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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

(匈牙利國王拉約什二世之妻)

鎖定
奧地利的瑪麗(德語:Maria von Ungarn;1505年9月17日-1558年10月17日),也被稱為匈牙利的瑪麗,匈牙利和波希米亞國王拉約什二世的妻子,後來成為尼德蘭總督。
瑪麗是卡斯蒂利亞女王胡安娜腓力一世的女兒,於1515年嫁給了匈牙利和波西米亞國王拉約什二世。他們的婚姻是幸福的,但短暫而無子女。1526年莫哈奇戰役後,她的丈夫去世後,瑪麗以新國王、她的兄弟斐迪南一世的名義統治匈牙利。
1530年,瑪麗的姑姑瑪格麗特去世後,她的長兄查理五世要求瑪麗接管尼德蘭,並監護他們的侄女丹麥的多羅特婭和丹麥的克里斯蒂娜。作為尼德蘭總督,瑪麗面臨騷亂和與皇帝的困難關係。在她的整個任期內,她一直試圖確保皇帝和法國國王之間的和平。儘管她從未享受過執政的樂趣,並多次請求允許她辭職,但她還是成功地在各省之間建立了統一,併為他們從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獨立 [1]  。在她最後一次辭職後,這位虛弱的王后搬到了卡斯蒂利亞,在那裏她去世了。
瑪麗繼承了哈布斯堡的嘴唇和不太女性化的容貌,因而被認為不具有吸引力。她的畫像、書信和同齡人的評論都沒有賦予她祖母勃艮第女公爵瑪麗和她的姑姑奧地利的瑪格麗特那種魅力。然而,事實證明,她是一位堅定而嫺熟的政治家,也是文學、音樂和狩獵的熱心贊助者 [2] 
中文名
瑪麗
外文名
Maria von Ungarn
別    名
奧地利的瑪麗或匈牙利的瑪麗
出生日期
1505年9月17日
逝世日期
1558年10月17日
出生地
布魯塞爾

瑪麗早年經歷

瑪麗早年

胡安娜和腓力一世的六個孩子 胡安娜和腓力一世的六個孩子
瑪麗於1505年9月15日生於布魯塞爾,她是腓力一世和卡斯蒂利亞女王胡安娜的第五個孩子。她的出生非常艱難,胡安娜的生命岌岌可危,她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康復。9月20日,她接受了阿拉斯主教尼古拉·勒魯斯特雷的洗禮,並以她的祖母勃艮第的瑪麗的名字命名,後者於1482年去世。她的教父是她的祖父,神聖羅馬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 [3] 
1506年3月17日,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答應將她嫁給匈牙利國王弗拉迪斯拉斯二世的第一個兒子。同時,兩位君主決定瑪麗的一個哥哥將迎娶弗拉迪斯拉斯二世的女兒安娜。三個月後,弗拉迪斯拉斯的妻子生下了一個兒子,拉約什。王后死於分娩,皇家醫生為保住患病的拉約什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4] 
1506年9月瑪麗的父親去世後,她母親的精神健康開始惡化。瑪麗和她的哥哥查理,以及她的姐姐埃萊奧諾雷伊莎貝拉,由她的姑姑奧地利的瑪格麗特照顧,而另外兩個兄弟姐妹斐迪南和出生不久的卡塔琳娜仍然留在卡斯蒂利亞。瑪麗、伊莎貝拉和埃萊奧諾雷一起在姑姑的宮廷中接受教育。他們的音樂老師是亨利·布萊德斯 [2]  [5]  [6] 

瑪麗匈牙利和波西米亞王后

拉約什與瑪麗(約1515年) 拉約什與瑪麗(約1515年)
瑪麗於1515年7月22日被傳喚到她祖父馬克西米利安的宮廷 [5]  。1515年7月22日,瑪麗和拉約什在維也納聖斯蒂芬大教堂結婚。與此同時,拉約什的姐姐安娜和瑪麗的一個尚未明確的兄弟訂婚了,馬克西米利安充當了他們的代理人 [4]  。由於年齡的關係,他們決定這對新婚夫婦將不再在一起生活幾年。 [4]  安娜最終嫁給了瑪麗的哥哥斐迪南,來到了維也納,在那裏,姑嫂一起接受教育,直到1516年。那年,瑪麗的公公去世了,使拉約什和瑪麗成為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的國王和王后。瑪麗搬到因斯布魯克,在那裏她受教育直到1521年。馬克西米利安激發了她對打獵的興趣,而童年的課程則激發了她對音樂的興趣。這種激情將在她擔任尼德蘭總督期間得到體現 [5] 
瑪麗和拉約什墜入了愛河。起初,瑪麗對匈牙利和波西米亞沒有政治影響力,到了1524年,瑪麗為自己爭取到了影響力。1525年,她控制了一個強大的派系打壓另一個。
瑪麗引起了馬丁·路德的興趣,馬丁·路德在1526年為她寫了四首詩。儘管她哥哥斐迪南的強烈反對,但路德的教義對這時的瑪麗有很大的吸引了。瑪麗“迴歸”天主教的原因來自於她哥哥斐迪南的壓力,以及她信任的宮廷傳教士約翰·亨克爾。但還是有歷史學家認為瑪麗對路德教的同情“過於誇張” [2] 
拉約什和瑪麗利用他們的空閒時間在宮殿附近的開闊地騎馬打獵。他們試圖動員匈牙利貴族對抗奧斯曼的入侵,但沒有成功。1525年底,奧斯曼蘇丹蘇萊曼一世計劃入侵匈牙利,匈牙利陷入巨大的危機 [4] 

瑪麗匈牙利攝政

1526年,奧斯曼蘇丹蘇萊曼一世入侵,拉約什二世死於抵抗入侵的第一次摩哈赤戰役。瑪麗一生都會為他哀悼 [6] 
在她丈夫死後的第二天,瑪麗通知斐迪南並要求他來匈牙利。她要求軍隊支持她,直到他到來。斐迪南在波希米亞忙碌,在那裏他已經當選為國王,於是他把瑪麗任命為他在匈牙利的攝政者 [7] 
瑪麗花了一年的時間來確保斐迪南當選為匈牙利國王。1527年2月14日,她請求允許他辭去攝政。申請被拒絕,瑪麗不得不留在崗位上,直到1527年夏天,他終於來到匈牙利並獲得王位,這使瑪麗如釋重負 [7] 
《卡洛斯帝王》中奧地利的瑪麗的形象 《卡洛斯帝王》中奧地利的瑪麗的形象
瑪麗很快就經歷了經濟困難、疾病和孤獨。1528年,她的姑姑瑪格麗特建議她嫁給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五世。瑪麗拒絕了這個主意,因為她愛她的丈夫,不希望再婚。1530年,查理再次建議她再婚;他提議安排與普法爾茨選帝侯弗里德里希二世結婚,後者16年前曾向瑪麗的姐姐埃萊奧諾雷求婚,但沒有成功。瑪麗也拒絕了他 [7] 
1528年,斐迪南再次任命瑪麗為攝政王,但她拒絕了,説“這種事情需要一個更聰明、更年長的人來處理” [7]  。斐迪南一直堅持在1529年把瑪麗拉進他的事務中。次年12月1日,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去世,尼德蘭總督職位空缺。斐迪南把他們姑媽的死告訴了她,説可能“另當別論” [7] 

瑪麗尼德蘭總督

1531年1月3日,瑪麗的哥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要求她承擔尼德蘭的攝政權。查理統治着一個龐大的帝國,需要可靠的家族成員,他們可以他的名義統治他的偏遠地區。瑪麗勉強接受了查理的堅持 [8]  。1537年10月6日,皇帝寫信給她:
我只是一個人,我不可能無所不在;我必須在我應該去的地方,在我可以去的地方,而且常常只在我能去的地方,而不是我想去的地方;因為一個人不能做超過一個人能做的事。 [7] 
瑪麗作為尼德蘭的攝政如此出色,以至於查理強迫她保留這一職位,賦予她比他們姑姑更多的權力 [9]  。不像她的姑姑,瑪麗在擔任總督期間非常不高興,從來沒有享受過她的角色。1531年5月,瑪麗只統治了四個月,她告訴哥哥斐迪南的經歷就像她脖子上綁着一根繩子 [2]  。雖然瑪格麗特被認為靈活,適應性強,幽默和迷人,瑪麗是不屈不撓和專制。瑪格麗特用微笑、笑話或讚揚來達到她的目標,但瑪麗卻用憤世嫉俗和尖刻的語言來實現她的目標。不像她的姑姑,瑪麗不能原諒或忘記。她意識到缺乏”作為女人的權力”是她的主要問題 [10] 

瑪麗對外甥女的監護

瑪麗 瑪麗
假設尼德蘭的攝政意味着她的外甥女丹麥的多羅特婭和丹麥的克里斯蒂娜的監護,她的姐姐丹麥王后伊莎貝拉的女兒,伊莎貝拉於1526年去世。伊莎貝拉死後,公主們受到瑪格麗特女大公的照顧。查理現在依靠瑪麗來安排她們的婚姻,特別是多羅特婭,他想把多羅特婭送到丹麥王位上 [11]  。1532年,米蘭公爵弗朗切斯科二世·斯福扎向當時11歲的克里斯蒂娜求婚。查理同意了,並允許他們立即完婚。瑪麗堅決反對這一決定,並向查理解釋説克里斯蒂娜還太小,無法完成婚姻。查理對她置之不理,但她還是設法推遲了婚姻。她首先告訴米蘭特使,她的外甥女病了,然後帶她到尼德蘭的另一個地方“嚴重的事務”。克里斯蒂娜終於在1532年9月28日結婚了,但瑪麗設法把她的離開推遲到1533年3月11日 [11] 
克里斯蒂娜離開後,瑪麗病倒了,要求允許她辭去總督職務,但查理不允許。一年後,多羅特婭也結婚了。多羅特婭離開幾個月後,喪偶的克里斯蒂娜回到了她姨母的宮廷。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立即向克里斯蒂娜求婚,查理敦促瑪麗協商結婚。她不贊成,於是耽擱了。亨利在1539年被逐出教會,這時查理不得不結束談判 [11] 

瑪麗與查理的關係

皇帝向瑪麗保證,他毫不懷疑她對天主教會的忠誠。他了解到瑪麗不會輕易屈服,特別是在影響她個人的事情上 [2]  。然而,查理在1531年10月離開尼德蘭時警告她説,如果他的父母、妻子、孩子或兄弟姐妹成為路德的追隨者,他將會視他們為他最大的敵人 [2]  。瑪麗因此被迫在尼德蘭鎮壓新教,而不顧她自己的宗教容忍。然而,她總是努力盡可能少地執行她哥哥的宗教法律。她幾次被指控保護新教徒 [12] 
她的決心有時會引起與查理意志的衝突。在大多數問題上,瑪麗不得不服從查理,這就是為什麼他與瑪麗在這方面的關係並不比與瑪格麗特姑媽好多少 [2]  。他經常批評她的決定,這對他們原本親密的關係產生了消極影響 [13] 
1537年8月,瑪麗向查理抱怨説,低地國家已經無法治理,並説他應該親自來。事實上,瑪麗很好地處理了這場危機,並在公眾場合保持冷靜的頭腦 [14]  。10月,她前往法國北部會見了她的姐夫、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這是她姐姐埃萊奧諾雷的第二任丈夫。10月23日,他們簽署了一項條約。弗朗索瓦因此向瑪麗保證,他不會幫助那些反抗她的人,而瑪麗則承諾補償在意大利戰爭期間在低地國家失去土地的某些法國貴族 [15] 

瑪麗尋求和平

1534年,瑪麗在她的議會中準備了一個由所有省份組成防禦聯盟的提案。7月份,她在梅赫倫提出了這一建議,引用了她哥哥的話,他哥哥曾要求各省互相幫助 [16]  。該計劃不得不放棄,在瑪麗和埃萊奧諾雷未能在帝國和法國之間談判和平之後,瑪麗給查理的信開始像瑪格麗特姑媽那樣戲劇性地爆發出來 [17] 
瑪麗在尼德蘭為和平而奮鬥。查理對她作為總督所面臨的問題漠不關心,常常無視她的警告 [1]  。其中一次事件導致查理失去梅茨給法國 [18]  。瑪麗在1537年被迫對法國發動戰爭,並在1538年至1540年間處理根特起義。在根特叛亂被鎮壓之後,瑪麗於1540年10月14日再次被任命尼德蘭總督 [1] 

瑪麗辭職

1555年,查理決定退位,不顧斐迪南的反對,將尼德蘭交給了他的兒子費利佩(費利佩二世)。當瑪麗得知查理的決定時,她通知他她也要辭職。查理和費利佩都敦促她留在崗位上,但她拒絕了。她記述了她因性別而面臨的困難,以及她的年齡和與查理的分歧,她無法按自己認為應該採取的行動行事。此外,在多年習慣查理的要求後,她不想適應她侄子的方式 [19]  。瑪麗辭職的實際原因是她與侄子有許多分歧 [20]  。她要求查理允許她辭職後離開尼德蘭,擔心如果她繼續留在尼德蘭,她將再次捲入政治 [19] 
查理終於允許他妹妹辭職了。她於1555年9月24日正式宣佈了她的決定。10月25日,她的權力被移交給費利佩 [19]  ,儘管費利佩本人不喜歡他的姑媽,但他試圖説服她恢復這一職位。瑪麗又和費利佩吵了一架,就退到蒂爾瑙特去了 [21]  。她在尼德蘭又呆了一年 [19] 

瑪麗個人生活

瑪麗想退休去卡斯蒂利亞,和她最近喪偶的姐姐埃萊奧諾雷住在查理附近,查理已經退休了。她害怕搬到卡斯蒂利亞,雖然她精神不穩定的母親胡安娜(她於1555年4月去世,享年75歲)是那裏的君主,但瑪麗從未在卡斯蒂利亞生活過。她擔心埃萊奧諾雷的死會把她留在一個她不熟悉的國家。最後,她決定搬到卡斯蒂利亞,同時保留搬回尼德蘭的可能性,以防她無法適應卡斯蒂利亞人的風俗習慣。1556年9月15日,查理、埃萊奧諾雷和瑪麗從根特啓航 [19] 
雖然她一再向她哥哥保證,她無意在國家事務中佔有一席之地,但瑪麗主動提出要成為她侄女胡安娜的顧問,胡安娜當時是費利佩的攝政。胡安娜不想分享權力,於是拒絕了她姑姑的提議 [22-23] 
瑪麗不喜歡退休太久;埃萊奧諾雷於1558年2月死在她懷裏 [24]  。悲痛欲絕的瑪麗去見查理,向他徵求關於她未來的建議。查理告訴她,他希望她恢復在尼德蘭的攝政,並承諾要有一套房子和一大筆收入,但瑪麗拒絕了這個提議。然後,她的侄子費利佩敦促她的顧問説服她回來。當查理在八月生病時,瑪麗接受了這個提議,並決定再次擔任總督 [25] 
晚年的瑪麗 晚年的瑪麗
9月份,瑪麗已經做好了前往尼德蘭的充分準備,並在得知查理去世的消息後恢復了她的職位。另一個兄弟姐妹去世後,瑪麗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患有心臟病,她在10月份曾兩次心臟病發作。病情很嚴重,她的醫生認為她已經死了 [26-27] 
胡安娜來看她時,瑪麗仍然決心履行她給查理的諾言,在尼德蘭擔任攝政,但她身體虛弱又發燒 [28]  。僅僅幾周後,1558年10月17日,她就在西加萊斯去世了 [25]  。在她最後的遺囑中,瑪麗把她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查理。查理去世後,費利佩繼承了他姑姑的財產。在她去世前不久,她決定讓費利佩和胡安娜執行她的遺囑 [29]  。她要求她的心形金章——曾經是她丈夫的,把它熔化掉,並把金子分發給窮人 [30] 
瑪麗第一次被埋葬在巴利亞多利德的聖本尼迪克特修道院。在她死後十五年,費利佩下令將遺骸轉移到埃斯科里亞爾修道院 [30] 
參考資料
  • 1.    1.^ a b c Jansen, 101.
  • 2.    2.^ a b c d e f g Koenigsberger, 125.
  • 3.    3.^ de Iongh, 16–17.
  • 4.    4.^ a b c d e O'Malley, 178.
  • 5.    5.^ a b c d e f Bietenholz, 399.
  • 6.    6.^ Goss, 132 (Music in the Court Records of Mary of Hungary).
  • 7.    7.^ a b c d e Jansen, 99.
  • 8.    8.^ a b c d O'Malley, 179.
  • 9.    ^ Piret, 63.
  • 10.    ^ Jansen, 102, 104.
  • 11.    ^ a b c Jansen, 100–101.
  • 12.    ^ Piret, 80.
  • 13.    ^ Koenigsberger, 136.
  • 14.    ^ Koenigsberger, 144.
  • 15.    ^ Knecht, 173.
  • 16.    ^ Koenigsberger, 130.
  • 17.    ^ a b Koenigsberger, 137.
  • 18.    ^ Knecht, 215.
  • 19.    ^ a b c d e Jansen, 103.
  • 20.    ^ Piret, 161-162.
  • 21.    ^ Piret, 163.
  • 22.    ^ Iongh, 282.
  • 23.    ^ Piret, 167.
  • 24.    ^ Piret, 166.
  • 25.    ^ a b Jansen, 104.
  • 26.    ^ de Iongh, 288.
  • 27.    ^ Piret, 168.
  • 28.    ^ de Iongh, 289.
  • 29.    ^ a b Piret, 171.
  • 30.    ^ de Iongh, 27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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