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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

鎖定
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是指應由銷售產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負擔的銷售税金教育費附加,包括營業税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教育費附加等。
中文名
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
外文名
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
具體規定
納税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税率為7%

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信息介紹

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税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税費
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產品銷售税金及附加具體規定

城市維護建設税税率具體實行時分區域的差別比例税率,即按納税人所在城市、縣城或鎮等不同的行政區域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體規定為:
(1)納税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税率為7%。這裏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範圍。
(2)納税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税率為5%。這裏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縣城、縣轄鎮(區級鎮),縣城、縣轄鎮的範圍按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鎮區域範圍。
(3)納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轄鎮的,税率為1%。
(4)納税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的,按納税發生地的適用税率計徵城建税。
教育費附加徵收率(注意不是税率):根據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的緊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費附加徵收率為“三税税額的3%。
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計税依據,是指納税人實際交納的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等“三税”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