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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榮坤

鎖定
甘榮坤,男,漢族,1962年5月生,江西彭澤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財經學院商業財會專業大學畢業,經濟師。曾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4] 
2023年12月27日,甘榮坤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16] 
中文名
甘榮坤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彭澤
出生日期
1962年5月
畢業院校
江西財經學院

甘榮坤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 江西財經學院財務會計系商業財會專業學習
1983.07--1987.09 國家地震局綜合計劃處幹部、科員(其間:1984.05--1986.04遼寧省文秘函授學院文秘專業學習)
1987.09--1989.04 國家地震局計財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89.04--1991.06 海關總署財務司綜合處經濟師
1991.06--1993.09 海關總署財務司綜合處副處長
1993.09--1995.12 海關總署財務司綜合處處長
1995.12--1996.10 海關總署財務司司長助理、綜合處處長
1996.10--1997.04 海關總署財務司副司長、綜合處處長
1997.04--1998.09 海關總署財務司副司長
1998.09--2000.12 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主持全面工作)
2000.12--2007.09 海關總署財務裝備司司長(其間:2005.03--2006.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06.05--2007.06掛職任北京奧組委副秘書長、物流部副部長)
2007.09--2013.08 北京海關關長、黨組書記
2013.08--2016.07 湖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2013.07)
2016.07--2016.11 黑龍江省委常委
2016.11--2019.09 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  [13] 
2019.09--2021.12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1]  [4]  [9]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2021年8月20日罷免) [5]  [7]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2021年7月30日罷免) [6]  [11] 

甘榮坤人物事件

甘榮坤違紀被查

2021年6月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甘榮坤罷免代表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安陽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甘榮坤的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甘榮坤的代表資格終止。 [11]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公告,由黑龍江省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當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任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1年6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罷免甘榮坤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甘榮坤的代表資格終止。 [7-8] 

甘榮坤依法雙開

2021年12月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9] 
經查,甘榮坤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和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公權私用、以案謀錢,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沉迷賭博;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甘榮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甘榮坤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9] 

甘榮坤依法逮捕

2021年12月21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甘榮坤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0] 

甘榮坤提起公訴

2022年2月9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常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甘榮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甘榮坤,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甘榮坤利用擔任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財務裝備司司長、基建辦公室主任,北京海關黨組書記、關長,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2] 

甘榮坤公開通報

2022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有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問題。2013年至2021年,甘榮坤先後收受私營企業主等7人所送禮品、禮金摺合共計211.57萬餘元;要求私營企業主安排或陪同其家人前往境外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與家人先後3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北京安排的宴請,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甘榮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甘榮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4] 

甘榮坤一審開庭

2022年12月22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受賄一案。
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甘榮坤利用擔任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財務裝備司司長、基建辦公室主任,北京海關關長,湖北省副省長,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6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甘榮坤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甘榮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甘榮坤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羣眾10餘人旁聽了庭審。 [15] 

甘榮坤一審宣判

2023年12月27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甘榮坤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甘榮坤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甘榮坤利用擔任海關總署財務科技司副司長、財務裝備司司長、基建辦公室主任,北京海關關長,湖北省副省長,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6億餘元。
甘榮坤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甘榮坤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甘榮坤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鑑於甘榮坤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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