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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資源化

鎖定
生活垃圾資源化是指採取管理和工藝措施從生活垃圾中回收物質和能源,加速物質和能源的循環,創造經濟價值的方式。主要包括物質回收、物質轉換和能源回收 [1]  。生活垃圾和廢棄物通過高壓可以被壓緊,用來製作下水道井蓋;可以同粉煤灰一起用來做建築材料和築壩材料;還可以用來發電等 [2] 
中文名
生活垃圾資源化
外文名
Recycling of domestic waste
適用領域
環境生態
方    法
物質回收、物質轉換和能源回收
原    則
資源化
垃圾分類
可回收垃圾、廚房垃圾、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資源化簡介

生活垃圾資源化是採取各種管理及工藝措施從生活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質和能源,使之成為可利用資源的措施。具體措施有加強固體廢物資源的管理,如制定關於生活垃圾資源化的政策,建立廢物交換和回收機構等;採取生活垃圾資源化的措施,如生活垃圾中有大量的有機物,經過分選和加工處理後,利用微生物的降解制取沼氣和肥料等。

生活垃圾資源化生活垃圾資源化原則

具體原則有資源化的技術是可行的;資源化的經濟效果比較好,有較強的生命力;資源化所處理的垃圾應該儘可能在排放源附近,以節省垃圾在存放、運輸等方面的投資;資源化產品應當符合國家相應產品的質量標準,從而具有競爭力 [3] 

生活垃圾資源化生活垃圾分類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為4大類:可回收垃圾、廚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
包括紙類、金屬、塑料、玻璃等,通過綜合處理回收利用,可以減少污染,節省資源。如每回收1t廢紙可造好紙850kg,節省木材300kg,比等量生產減少污染74%;每回收1t塑料飲料瓶可獲得0.7t二級原料;每回收1t廢鋼鐵可煉好鋼0.9t,比用礦石冶煉節約成本47%,減少空氣污染75%,減少97%的水污染和固體廢物產出。
(2)廚房垃圾
包括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等食品類廢物,經生物技術就地處理堆肥,每噸可生產0.3 t有機肥料。
(3)有害垃圾
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水銀温度計、過期藥品等,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處理。
(4)其他垃圾
包括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的磚瓦陶瓷、渣土、衞生間廢紙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採取衞生填埋方法進行處置,可有效減少對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氣的污染。
目前常用的垃圾處理處置方法主要有焚燒、堆肥、綜合利用、衞生填埋。各種垃圾處理方法各有其適用範圍和優缺點,就我國國情來講,大多數城市垃圾處理剛剛起步,有些城市由於燃料結構所限,垃圾熱值不符合焚燒適用條件,或是垃圾可堆腐物達不到垃圾堆肥條件。由於衞生填埋方式處理生活垃圾技術成熟,運行投資低,管理維護最易,目前衞生填埋已經成為多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起步階段的主要處理方式。然而採取單一填埋方法處理垃圾,資源利用率為零,不能兼顧資源利用率以及垃圾處理率的提高。因此,上海、北京、南寧、樂山在國內率先採取複合式、多元化的垃圾處理方法,即堆肥+填埋、焚燒+堆肥+填埋、焚燒+填埋,這種多元化、複合式生活垃圾處理方式處理率可達100%,資源利用率最高可達55% [4] 

生活垃圾資源化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方法

作為固體廢物的重要代表之一的生活垃圾,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物質可以回收利用,變廢為寶。垃圾資源化利用的基本任務就是採取適宜的工藝措施從垃圾中回收一切可利用的組分,重新利用。它具有原料的廉價性、永久性和普遍性的特點,不僅可以提高社會效益,做到物盡其用,而且可以取得很好的環境效益和一定的經濟效益,是垃圾處理的最佳選擇和主要歸宿。
(1)生活垃圾的堆肥化處理
生活垃圾中含有較多的新鮮有機物質,如動物殘體、骨刺等廢棄物以及菜葉、果皮,對農業來説是很好的有機肥源。利用垃圾中的有機物較普遍的方法是堆肥化處理,即依靠自然界廣泛存在的細菌、放線菌和真菌等微生物,在一定的人工條件下,有控制地促進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向穩定的腐殖質轉化的生物化學過程,其實質是一種發酵過程。這種腐殖質與黏土結合就形成了穩定的黏土腐殖質複合體,不僅能有效地解決生活垃圾的出路,解決環境污染和垃圾無害化問題,而且還為農業生產提供適用的腐殖土,從而維持自然界的良性物質循環。一般的堆肥操作能使其温度上升到70℃的高温,垃圾經過高温,其中的蛔蟲卵、病原菌和孢子等基本被殺滅,有害物質基本上達到無害化,符合堆肥農用的衞生標準。經堆肥化處理後,生活垃圾變成衞生的、無味的腐殖物質,是很好的有機肥料。
(2)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
焚燒是一種對垃圾進行高温熱化學處理的技術,也是將垃圾實施熱能利用的資源化的一種形式。焚燒是指在高温焚燒爐內(800~1 000℃),垃圾中的可燃成分與空氣中的氧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轉化為高温的燃燒氣和性質穩定的固體殘渣,並放出熱量的過程。焚燒產生的燃燒氣可以以熱能的形式被回收利用,性質穩定的殘渣可直接填埋,焚燒後垃圾中的細菌、病毒被徹底消滅,帶惡臭的氨氣和有機廢氣被高温分解,因此經過焚燒工藝處理的垃圾能以最快的速度實現無害化、穩定化、資源化和減量化的最終目標。
(3)生活垃圾的熱解處理
熱解技術最早應用於生產木炭、煤乾餾、石油重整和炭黑製造等方面。20世紀70年代初期,世界石油危機對工業化國家經濟的衝擊,使得人們逐漸認識到開發再生能源的重要性。熱解技術開始用於垃圾的資源化處理並製造燃料,成為一種很有發展前途的垃圾處理方法。熱解又叫做乾餾、熱分解或炭化,是指在無氧或缺氧條件下,使固體物料中的有機成分在高温下分解,最終轉化為可燃氣體、液體燃料和焦炭的熱化學過程。
(4)生活垃圾的厭氧消化技術
厭氧消化是有機物在無氧條件下被微生物分解,轉化成甲烷和二氧化碳等,併合成微生物細胞物質的生物學過程。垃圾中含有大量易腐解的有機物質,很容易發生厭氧發酵,腐爛變質,因此厭氧消化是實現垃圾無害化、資源化的一種有效方法。將垃圾埋藏封閉,使垃圾厭氧發酵,用類似於採集天然氣的方法採集還原性氣體,供給諸如內燃機這樣的引擎燃燒。有機質含量較低,熱值不高的垃圾也可以採用這一方法。
(5)生活垃圾的蚯蚓處理技術
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質,可用於養殖蚯蚓。100萬條蚯蚓每個月能吞食24~36t垃圾。它們排放的蚯蚓糞是極好的天然肥料,養殖的蚯蚓也可以製成動物飼料。
總之,實現垃圾資源化的途徑主要有3大類:以廢物回收利用為代表的物理法、以廢物轉換利用為代表的化學法及生物法。垃圾資源化是涉及收集、破碎、分選和轉換等作業的一個技術系統,在這個系統裏需要採用不同技術,經過多道工序,才能實現垃圾資源化。技術的選擇、工序的排列,必須根據垃圾的數量、組成成分和物化特性進行正確選擇 [5] 

生活垃圾資源化相關條例

2020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正式實施。為配合《條例》的實施,北京市還印發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行動方案》以及四個實施辦法,“柔性”政策循序推進。 [6] 
直接涉及資源化條例如下: [6] 
第三條 生活垃圾處理是關係民生的基礎性公益事業。加強生活垃圾管理,維護公共環境和節約資源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本市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全市統籌和屬地負責,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處理的社會服務體系。
第四條 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將生活垃圾管理事業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標,制定各區生活垃圾源頭總量控制計劃,統籌設施規劃佈局,制定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資金投入。
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將生活垃圾管理事業納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資金投入,組織落實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標和本區生活垃圾源頭總量控制計劃;可以因地制宜採取設立固定桶站、定時定點收運等多種方式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組織動員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參與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工作。
第八條 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於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強收費管理,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具體辦法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城市管理、財政等部門制定。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九條 本市堅持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運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採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綜合運用焚燒、生化處理、衞生填埋等方法處理生活垃圾,逐步減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本市支持生活垃圾處理的科技創新,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先進技術、工藝的研究開發與轉化應用,提高生活垃圾再利用和資源化的科技水平。
市科技部門應當會同市城市管理等部門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可重複利用的包裝材料和可降解垃圾袋等的研發和應用。
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使用再利用產品、再生產品以及其他有利於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產品。
第十條 本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管理、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的宣傳教育,強化單位和個人的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
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管理的宣傳,普及相關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意識。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對公眾開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宣傳教育基地。
教育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減量、分類、處理的知識,納入中小學校及學前教育教學。
第二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提高處理能力,並制定建築垃圾綜合管理循環利用政策,促進建築垃圾排放減量化、運輸規範化、處置資源化以及再生產品利用規模化。
本市城市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垃圾的全程控制和管理,制定建築垃圾再生產品質量標準、應用技術規程,採取措施鼓勵建設工程選用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築材料,支持建築垃圾再生產品的生產企業發展。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築垃圾減排處理和綠色施工有關規定,採取措施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對施工工地的建築垃圾實施集中分類管理;具備條件的,對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進行綜合利用。
第二十九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合理佈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規範,規範再生資源回收市場秩序,支持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
市發展改革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納入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促進相關政策。
第三十二條 本市按照全程管理、系統銜接、科學分類、適應處理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對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門制定。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有利於減量化、資源化和便於識別、便於分類投放的原則,以及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處理方式,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向社會公佈,並根據生活垃圾處理結構的變化進行調整。
第四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築垃圾交由有資質的運輸單位,按照渣土消納許可確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渣土消納場所。實施建築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置的,應當採用符合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要求的設備或者方式。
建設單位應當將實際產生的建築垃圾的種類、數量、運輸者、去向等情況,及時告知渣土消納場所。渣土消納場所發現與實際接收的數量不符的,應當及時報告城市管理部門。
第四十七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廚餘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提高處理能力,並按照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推進廚餘垃圾源頭就地處理,對廚餘垃圾就地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給予指導和經濟補助。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制定。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單獨收集廚餘垃圾,並委託有資質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專業服務單位進行集中處理;達到一定規模並具備就地處理條件的,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建設符合標準的廚餘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對廚餘垃圾進行就地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餘垃圾飼養畜禽;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以廚餘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收集、運輸廚餘垃圾。
第四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築垃圾交由有資質的運輸單位,按照渣土消納許可確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渣土消納場所。實施建築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置的,應當採用符合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要求的設備或者方式。
建設單位應當將實際產生的建築垃圾的種類、數量、運輸者、去向等情況,及時告知渣土消納場所。渣土消納場所發現與實際接收的數量不符的,應當及時報告城市管理部門。
第四十七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廚餘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提高處理能力,並按照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推進廚餘垃圾源頭就地處理,對廚餘垃圾就地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給予指導和經濟補助。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制定。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單獨收集廚餘垃圾,並委託有資質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專業服務單位進行集中處理;達到一定規模並具備就地處理條件的,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建設符合標準的廚餘垃圾就地處理設施,對廚餘垃圾進行就地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餘垃圾飼養畜禽;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以廚餘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收集、運輸廚餘垃圾。
第四十八條 新建大型蔬菜果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標準同步配置廢棄蔬菜、果品就地處理設施。已建成的大型蔬菜果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物流配送中心未配置廢棄蔬菜、果品就地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單位應當補建;不具備補建條件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責任。
園林綠化部門應當組織建設處理設施,集中處理園林、公共綠地、公園中廢棄的枝葉、花卉。
第四十九條 區人民政府可以建立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隊伍,或者通過公開招標投標等方式委託具備專業技術條件的單位,負責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
農村地區產生的廚餘垃圾,應當按照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的要求,採用生化處理等技術就地或者集中處理。
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應當選擇在遠離水源和居住地的適宜地點,採用填坑造地等方式處理。
完整版詳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網。 [6] 
參考資料
  • 1.    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主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知識問答: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2.07
  • 2.    劉鵬著.砷離子在雲南紅土中的遷移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15.08
  • 3.    王維平,李穎,張紅櫻主編.生活垃圾詞彙手冊:中國財富出版社,2015.09
  • 4.    劉克鋒,張穎主編.環境學導論:中國林業出版社,2012.08
  • 5.    洪堅平主編.土壤污染與防治 3版:中國農業出版社,2011.02
  • 6.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