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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渤海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

鎖定
《環渤海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的並於2005年3月16日被國務院審議通過的一份文件。
中文名
環渤海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
發佈單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渤海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的並於2005年3月16日被國務院審議通過的一份文件。 [1] 

環渤海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出台背景

環渤海京津冀、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是目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最具活力的地區。為適應區域旅客運輸需求快速增長的需要,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保護型現代化運輸體系,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制定並實施這一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很有必要。 [1] 

環渤海京津冀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組織實施

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分期建設。在組織實施中,要充分發揮現有交通設施的作用,注重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效益;要堅持引進技術與自主創新相結合,大力推進裝備國產化工作,切實提高我國城際軌道交通裝備水平;要重視土地集約利用,通過優化設計,最大限度地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