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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機關事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機關事務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外文名
Ganzi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organ affairs administration
辦公地址
康定市工商大廈 [1]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李森 [1]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州機關事務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和專項資產配置標準,確定資產數量、價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確定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州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管理,做好配置和調節工作,統籌安排本級政府機關用房統一建設、統一調配、統一維修、統一權屬登記。
(四)擬訂全州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核定,車輛配備、更新和處置工作。
(五)負責全州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州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州級機關節能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六)負責制定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實施州級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七)負責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協重要的政務接待工作。
(八)承擔各縣(市)人民政府駐康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安全、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的採購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和對口單位接待工作。
(二)公務用車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公務用車相關政策規定,擬訂全州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用車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指導州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協助有關部門保障重要會議和活動用車;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執勤執法車輛編制;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全州公務用車平台管理工作。
(三)資產管理科。承擔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州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統一調配、統一維修、統一權屬登記。
(四)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在州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州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承辦州本級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1]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人員編制

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1] 
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李森 [2-3] 

甘孜藏族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