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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移書據

鎖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時所書立的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税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税。 [1] 
中文名
產權轉移書據
構    成
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術語簡介
所稱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收範圍,是指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幷包括個人無償贈送不動產所簽訂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當納税人完税後,税務機關(或其他徵收機關)應在納税人印花税完税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
補充:
1、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單、卡、書、表、)
2、未兑現的合同也要交税
3、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用收據發票納税
4、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税依據為所載金額
參考資料
  • 1.    嶽松.財政與税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