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甘勇

(四川鄰水縣城市環境衞生管理所原所長)

鎖定
甘勇,男,漢族,1974年9月生,四川鄰水人,大專學歷。1993年10月參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鄰水縣城市環境衞生管理所所長。
2024年5月,甘勇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2] 
中文名
甘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4年9月

甘勇人物履歷

1993年10月至2009年7月,先後在鄰水縣東方紅煤礦、縣城市環境衞生管理所工作;
2009年7月至,鄰水縣城市環境衞生管理所副所長、所長。 [1] 

甘勇人物事件

甘勇違紀被查

2023年12月,甘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鄰水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甘勇依法雙開

2024年5月,四川鄰水縣紀委監委對鄰水縣城市環境衞生管理所原黨支部書記、所長甘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甘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違規使用公車和配備專職司機;違背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棄守廉潔底線,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其本人支付的費用,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侵害羣眾利益;目無法紀,套取財政資金;公器私用,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物資採購、項目建設、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
甘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鄰水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甘勇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