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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質

鎖定
中文名
用地性質
外文名
land usage
標    準
用地標準(GB50137-2011)
分    類
2大類、9中類、14小類
內    容
住宅和相應服務設施的用地
類別名稱
居住用地
類別代稱
大類
小    類
R、A

目錄

用地性質分類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9中類、14小類,而常用的用地性質實際上是指其中一小類——H11。
城市建設用地的性質分類:

用地性質詳細分類

類別代稱
類別名稱
內容
大類
中類
小類
R
居住用地
-
-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應服務設施的用地
R1
-
一類居住用地
設施齊全、環境良好,以低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築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遊園等用地
R12
服務設施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衞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R2
-
二類居住用地
設施較齊全、環境較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築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小遊園等用地
R22
服務設施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衞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R3
-
三類居住用地
設施較欠缺、環境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簡陋住區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區、臨時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築用地及其附屬道路、停車場及小遊園等用地
R32
服務設施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幼托、文化、體育、商業、衞生服務、養老助殘設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學用地
A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體育、衞生等機構和設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
A1
-
行政辦公用地
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辦公機構及其相關設施用地
A2
-
文化設施用地
圖書、展覽等公共文化活動設施用地
A21
圖書展覽設施用地
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科技館、紀念館、美術館和展覽館、會展中心等設施用地
A22
文化活動設施用地
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設施用地
A3
-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小學、科研事業單位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為學校配建的獨立地段的學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學、學院、專科學校、研究生院、電視大學、黨校、幹部學校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軍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專業學校用地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屬於普通中學內的職業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學用地
中學、小學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聾、啞、盲人學校及工讀學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業單位用地
A4
-
體育用地
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學校等機構專用的體育設施用地
A41
體育場館用地
室內外體育運動用地,包括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各類球場及其附屬的業餘體校等用地
A42
體育訓練用地
為各類體育運動專設的訓練基地用地
A5
-
醫療衞生用地
醫療、保健、衞生、防疫、康復和急救設施等用地
A51
醫院用地
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等用地
A52
衞生防疫用地
衞生防疫站、專科防治所、檢驗中心和動物檢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醫療用地
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用地
A59
其他醫療衞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庫等用地
A6
-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為社會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務的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福利院、養老院、孤兒院等用地
A7
-
文物古蹟用地
具有保護價值的古遺蹟、古墓葬、古建築、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築、革命紀念建築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蹟用地
A8
-
外事用地
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國際機構及其生活設施等用地
A9
-
宗教設施用地
宗教活動場所用地
B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商業、商務、娛樂康體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
B1
-
商業用地
商業及餐飲、旅館等服務業用地
B11
零售商業用地
以零售功能為主的商鋪、商場、超市、市場等用地
B12
批發市場用地
以批發為主的市場用地
B13
餐飲用地
飯店、餐廳、酒吧等用地
B14
旅館用地
賓館、旅館、招待所、服務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2
-
商務設施用地
金融保險、藝術傳媒、技術服務等綜合性辦公用地
B21
金融保險用地
銀行、證券期貨交易所、保險公司等用地
B22
藝術傳媒用地
文藝團體、影視製作、廣告傳媒等用地
B29
其他商務設施用地
貿易、設計、諮詢等技術服務辦公用地
B3
-
娛樂康體設施用地
娛樂、康體等設施用地
B31
娛樂用地
劇院、音樂廳、電影院、歌舞廳、網吧以及綠地率小於65%的大型遊樂等設施用地
B32
康體用地
賽馬場、高爾夫、溜冰場、跳傘場、摩托車場、射擊場,以及通用航空、水上運動的陸域部分等用地
B4
-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零售加油、加氣、電信、郵政等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B41
加油加氣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氣以及液化石油氣換瓶站用地
B49
其他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獨立地段的電信、郵政、供水、燃氣、供電、供熱等其他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B9
-
其他服務設施用地
業餘學校、民營培訓機構、私人診所、殯葬、寵物醫院、汽車維修站等其他服務設施用地
M
工業用地
-
-
工業用地
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鐵路、碼頭和輔助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
M1
-
一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M2
-
二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M3
-
三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嚴重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工業用地
W
物流倉儲用地
-
-
物流倉儲用地
物資儲備、中轉、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屬道路、停車場以及貨運公司車隊的站場等用地
W1
-
一類物流倉儲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物流倉儲用地
W2
-
二類物流倉儲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環境有一定干擾、污染和安全隱患的物流倉儲用地
W3
-
三類物流倉儲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的專用倉庫用地
S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業用地等內部的道路、停車場等用地
S1
-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
S2
-
城市軌道交通用地
獨立地段的城市軌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線路、站點用地
S3
-
交通樞紐用地
鐵路客貨運站、公路長途客貨運站、港口客運碼頭、公交樞紐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S4
-
交通場站用地
交通服務設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揮中心、交通隊用地
S41
公共交通設施用地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基地及附屬設施,公共汽(電)車首末站、停車場(庫)、保養場,出租汽車場站設施等用地,以及輪渡、纜車、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S42
社會停車場用地
獨立地段的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庫用地,不包括其他各類用地配建的停車場和停車庫用地
S9
-
其它交通設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設施用地,包括教練場等用地
U
公用設施用地
-
-
公用設施用地
供應、環境、安全等設施用地
U1
-
供應設施用地
供水、供電、供燃氣和供熱等設施用地
U11
供水用地
城市取水設施、自來水廠、再生水廠、加壓泵站、高位水池等設施用地
U12
供電用地
變電站、開閉所、變配電所等設施用地,不包括電廠用地、高壓走廊下規定的控制範圍內的用地應按其地面實際用途歸類
U13
供燃氣用地
分輸站、門站、儲氣站、加氣母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輸氣管廊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制氣場用地
U14
供熱用地
集中供熱鍋爐房、熱力站、換熱站和地面輸熱管廊等設施用地
U15
郵政設施用地
郵政中心局、郵政支局、郵件處理中心、電信局、移動基站、微波站等設施用地
U16
廣播電視設施用地
廣播電視的發射、傳輸和監測設施用地,包括無線電收信區、發信區以及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差轉枱、監測站等設施用地
U2
-
環境設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體廢物處理和環境保護等的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U21
排水設施用地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處理、污泥處理廠等及其附屬的構築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U22
環衞設施用地
垃圾轉運站、公廁、車輛清洗站、環衞車輛停放修理廠等用地
U3
-
安全設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衞城市安全的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用地
U31
消防設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揮訓練中心等設施用地
U32
防洪設施用地
防洪堤、防洪樞紐、排洪溝渠等設施用地
U9
-
其他公用設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設施用地,包括施工、養護、維修設施等用地
G
綠地與廣場用地
-
-
綠地與廣場用地
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等公共開放空間用地
G1
-
公園綠地
向公眾開放,以遊憩為主要功能,兼具生態、美化、防災等作用的綠地
G2
-
生產防護綠地
具有衞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綠地
G3
-
廣場用地
以遊憩、紀念、集會和避險等功能為主的城市公共活動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