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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範圍

鎖定
生產經營範圍,簡稱“經營範圍”。工商企業生產經營商品種類或服務項目的範圍。是中國企業辦理登記時,在申請登記表上填具的主要事項之一。按其所生產產品、經營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比重不同,分為主營和兼營。 [1] 
中文名
生產經營範圍
別    名
經營範圍
所屬領域
經濟學
工商企業點按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和專業分工的原則,以生產經營本系統主管的產品或商品為主,同時根據市場需要,生產或經營與主管產品或商品接近的其他產品或商品。登記主管機關通過核定和監督企業的生產經營範圍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工商企業必須按照核准的生產經營範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如改變其生產經營範圍,必須申請變更登記。超出核定的生產經營範圍而未辦理變更登記的,即為違法經營。商業企業的經營範圍反映各企業之間的分工,在歷史自然形成的基礎上,由上級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確定。劃分經營話,有利於明確企業的經營方向和服務對象,以發揚企業經營特長,也有利於合理安排網點。 [1] 
參考資料
  • 1.    于光遠,經濟大辭典 上、下冊,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第5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