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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二世

鎖定
瑪麗二世(英語:Mary II,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 [1]  ),英格蘭女王(1689年2月13日—1694年12月28日在位),荷蘭奧蘭治王妃(1677年11月4日—1694年12月28日在任)。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長女,荷蘭執政兼英國國王威廉三世的妻子和共治者(在英國)。 [2] 
中文名
瑪麗二世
外文名
Mary II
別    名
瑪麗公主
國    籍
英國
民    族
蘇格蘭人
出生日期
1662年4月30日
逝世日期
1694年12月28日
職    業
女王
信    仰
基督教-新教
母    親
安妮·海德
前任者
詹姆斯二世(蘇格蘭的詹姆斯七世)
繼任者
威廉三世(蘇格蘭的威廉二世,單獨執政)

目錄

瑪麗二世人物生平

卡斯帕·內切爾於1676年繪製的《瑪麗公主》 卡斯帕·內切爾於1676年繪製的《瑪麗公主》
瑪麗出生於1662年4月30日,是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與王后安妮·海德的長女。1677年11月4日嫁於表兄、信奉新教尼德蘭執政威廉(即後來的威廉三世)成婚,成為奧蘭治王妃。 [1] 
1688年,英國資產階級新貴族為防止天主教復辟,發動了一場旨在推翻詹姆斯二世統治的未流血的革命(即光榮革命)。 [1]  此時,身為新教徒的瑪麗支持威廉進犯英格蘭,並於1689年春隨威廉開進倫敦,結束了父王的統治。
瑪麗公主 瑪麗公主
1689年4月11日,瑪麗與威廉簽署了《權利法案》,兩人共同統治英格蘭,威廉號稱威廉三世,她號稱瑪麗二世,同時成為蘇格蘭愛爾蘭女王。原本威廉並不應該當上英王,但藉由瑪麗登基的契機,他以武力為後盾,迫使英格蘭議會同意他的加冕(交換條件是簽署《權利法案》)。史學界普遍將夫妻倆的共治稱做“威廉和瑪麗”。
瑪麗並不熱衷於統治,當丈夫威廉留在英格蘭時,她總是退居幕後,把大部分的權力讓與威廉;然而,當威廉輾轉於愛爾蘭和歐洲大陸指揮作戰對抗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時,瑪麗在樞密院的輔弻下,仍舊得獨自統治英倫。事實證明她是一位強大、果決、有力的統治者。當威廉動員英倫人力物力進行反法的大同盟戰爭(1688—1697年)時,他發現自己在英倫的合法性不足,只有依靠廣受人民愛戴的瑪麗,才能夠有效地在議會發揮影響力,進行擴軍加税。瑪麗身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統治者,對國教會的事務十分積極、活躍;她以自身品行作出良好表率,改善了1660年代以來的不良風俗。史學家認為,儘管她與丈夫共有王位,瑪麗主要仍是獨自行使其權力。
成為英格蘭國王的威廉三世與瑪麗二世 成為英格蘭國王的威廉三世與瑪麗二世 [2]
在獨立行政期間,瑪麗活躍於英國國教會,以奮勉於政務和強大果決著稱。儘管威廉擁有大部分權力,但除了軍事,在英國眾多事務上主要還要依靠她來處理。後來她還自封為法國女王。因她待人彬彬有禮,性格温文爾雅,故一直得到丈夫的百般寵愛。與妹妹安妮(後來的安妮女王)素來關係不和,據説是由於她把安妮朋友的丈夫馬爾伯勒公爵約翰·丘吉爾以暗通詹姆斯二世的嫌疑定作反叛罪造成的。
1694年,瑪麗二世因天花而早逝,年僅32歲。
參考資料
  • 1.    黃邦和,皮明庥 主編.中外歷史人物詞典: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11:1094-1095
  • 2.    William III and Mary II  .The Royal Family[引用日期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