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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鎖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 中文名
-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 外文名
- Civil Affairs Bureau of Ganzi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牽頭擬訂全州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及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州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州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州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州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州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州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州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州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州兒童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州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眾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衞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州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州衞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文電、會務、檔案、安全、信訪、機要、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民政的羣體性突發事件,指導全州民政系統信訪工作。承擔民政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擬訂全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民政統計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州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負責社會組織登記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指導縣(市)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社會組織信息管理。指導、管理、監督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全州性社會組織和州民政局直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負責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推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健康發展。
(四)社會救助科。擬訂全州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和州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並監督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管理工作,協調跨區域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救濟工作。承擔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擬訂全州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
(六)區劃地名科。擬訂全州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承擔全州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州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州地名規劃,發佈標準地名,組織和指導全州鄉鎮、街、路、巷、村等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工作。
(七)社會事務科。擬訂全州婚姻、殯葬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擬訂殯葬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婚姻登記機關、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全州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擬定殘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難羣體福利事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擬定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牽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指導並監督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民政精神衞生福利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承擔殯葬服務、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民政精神衞生福利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養老服務科。擬訂全州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健全為老志願服務基本制度。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和關愛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監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愛老宣傳工作。承擔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兒童福利科。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監督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涉外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承擔兒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人員編制
州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現任領導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獲得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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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2-10-30]
- 2. 名單出爐!900個集體、1400名個人獲四川脱貧攻堅先進表彰 .四川在線[引用日期2021-04-25]
- 3. 全名單來了四川“兩項改革”表彰100個先進集體和200名先進個人 .瀟湘晨報[引用日期2022-01-05]
- 4. 四川省民政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表彰全省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四川省民政廳 .四川省民政廳[引用日期2022-01-05]
- 5. 四川省婦聯、省文明辦表揚一批省五好家庭、省“最美家庭”、省家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川幸福女性[引用日期2022-05-22]
- 6. 甘孜州任命多個州級局長 .川觀新聞[引用日期202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