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甕安縣城市管理局

鎖定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環境衞生和市政設施管理和城市管理實行相對集中處罰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中文名
甕安縣城市管理局
李朝中
主持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
陳代才
分管環境衞生、整髒治亂
熊    毅
“4050”協管員方面工作

甕安縣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制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1]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總體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管理方面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方面、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對城區店外經營、侵佔城市道路(限於人行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城市廣告、霓虹燈及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批;負責在城市道路兩側或其他公共場地臨時擺攤設點的審批;負責城市道路兩側或公共場所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審批;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理核准;負責搬動、拆除、封閉存放生活垃圾的設施核准;負責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橋樑)上行駛審批;負責挖掘城市道路審批,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審批;負責管線建設穿越城市綠地核準;按照城區規劃,負責縣城道路橋涵、排水、排污系統的維修、改造、管理工作。
(五)履行環境衞生職責。對城區主要街道、公共廁所以及其他公共場地、公共設施等進行清掃或保潔。對城區生活垃圾進行清收和清運,對垃圾填埋場進行管理,對垃圾處置費進行徵收。
(六)履行市政設施管理職責。對城區主要街道、廣場、橋樑及附屬設施(人行道、樹圍、漏水蓖、井蓋等)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
(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甕安縣城市管理局領導分工

陳俊忠:分管辦公室、市政工程管理、園林綠化、安全生產、信訪、維穩、計劃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甕安縣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教育、勞動工資、福利、醫療、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綜合執法科:具體行使城區內市容和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市政管理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執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協調組織行政措施的起草、修訂、審查、報批和適用中的解釋工作;指導全局城管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組織法制培訓和辦理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負責參與相關部門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許可和其他審批事項的會審及備案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