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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的經濟分析

鎖定
《產權的經濟分析》是經濟學家約拉姆·巴澤爾創作的經濟學著作,於1989年首次出版。 [1] 
《產權的經濟分析》以產權和交易成本兩個基本概念為基礎,提出了全書的理論框架。巴澤爾認為,個人對資產的產權由消費這些資產、從這些資產中取得收人和讓渡這些資產的權利或權力構成。在提出產權的概念後,巴澤爾指出,產權不是絕對的,不是永久不變的。在對產權作出刻畫之後,巴澤爾提出了全書中第二個重要概念——交易成本,他把交易成本定義為:“與轉讓、獲取和保護產權有關的成本”。 [1] 
作品名稱
產權的經濟分析
外文名
Contemporary economics series
作    者
約拉姆·巴澤爾
類    別
經濟學
字    數
153000
首版時間
1989年

產權的經濟分析內容簡介

《產權的經濟分析》第一版中,第1章簡要介紹了巴澤爾的產權經濟分析的模型。第2章是對政府價格控制行為的分析,比一般的福利分析更為深刻。第3章是對租佃合同、工資合同、分成合同的產權分析。第4章是對企業組織規模的分析。第5章介紹了權力的形成與變動。第6章以巴澤爾自己的理論分析了奴隸制這種曾經的制度,他關注的是奴隸制度為什麼會消失。第7章講的是對產權的限制問題。第8章講的是產權與非市場機制配置的關係。第9章介紹了產權理論在其他方面的運用,如反壟斷、盜竊、發明、價格信息等。 [2] 
《產權的經濟分析》第一版出版以後,作者繼續研究經濟組織和政治經濟學方面的內容。這些新的研究主要體現在第二版的第5和第6章內容中。同時,作者也將分割產權的內容從原來的關於企業的內容中單獨分離出來,形成獨立的一章,即第4章。同時,在第5章老企業和新組織中,作者又增添了不少新的內容。在第6章,作者簡要地分析了產權的形成以及國家的起源。 [3] 

產權的經濟分析作品目錄

導論
1 產權模型
1.1 界定經濟權利和法律權利
1.2 商品所有權的分割
1.3 影響所有權配置的因素
1.4 個人權利和經濟組織之間的關係
1.5 產權模型的運作特點
1.6 產權方法與瓦爾拉斯模型
1.7 產權方法的特色
2 公共領域:排隊配給與價格控制
2.1 排隊配給
2.2 價格控制分析
2.3 汽油交易
2.4 價格控制下的產權初探
2.5 汽油的排隊配給
2.6 浪費的最小化
2.7 小結
3 合同選擇:租佃合同
3.1 分成合同及張五常對此的貢獻
3.2 土地所有者與勞動所有者之間的三種合作方法
3.3 要素變化性的影響
3.4 固定租金合約
3.5 限制損失的方法
3.6 分成合同的優缺點
3.7 獨佔所有權的成本
3.8 一些推論
3.9 小結
4 分割產權
4.1 設備的所有權
4.2 保險:轉移所有權的方法
4.3 減輕共同財產問題:縮小設備規模和利用固定工資合同
4.4 小結
5 老企業與新組織
5.1 對傳統企業模型的批評
5.2 企業與市場:錯誤的兩分法
5.3 現有的企業理論
5.4 科斯定理、變化性和責任
5.5 變化性配置和剩餘索取者
5.6 企業承擔變化性的能力和股權資本的作用
5.7 小結
6 權利的形成
6.1 權利產生的情境
6.2 共同財產與私有財產的兩分法
6.3 經濟權利和法律權利
6.4 新的權利的界定
6.5 不完全界定的權利
6.6 糾紛與權利的形成
6.7 法院在權利界定中的作用
6.8 共同財產
6.9 北海成為所有者財產的轉變
6.10 加強權利的方法
6.11 小結
7 奴隸制
7.1 奴隸制合同
7.2 奴隸勞動的供給
7.3 監督成本
7.4 奴隸的消費
7.5 蓄奴與保護產權
7.6 小結
8 限制產權與權利價值最大化的調和
8.1 所有權分割與對所有者的約束
8.2 限制以及監督保護成本
8.3 美國對其西部水資源所有者的限制
8.4宅地法
8.5 私人約束、收入最大化與縱向聯合
8.6 小結
9 產權與非市場機制配置
9.1 通過投票配置資源
9.2 獻血與賣血的比較
9.3 由政府來配置資源
9.4 小結
10 產權理論的其他應用
10.1 反壟斷侵蝕
10.2 產權與盜竊之間的關係
10.3 發明創造方面的產權問題
10.4 價格信息方面的產權
10.5 野生動物相關的產權問題
11 產權模型概要
參考文獻
譯後記 [3] 

產權的經濟分析創作背景

《產權的經濟分析》的內容取自作者教學的基本觀點,即那種交易費用為零的理論是有問題的。作者在書籍前言提到,本科生對此問題不置可否,研究生則經常與之爭辯。但這正體現了“教學相長”的作用,對該書的寫作頗有裨益。依此道理,作者編著此書就教於一般讀者和經濟學專家。
《產權的經濟分析》第一版出版以後,作者一直教授產權的課程,在此過程中,作者發現了第一版中的一些錯誤,諸多表述模糊之處,以及需要進一步詳細闡述之處。在第二版中,作者試圖更正這些錯誤,更明晰的闡述,以及在所需之處詳細解釋。作者也新增了一些圖表,其中部分來自於作者關於產權的研究。 [3] 

產權的經濟分析作品思想

1、產權界定的兩個基本性質
巴澤爾認為,產權界定過程存在兩個顯著特徵:一是產權界定具有相對性;二是產權界定具有漸進性。
產權界定具有相對性是指產權界定的清晰程度具有相對性。產權理論的常識是,產權界定清晰是交易的前提,產權界定清楚了,就讓市場去運作。可是巴澤爾認為,產權常常不可能完整地被界定,這是因為完全界定產權的成本太高。
產權界定具有漸進性,是説產權界定過程是一個演進的過程。財產的交換價值是它能產生的總收入和測度、控制它的交易的成本的函數。如果交易的成本太高,人們就不會願意花費成本去界定這些資源的權利,這些資源的權利就會滯留在公共領域,有待日後再做處理。隨着資源新價值被發現,花費代價去界定產權變得有利可圖,人們就會對權利做進一步的調整。因此,權利的邊界,即均衡權力取決於獲得權利的成本——收益分析。也就是説,“當人們相信這種行為的收益將超過成本時,他們就會運用權利;相反地,當人們認為擁有產權的收益並不足彌補成本時,他們就不會去運用權利”。例如,一個土地所有者將其所有的一塊土地租出,地裏有幾棵樹,樹的價值較小,不足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因而對它忽略不計。在合同執行期間,他又發現該樹木具有較高價值的用途,這時由於樹的產權未明確,就有可能產生有關產權的衝突。解決衝突的過程,就是產權進一步界定的過程。
巴澤爾從現實經濟生活中再次觀察到產權的漸變過程後,更加強調產權價值的新發現,特別是相對於產權界定成本的新價值是產權演變和更加徹底界定的主要誘因。 [2] 
2、產權界定的四個問題
(1)關於界定產權的力量。巴澤爾通過分析説明,人們對資產的權利,“是他們自己直接努力加以保護、他人企圖奪取和政府予以保護程度的函數”。而且在界定產權的過程中,個人比政府具有比較優勢,個人實際上承擔了大部分活動。巴澤爾認為,在產權界定中,法院、法律的確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仍有大量的產權界定工作不是由法院直接完成的。而私人之間訂立的合約起着實際的作用。法院常常只是以普通法為依據,對謹慎擬定的私人合約起着保證、支持作用。如果執行合同時遇到糾紛,提出訴訟,法院才會出面裁決。在訂立新合同時,訂約人有充分的選擇餘地,可將自己的意願納入合同。只要合同不違背法律的基本原則,法院就會尊重和支持這些新的約定。因此可以説,在界定產權的過程中,個人的作用較為重要。界定產權的力量與其説來自法律,不如説來自與企圖爭奪產權的他人作鬥爭的個人,而這些個人受到來自產權預期收益的充分激勵。
(2)關於產權界定的方式。巴澤爾的研究表明,實際上產權界定的方式有許多種。他對汽油價格控制時期,汽油產權界定方式的理解獨到而深刻。他認為教科書中關於汽油最高價格控制的影響是短缺的,認識是膚淺的。短缺不是成比例地或平均地讓所有顧客承擔的。在汽油銷售過程中,由於人們爭取財富最大化的努力,所以仍然可以使汽油的分配達到均衡狀態。簡單地用短缺來描述汽油價格控制的效果是毫無意義的。人們爭取財富最大化,意味着個人會持續地進行對自己有利的活動,直到邊際淨收益為零。在汽油最高價格受限制的情況下,汽油的價格低於均衡價格或市場出清價格,價格的分配功能受到限制。原先,均衡價格可以把不願意出此價格的人排除在外,汽油的產權就可以通過“願意出價者得到”的方式來界定。汽油的價格被限制在低於市場出清價格之下,過多的人願意購買,汽油的產權便無法根據價格來界定。巴澤爾把這種狀態描述為“汽油部分地被置於公共領域中”。意思是説,部分汽油被一個人數多於願意支付均衡價格人數的羣體所共同擁有。這時,排隊就是用來確定對未被擁有的部分權利的方法。出售汽油的人按管制價格出售,買者通過排隊,額外付出了從管制價格到均衡價格的差額,因此也就通過貨幣和排隊時間的結合,獲得了汽油的產權。
對於在汽油價格被管制時,加油站被迫以低價出售汽油,其收益是否受到侵佔的問題上,巴澤爾貫徹他關於產權邊界不斷調整的觀點,並按照經濟人的假設,説明在價格管制時,加油站的名義收益下降,部分收益(部分汽油價值)落入公共領域。但是他們會採取降低汽油質量、減少服務時間或搭配銷售潤滑油等方式來彌補汽油降價的損失,增進或恢復自己的權利。只要沒有違反有關條例,加油站就會這樣做。
巴澤爾汽油案例的分析説明,產權界定的方式是多樣化的,既可以由正式制度安排,即政府和法律的規定來界定產權,也可以由非正式制度安排,即當事人的經濟行為來界定產權。當一部分財產的權利落入公共領域時,利用這些產權能夠獲利的個人便會設法攫取這些價值,從而實際佔有相應的財產。人們攫取這些價值的方式的多樣化就構成界定產權方式的多樣化。
(3)關於產權界定的困難。巴澤爾認為,界定產權的困難在於界定產權過程中需要花費成本。巴澤爾把與轉讓、獲取和保護產權有關的成本看作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制約着產權被界定的程度,交易成本越高,產權越不容易界定清楚。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中的重要部分,如果有關產品的信息可以不付代價地獲得,對資產有興趣的個人對資產價值、各種特性都有充分認識,交易成本也就較低,資產的權力就容易界定。如果信息是充分的,對他人可能的侵犯行為容易識別和防範,產權就容易得到保護和完整地轉讓。但是實際上,由於交易成本存在,所以產權從來就沒有被完整地界定過,特別是對於交易成本很高的資產來説,它的權力是不完全的。
(4)關於產權界定的原則。巴澤爾認為,“所有權最優配置的總原則是:對資產平均收入影響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剩餘的份額也應該更大”。貫徹這一原則,能夠使資產的價值達到最大化。因為剩餘索取權作為其行為的擔保,能夠起到促進當事人積極增進資產價值的作用。誰對未來收入流影響最大,給他的激勵也應該最大。巴澤爾的這一論斷是對實踐的總結,與經驗事實是吻合的。在傳統企業中,資本所有者對企業收入流的作用大於勞動者,因此資本所有者擁有絕大比例的剩餘索取權。而在現代高新技術企業中,擁有專門技術的人對企業收入流有更大的影響,因此這些技術人員擁有的剩餘索取權也就比過去高。 [2] 
3、企業的性質問題
按照巴澤爾的理解,企業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共同財產問題;二是延留義務問題。
共同財產問題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由於許多人共同使用一些設備,使得設備的產權常常是被分割的。正如他在分析複印機的產權問題時所指出的那樣,複印機的購買者通過營運複印機獲得剩餘,他是複印機的所有者,但是他並不擁有複印機的全部屬性。複印機的製造商因為對複印機質量有影響,所以他可能擁有對複印機的部分權力。這是因為他在複印機製作上有可能通過降低質量和成本,攫取複印機中的部分價值。另外,免費使用複印機的僱員也可以成為部分所有者。在其他企業裏也是一樣,機器設備屬於投資者,但是由工人使用。工人使用機器的方式(是否過度使用或不維修)影響機器設備的價值。如果不以僱用工人的方式(企業方式)來運作,過度使用機器而攫取機器價值的情況就會發生。因此,利用組織來對共同財產問題進行控制是必要的,這就導致企業的存在。
延留義務問題是指在一些高價值的交易中,在銷售完成之後,賣方要提供某種擔保,其責任仍然繼續。如果沒有賣主的信譽和擔保,買者會對貨物進行充分檢查直到自己確信商品值得購買才會動手。而檢查的成本很高,以至於會阻止其購買。提供擔保的實質就是把本該在交易時界定的權利推遲到交易之後實現。這就避免了交易時完全界定產權的困難,使交易得以實現。延留義務雖然並不唯地依賴組織,但組織的確是保障其實施的有效機制。將那些有延留義務的交易活動置於企業內部,保障問題便可順利解決。或者説,企業內部是適合於進行有延留義務的交易的。企業對享有延留義務服務的一方是組織保障,對負有延留義務的一方是一種約束。 [2] 

產權的經濟分析作品影響

《產權的經濟分析》以成本——收益這種新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分析了產權的形成及變遷,推進了新制度經濟學理論研究的發展。 [2] 

產權的經濟分析作者簡介

約拉姆·巴澤爾(Yoram Barzel, 1932—),經濟學家。分別於1953年和1956年在希伯萊大學獲得學士和碩士學位,於1961年畢業於芝加哥大學,獲得博士學位。自1967年起在華盛頓大學任教。巴澤爾曾擔任國際西部經濟協會的主席(2001年)。巴澤爾在主要的經濟學雜誌上發表了較多的文章,1995年他的論文被收錄到Edward Elgar出版社的"20世紀的經濟學家”系列中。其主要著作有《產權的經濟分析》《石油進口配給的政治經濟學分析》《生產力變革:公共物品與交易成本》《國家理論》等。 [1] 
參考資料
  • 1.    林木西,曹豔秋著. 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名著32種[M]. 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 2009.05:231-232.
  • 2.    李慧泉編著. 你一定要讀的50部經濟學經典[M]. 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 2015.12:252-257.
  • 3.    (以)Y.巴澤爾著;費方域,錢敏,段毅才譯.當代經濟學系列叢書 產權的經濟分析 第2版[M].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前言頁、目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