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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鎖定
生育政策是指由國家制定或在國家指導下制定的規範育齡夫婦生育行為(包括生育數量和質量)的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將現行的生育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地位。 [11]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1]  。2022年3月,國務院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 [3]  ;10月16日,建立生育支持體系寫入黨的二十大報告。 [8] 
中文名
生育政策
外文名
Fertility Policy
類    型
政策
來    源
國家政策
目    的
規範育齡夫婦生育行為
基本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生育政策影響因素

生育水平的高低既受政策因素的影響,也受經濟、社會、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後者的影響力在逐步增強。還應該看到,隨着各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尤其是工業化、現代化帶來的人口生育觀念轉變等方面的影響,低生育已經成為大多數發達國家都普遍面臨的問題,也將成為我國面臨的現實問題。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要求,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的包容性。 [9] 

生育政策政策內容

生育政策一孩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十三號)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簡稱“一胎化” [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10] 

生育政策二孩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一號)第十八條規定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14] 

生育政策三孩政策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1] 
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2張)
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2] 

生育政策政策法規

《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1980年)
1980年9月25日,黨中央發出《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簡稱“一胎化”),這標誌着我國以“一胎化”為中心的計劃生育人口政策啓動。 [15] 
基本國策(1982年)
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把實行計劃生育確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同年12月,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從此,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被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1年)
首次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地位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注:高風險的一胎家庭,根本不可能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第二條:“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注:不是強制)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現行)
“第二十五條 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注:要保證“人口適度增長”、不是“不增長”、更不是“減少”!)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四十九條:“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參考資料:人口不增長的生育率:發達國家為2.17胎,發展中國家為2.3胎,中國是典型的發展中國家。]
中共十八大報告(2012年)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均衡生育,是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最為可行也最為公平的選擇;在發達國家實現代際均衡的生育率為2.17胎,在發展中國家實現代際均衡的生育率為2.3胎,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理想的生育率是2.3胎。
政府工作報告(2013年)
“逐步完善人口政策。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適應我國人口總量和結構變動趨勢,統籌解決好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和分佈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重視發展老齡事業,切實保障婦女和未成年人權益,關心和支持殘疾人事業。”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年)
2013年,新華社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到,“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啓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時,則決定啓動“單獨二孩”政策。 [15]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議案,作出如下決議:
一、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四十多年來,在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國計劃生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控制了人口過快增長,緩解了資源環境壓力,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貢獻。人口眾多是我國長期面臨的基本國情,必須認真貫徹憲法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二、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口形勢的變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啓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應當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本決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及時修改相關地方性法規或者作出規定。
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本決議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使相關法律和本決議得到有效實施。
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2015年)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中指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實施。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6年)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 [13]  。其中:
將第十八條第一款分為兩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14]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2021年5月)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並指出,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8]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佈(2021年7月)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佈,就“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提出要求。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2021年8月)
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其中:將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增加“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規定等。 [12] 
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2022年)
2022年3月28日,《國務院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發佈。《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納税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3] 
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2022年)
2022年8月,國家衞健委等17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 [4] 
《指導意見》在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方面提出了改善優生優育全程服務、提高兒童健康服務質量、加強生殖健康服務、提高家庭嬰幼兒照護能力等4項措施。
《指導意見》從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等3方面推動托育服務體系加快發展。
《指導意見》主要從優化生育休假制度、完善生育保險等相關社會保險制度兩方面來進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 [6] 

生育政策支持體系

基本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域的一部基本法律。 [11] 
建立國務院優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2022年)
2022年8月,國務院同意建立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牽頭負責的國務院優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優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並推進實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5]  [7] 
中國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寫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2022年10月)
2022年10月16日,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指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健全公共衞生體系,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有效遏制重大傳染性疾病傳播。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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