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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商標

鎖定
製造商標,“銷售商標”的對稱。是指商品製造者所使用的商標。如工業企業或個體工商者在其自行生產或製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標。凡標明自己生產、製造、加工、揀選的商品的商標,不問工業、農業、採掘業均為製造商標。根據中國商標制度,製造商標和銷售商標在法律上無任何區別,在同一商品上能否既註冊製造商標又註冊銷售商標,法律無明文規定。但就學理而言,商標既為商品的標記,那麼就必須符合易於識別的性質。因而,倘若將兩種以上的商標同時使用在同一商品上,則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亂,使人無法識別商品,難以達到商標的功能,故不得以數種商標用於同一商品上。 [1] 
中文名
製造商標
別    名
生產商標
著名商標
大眾,三洋
特殊意義
把別的生產商區別開

製造商標基本介紹

製造商標又稱為生產商標,製造商標是產品的生產、加工或製造者為了將自己與其他生產者區別開而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標記。此種商標通常同生產企業的名稱部分相同,用以突出企業的名稱或字號,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的"大眾"商標,日本日立製作所的"日立"商標,三洋株式會社的“三洋”,商標等。

製造商標商標意義

使用這種製造商標的特殊意義在於,不僅可以把別的生產商區別開來,而且還可以同銷售商共享利益。有些不使用“製造商標”的商品上僅有銷售者的銷售標記,這樣長期下來,使製造者隱名埋姓,聽任銷售者的擺佈,而讓銷售者獨得其利。因此,生產者使用“製造商標”有其必要性。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