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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產值
鎖定
產品產值效益
企業作為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只有把生產的產品提供給社會,才能加速資金的週轉,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如果生產的產品很多,但銷售的很少,不能實現盡產盡銷,甚至根本銷不出去,就很難實現增收,如果實現了盡產盡銷,但成本費用過高,利潤率很低,甚至虧本銷售,也不能實現增收,甚至造成虧損。因此,企業在報告期內工業總產值增長了,利潤總額不一定增長或不一定同步增長。
產品產值利潤率公式
表明企業是否增產增收的一個主要指標就是產值利潤率。計算公式如下:
產值利潤率的提高或降低,決定於利潤總額和工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利潤總額的增長速度快於工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利潤總額增長速度與產值增長速度的比值大於1),則產值利潤率必然提高;利潤總額與工業總產值同步增長(兩者的速度比=1),則產值利潤率持平;利潤總額增長速度慢於產值增長速度(兩者的速度比小於1),則產值利潤率降低,説明增產未增收。由此可見,實現增產增收,就要保持產值利潤率指標的穩定和提高,既要抓生產,更要抓效益。
產品產值基本原則
1、工業產品生產的原則:
2、最終產品的原則:
3、工廠法原則:
產品產值計算方法
1、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是指企業本期生產,並在報告期內不再進行加工,經檢驗、包裝入庫的全部工業成品(半成品)價值合計,包括企業生產的自制設備及提供給本企業在建工程、其他非工業部門和生活福利部門等單位使用的成品價值。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按自備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數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銷項税額)的產品實際銷售平均單價計算;會計核算中按成本價格轉帳的自制設備和自產自用的成品,按成本價格計算生產成品價值。生產成品價值中不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價值。
2、對外加工費收入: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完成的對外承接的工業品加工(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產品)的加工費收入和對外工業修理作業所取得的加工費收入。對外加工費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銷項税額)的價格計算,可根據會計“產品銷售收入”科目的有關資料取得。
對於本企業對內非工業部門提供的加工修理、設備安裝的勞務收入,如果企業會計核算基礎比較好,能取得這部分資料,而且這部分價值所佔比重較大,應包括在對外加工費收入中。
3、自制半成品在製品期末期初差額價值:是指企業報告期自制半成品、在製品期末減期初的差額價值,本指標一般可從會計核算資料中取得。如果會計產品成本核算中不計算半成品、在製品的成本,則總產值中也不包括這部分價值,反之則包括。
產品產值分類計算
1、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等於農、林、牧、漁各業總產值之和。用產品法計算。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計算方法,一般採用"產品法"進行計算,即凡是有產品產量的,都按產品產量乘以其產品單價求得每一種農產品的產值,然後將四業產品的產值相加求得。農林牧漁業的總產值的計算範圍,是指在日曆年度內行政轄區內各種經濟類型及各種經營方式所生產的農林牧漁業產品總量。包括農民和集體、機關、團體、學校及國營農林牧漁場生產的產品。但是不包括農業科學試驗單位作為試驗用的農產品和軍事部門的軍馬生產。農、林、牧、漁業各自的統計範圍是:
(1)農業產值:
A、種植業:從事農作物栽培獲得的產品產值;
B、其它農業:採集野生植物產值和農民家庭兼營的工商業產值;
(2)林業產值 = 營林產值+採集林產品產值+村及村以下采伐竹木產值
(3)牧業產值指飼養牲畜、家禽產值和出售畜禽產品產值。
(4)漁業產值包括從水域中捕撈的野生或人工養殖的動、植物產品產值。
2、工業總產值= 成品產值+對外加工費收入+自制半成品、在產品期初期末差額價值採用工廠法計算:企業內部不允許重複計算,企業之間可以重複計算。
3、建築業總產值= 建築工程產值+設備安裝工程產值+房屋構築物修理產值+非標準設備製造產值。其中:建築工程產值包括建築工程產值和裝修工程產值;設備安裝工程產值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 房屋構築物修理產值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本身的價值;計算方法是用實際完成的實物工程量乘以單價(結算價格)
4、運輸業總產值 = 營運收入+服務收入 郵電業總產值 = 全部營業收入
特點:運輸郵電業的生產活動是一種不直接生產具體貨物的服務活動。它擔負着把貨物從生產地轉移到使用地的職能,從而使產品的使用價值得以實現,價值得以提高。
5、 批發零售貿易業總產值 = 商品銷售收入—商品進價—外購運費和裝卸搬運費
餐飲業總產值 = 全部營業收入
特點: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不生產貨物,而是在完成貨物由生產者到消費者的轉移過程中,使貨物的使用價值得以實現,價值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