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瑪納斯縣財政局

鎖定
瑪納斯縣財政局,是瑪納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瑪納斯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財政、税收、機關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縣財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財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税收制度和辦法的擬訂。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本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税)政策實施地方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審查、編制、批覆部門預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級和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和預算變更事項。
(四)按管理權限擬訂減免税上報事項以及對預算影響較大的臨時和特殊的地方税減免事項;按管理權限擬訂非税性財政收入制度,並負責本級非税性財政收入的徵收與管理;參與擬訂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貫徹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管理和監督由縣承擔的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負責中央、自治區、自治州和縣人民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資金、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工作。
(六)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地方財政收入入庫解繳辦法,對國庫資金繳撥使用情況進行監管;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工作。
(七)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和執行需要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自治區、自治州財政補助、本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衞生資金;參與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制度、辦法的研究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九)按規定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工作;管理國債資金,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管理政府外債,組織實施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審核、申報、轉貸、簽訂貸款協定、財務會計核算、提款報帳、還本付息等資金管理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加強會計監督,規範會計行為,保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資產評估師事務所的業務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十一)收取全縣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實施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的各項措施;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的要求,負責指導、推進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非經營性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和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提高國資監管覆蓋面和國有資產配置效率。
(十二)監督檢查財政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幹部教育規劃;組織縣財政人員的教育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 

瑪納斯縣財政局內設機構

文行股
財政監督股(督查辦)
會計股
社保股
預算股(綜合股)
國庫股
農業股
經濟建設股(涉外股)
辦公室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