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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收入

鎖定
生產收入是農業會計中,指當年收穫的農業產品的價值,出售或作價分配給社員的林、牧、副、漁業的產品和農業的副產品的收入,以及各種勞務收入等。凡尚未收割的農業產品以及培植中的林木、飼養中的畜禽、正在加工的副業產品、存塘的魚類等的價值,都不能作為當年的生產收入。 [1] 
中文名
生產收入
定    義
農業會計中,指當年收穫的農業產品的價值,出售或作價分配給社員的林、牧、副、漁業的產品和農業的副產品的收入,以及各種勞務收入等
類    別
財會術語
在生產隊會計中,對於生產收入一般設置“農業收入”、“林業收入”、“畜牧業收入”、“副業收入”、“漁業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帳户進行核算,並在各該帳户下按各種主要產品或經營業務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對於農業產品通常一經收穫入庫即作為生產收入入帳。對於林牧副漁各業產品以及農業的副產品,要待出售或分配後才能作為實現的生產收入入 帳。各業收入實現時,分別記入上述帳户的貸(或收)方。各該帳户的餘額表示有關收入的累計數,年終決算時,全數結轉“收益分配”帳户。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