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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補貼

鎖定
生產補貼本質上是負產品税或負生產税,是由政府根據企業的生產、銷售、進口的貨物或服務的數量或價值,對企業做出的現期無償支付。補貼應由常住生產者或進口商領取。如果是常住生產者,補貼的目的在於影響其生產水平、產出的銷售價格或從事生產的機構單位的收益,補貼對企業營業盈餘的影響正好與生產税相反。生產補貼包括產品補貼和其他生產補貼。產品補貼是給予每單位貨物或服務的補貼,可以按每單位數量貨物或服務的特定貨幣額計算,也可以按其價格的特定百分比計算,還可以按特定目標價格與買方實際支付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產品補貼通常在生產、銷售、進口貨物或服務時就應支付,但它也可以在其他情況下 (如貨物被轉移、租賃、交付或用於自給消費、自給資本形成) 支付。其他生產補貼指除產品補貼以外的各類補貼,包括工薪或勞力補貼、減少污染補貼等。 [1] 
中文名
生產補貼
定    義
由政府根據企業的生產、銷售、進口的貨物或服務的數量或價值,對企業做出的現期無償支付
政府為控制價格和扶持生產而對生產部門提供的補助。包括價格補貼和虧損補貼,補貼視為負的生產税
目的是使之擴大生產規模或提高產品質量,以促進其發展,控制產品的進口。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