 類別名稱
- 居住用地
- 類別代稱
- 大類
- 小 類
- R、A
用地性質分類
城市建設用地的性質分類:
用地性質詳細分類
類別代稱 | 類別名稱 | 內容 | ||
大類 | 中類 | 小類 | ||
R 居住用地 | - | - | 居住用地 | 住宅和相應服務設施的用地 |
R1 | - | 一類居住用地 | 設施齊全、環境良好,以低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 |
R11 | 住宅用地 | 住宅建築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遊園等用地 | ||
R12 | 服務設施用地 |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衞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 ||
R2 | - | 二類居住用地 | 設施較齊全、環境較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用地 | |
R21 | 住宅用地 | 住宅建築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遊園等用地 | ||
R22 | 服務設施用地 |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衞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 ||
R3 | - | 三類居住用地 | 設施較欠缺、環境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簡陋住區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區、臨時住宅等用地 | |
R31 | 住宅用地 | 住宅建築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及小遊園等用地 | ||
R32 | 服務設施用地 |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衞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 ||
A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 - | -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 行政、文化、教育、體育、衞生等機構和設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 |
A1 | - | 行政辦公用地 | 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辦公機構及其相關設施用地 | |
A2 | - | 文化設施用地 | 圖書、展覽等公共文化活動設施用地 | |
A21 | 圖書展覽設施用地 | 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科技館、紀念館、美術館和展覽館、會展中心等設施用地 | ||
A22 | 文化活動設施用地 | 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設施用地 | ||
A3 | - | 教育科研用地 | 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小學、科研事業單位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為學校配建的獨立地段的學生生活用地 | |
A31 | 高等院校用地 | 大學、學院、專科學校、研究生院、電視大學、黨校、幹部學校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軍事院校用地 | ||
A32 | 中等專業學校用地 |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屬於普通中學內的職業高中用地 | ||
A33 | 中小學用地 | 中學、小學用地 | ||
A34 | 特殊教育用地 | 聾、啞、盲人學校及工讀學校等用地 | ||
A35 | 科研用地 | 科研事業單位用地 | ||
A4 | - | 體育用地 | 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學校等機構專用的體育設施用地 | |
A41 | 體育場館用地 | 室內外體育運動用地,包括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各類球場及其附屬的業餘體校等用地 | ||
A42 | 體育訓練用地 | 為各類體育運動專設的訓練基地用地 | ||
A5 | - | 醫療衞生用地 | 醫療、保健、衞生、防疫、康復和急救設施等用地 | |
A51 | 醫院用地 | 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等用地 | ||
A52 | 衞生防疫用地 | 衞生防疫站、專科防治所、檢驗中心和動物檢疫站等用地 | ||
A53 | 特殊醫療用地 | 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用地 | ||
A59 | 其他醫療衞生用地 | 急救中心、血庫等用地 | ||
A6 | - |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 為社會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務的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福利院、養老院、孤兒院等用地 | |
A7 | - | 文物古蹟用地 | 具有保護價值的古遺蹟、古墓葬、古建築、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築、革命紀念建築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蹟用地 | |
A8 | - | 外事用地 | 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國際機構及其生活設施等用地 | |
A9 | - | 宗教設施用地 | 宗教活動場所用地 | |
B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 | -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商業、商務、娛樂康體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 |
B1 | - | 商業用地 | 商業及餐飲、旅館等服務業用地 | |
B11 | 零售商業用地 | 以零售功能為主的商鋪、商場、超市、市場等用地 | ||
B12 | 批發市場用地 | 以批發為主的市場用地 | ||
B13 | 餐飲用地 | 飯店、餐廳、酒吧等用地 | ||
B14 | 旅館用地 | 賓館、旅館、招待所、服務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 ||
B2 | - | 商務設施用地 | 金融保險、藝術傳媒、技術服務等綜合性辦公用地 | |
B21 | 金融保險用地 | 銀行、證券期貨交易所、保險公司等用地 | ||
B22 | 藝術傳媒用地 | 文藝團體、影視製作、廣告傳媒等用地 | ||
B29 | 其他商務設施用地 | 貿易、設計、諮詢等技術服務辦公用地 | ||
B3 | - | 娛樂康體設施用地 | 娛樂、康體等設施用地 | |
B31 | 娛樂用地 | 劇院、音樂廳、電影院、歌舞廳、網吧以及綠地率小於65%的大型遊樂等設施用地 | ||
B32 | 康體用地 | 賽馬場、高爾夫、溜冰場、跳傘場、摩托車場、射擊場,以及通用航空、水上運動的陸域部分等用地 | ||
B4 | - |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零售加油、加氣、電信、郵政等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B41 | 加油加氣站用地 | 零售加油、加氣以及液化石油氣換瓶站用地 | ||
B49 | 其他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獨立地段的電信、郵政、供水、燃氣、供電、供熱等其他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B9 | - | 其他服務設施用地 | 業餘學校、民營培訓機構、私人診所、殯葬、寵物醫院、汽車維修站等其他服務設施用地 | |
M 工業用地 | - | - | 工業用地 | 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鐵路、碼頭和輔助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 |
M1 | - | 一類工業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 |
M2 | - | 二類工業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 |
M3 | - | 三類工業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嚴重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 |
W 物流倉儲用地 | - | - | 物流倉儲用地 | 物資儲備、中轉、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屬道路、停車場以及貨運公司車隊的站場等用地 |
W1 | - | 一類物流倉儲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物流倉儲用地 | |
W2 | - | 二類物流倉儲用地 |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物流倉儲用地 | |
W3 | - | 三類物流倉儲用地 | 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的專用倉庫用地 | |
S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 | -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業用地等內部的道路、停車場等用地 |
S1 | - | 城市道路用地 | 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 | |
S2 | - | 城市軌道交通用地 | 獨立地段的城市軌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線路、站點用地 | |
S3 | - | 交通樞紐用地 | 鐵路客貨運站、公路長途客貨運站、港口客運碼頭、公交樞紐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 |
S4 | - | 交通場站用地 | 交通服務設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揮中心、交通隊用地 | |
S41 | 公共交通設施用地 |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基地及附屬設施,公共汽(電)車首末站、停車場(庫)、保養場,出租汽車場站設施等用地,以及輪渡、纜車、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 ||
S42 | 社會停車場用地 | 獨立地段的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庫用地,不包括其他各類用地配建的停車場和停車庫用地 | ||
S9 | - | 其它交通設施用地 |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設施用地,包括教練場等用地 | |
U 公用設施用地 | - | - | 公用設施用地 | 供應、環境、安全等設施用地 |
U1 | - | 供應設施用地 | 供水、供電、供燃氣和供熱等設施用地 | |
U11 | 供水用地 | 城市取水設施、自來水廠、再生水廠、加壓泵站、高位水池等設施用地 | ||
U12 | 供電用地 | 變電站、開閉所、變配電所等設施用地,不包括電廠用地、高壓走廊下規定的控制範圍內的用地應按其地面實際用途歸類 | ||
U13 | 供燃氣用地 | 分輸站、門站、儲氣站、加氣母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輸氣管廊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制氣場用地 | ||
U14 | 供熱用地 | 集中供熱鍋爐房、熱力站、換熱站和地面輸熱管廊等設施用地 | ||
U15 | 郵政設施用地 | 郵政中心局、郵政支局、郵件處理中心、電信局、移動基站、微波站等設施用地 | ||
U16 | 廣播電視設施用地 | 廣播電視的發射、傳輸和監測設施用地,包括無線電收信區、發信區以及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差轉枱、監測站等設施用地 | ||
U2 | - | 環境設施用地 | 雨水、污水、固體廢物處理和環境保護等的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 |
U21 | 排水設施用地 |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處理、污泥處理廠等及其附屬的構築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 ||
U22 | 環衞設施用地 | 垃圾轉運站、公廁、車輛清洗站、環衞車輛停放修理廠等用地 | ||
U3 | - | 安全設施用地 | 消防、防洪等保衞城市安全的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 |
U31 | 消防設施用地 |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揮訓練中心等設施用地 | ||
U32 | 防洪設施用地 | 防洪堤、防洪樞紐、排洪溝渠等設施用地 | ||
U9 | - | 其他公用設施用地 |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設施用地,包括施工、養護、維修設施等用地 | |
G 綠地與廣場用地 | - | - | 綠地與廣場用地 | 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放空間用地 |
G1 | - | 公園綠地 | 向公眾開放,以遊憩為主要功能,兼具生態、美化、防災等作用的綠地 | |
G2 | - | 生產防護綠地 | 具有衞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綠地 | |
G3 | - | 廣場用地 | 以遊憩、紀念、集會和避險等功能為主的城市公共活動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