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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瑞安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為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地址
瑞安市金源路1677號 [4] 
隸    屬
瑞安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曾大沖(局長)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 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根據規定權限,承擔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公平競爭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指導瑞安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經營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牽頭組織和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瑞安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和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 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三)負責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開展藥品質量抽查檢驗。推進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推進醫療器械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十七)負責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組織開展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推進化妝品安全信用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十八)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負責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温州市和瑞安市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推進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宣傳、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綜治、安保、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綜合調研、會務、後勤保障、罰沒物資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規劃,協調推進深化改革工作。負責內部審計、綜合統計、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障、社會保險、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裝備管理等工作。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技術裝備和科研立項、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工作目標責任制的督查、考核、評定等工作;負責上級黨委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查。牽頭指導基層實施監管模式。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個人年度考核和全員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系統培訓教育和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負責系統評先評優、傷殘撫卹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法規科。擬訂並指導實施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制度。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序、規範自由裁量權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複核、聽證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公職律師管理。
(四)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承擔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牽頭協調企業監管綜合性事務的落實。依法牽頭組織和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承擔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擬定支持小微企業成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小微企業發展服務督查考核。承擔市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牽頭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
(五)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擔合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市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
(七)質量發展與標準化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市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以“品字標”為重點的品牌建設。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相關質量事故調查,牽頭協調質量監管綜合性事務的落實。承擔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市長質量獎評審暨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規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預警工作。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八)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發佈區域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通報。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九)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牽頭協調食品綜合性事務的落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流通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綜合性事務的落實,組織開展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食品抽檢監測科。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十四)計量與合格評定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計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產業計量、能源資源計量工作。監督、管理、協調部門和行業認證認可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認證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組織參與相關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
(十五)知識產權發展與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專利監督管理、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專利權、商標專用權。指導和規範專利運用。牽頭協調知識產權綜合性事務的落實。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商標專用權運用工作。組織調處專利、商標糾紛。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2]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

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承擔登記註冊、消費者權益保護、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藥品監督管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等職責的5個直屬機構。
(一)登記註冊分局。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政許可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措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市場主體的名稱審核、企業登記註冊、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工業產品、計量、合格評定、特種設備等市場監管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收件、批轉、發證等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監管窗口的日常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派出機構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許可數據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做好與有關部門行政許可工作的綜合協調。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掛投訴舉報處置中心牌子)。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承擔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暨全面實施“放心消費在瑞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分局。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和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組織打擊傳銷工作。承擔並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指導瑞安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接委託的反壟斷相關工作。承擔市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四)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指導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許可和認證的現場檢查。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企業與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的飛行檢查。承擔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法規符合性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質量跟蹤評估。承擔規劃、建設和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員隊伍。監督管理執業藥師執業行為。
(五)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分局。擬訂並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指導電子取證工作。負責計算機數據管理、信息數據分析工作,負責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市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2]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曾大沖 [5]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安陽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