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瑞士聯邦委員會

鎖定
瑞士聯邦委員會(德語:Schweizerischer Bundesrat;法語:Conseil fédéral suisse;意大利語:Consiglio federale svizzero;羅曼什語:Cussegl federal svizzer)是瑞士聯邦的最高行政機構,由7名委員組成,分任7個部的部長,實行集體領導,任期四年。設主席和副主席,由聯邦委員輪任,任期1年,不得連任。 [1] 
中文名
瑞士聯邦委員會
外文名
Swiss Federal Council
德    語
Schweizerischer Bundesrat
法    語
Conseil fédéral suisse
意大利語
Consiglio federale svizzero

瑞士聯邦委員會起源

瑞士最早的七位委員。瑞士聯邦委員會是在1848年的聯邦憲法中所創立,此憲法將委員會定義為“邦聯中的最高行政與指揮機關”。當時瑞士的立憲民主制度仍未成熟,建國者們吸取了許多美國憲法中的聯邦制度,不過並未採取總統制,而是採用聯合領導。
當時之所以採用聯合領導形式,是源於瑞士長久以來的傳統。從舊體制時期(拉丁文:Ancien Régime)以及舊邦聯時期開始,就已經有菁英所組成的委員會擔任管理工作;另外較晚期的赫爾維蒂共和國(德文:Helvetische Republik),以及1830年代以後制定了自由憲法的各州政府,也有類似的制度可供依循。
概述中的圖片是最早的七位委員,由上到下、由左到右分別是馬丁·約瑟夫·穆辛格(Martin Josef Munzinger)、烏爾裏希·奧克辛本(Ulrich Ochsenbein)、約納斯·富勒爾(Jonas Furrer)、亨利·德瑞(Henri Druey)、斯蒂法諾·弗蘭奇尼(Stefano Franscini)、弗里德里希·弗雷-荷洛塞(Friedrich Frey-Herosé),以及威廉·馬蒂亞斯·那弗(Wilhelm Matthias Naeff)。 [2] 

瑞士聯邦委員會組成

瑞士聯邦委員會政黨比例

瑞士在1848年所制定的憲法,是歐洲在1848年的民主革命中少數的成功案例。當時瑞士的民主運動是由稱為“激進派”的團體(現今的瑞士自由民主黨,簡稱自民黨)所領導。激進派在分離主義聯盟戰爭(德文:Sonderbundskrieg)中擊敗了由七個天主教及保守派州份所組成的分離主義聯盟(德文:Sonderbund,又譯獨立聯盟),並運用聯邦國會中的多數優勢,取得了聯邦委員會的全部席次。
而原來在戰爭中的敵人,也是後來的反對黨“天主教保守派”(現今的瑞士基督教民主人民黨,簡稱基民黨),則一直被排除在委員會之外。直到1891年,委員會成員之一埃米爾·韋爾蒂(Emil Welti)因為一場關於鐵路國家化的公民投票失利而辭職之後,激進派才決定在選舉中支持並選入屬於天主教保守派的約瑟夫·曾普(Josef Zemp)。
在20世紀前半葉,自民黨與基民黨的勢力逐漸被一些新興的政黨削弱,一部分的選票轉移到了在立場較為極端的政黨,包括左翼的瑞士社會民主黨(簡稱社民黨);以及右翼的“農民、商人及獨立派黨”(縮寫BGB,現今的瑞士人民黨)。1919年,基民黨的尚-馬裏·姆希(Jean-Marie Musy)進入委員會,使該黨獲得了第二個席次。而BGB的魯道夫·明格(Rudolf Minger)也在1929年加入了委員會。社民黨的安斯特·諾伯斯(Ernst Nobs)則在1943年成為該黨的第一位委員會成員。

瑞士聯邦委員會神奇“配方”

在1959年的一場選舉中,聯邦委員會建立了一個延續許久的大聯合政府,其中的政黨比例多年不變,也稱為“神奇配方”(德文:Zauberformel)。這個政黨比例大致對應於當時聯邦國會里各政黨的勢力:
瑞士自由民主黨(自民黨;FDP):2席
瑞士基督教民主人民黨(基民黨;CVP):2席
瑞士社會民主黨(社民黨;SPS):2席
瑞士人民黨人民黨;SVP):1席
不過自民黨與基民黨的支持度仍然持續下滑,同時人民黨與社民黨的支持度則上升。1990年代之後,後兩黨逐漸超越了前兩黨。到了2003年,一場選舉改變了這個神奇配方,在這場選舉中成為最大黨的人民黨,要求基民黨交出一個席次給人民黨領導人克里斯多福·布勞赫(Christoph Blocher),並以退出政府作為要脅。基民黨同意了這項要求,並且讓屬於基民黨的露特·梅茨勒-阿努爾德(Ruth Metzler-Arnold)退出了委員會。

瑞士聯邦委員會女性成員

瑞士的女性直到1971年才獲得聯邦層級選舉的參政權,且直到1983年與1993年,才分別有莉莉安·烏赫騰哈根(Lilian Uchtenhagen)與克麗斯蒂安娜·布龍納(Christiane Brunner)參加選舉,兩人皆屬於社民黨成員,且並未成功進入委員會。歷史上的109位聯邦委員中,只有5位是女性,分別是:
伊麗莎白·寇波(Elisabeth Kopp),屬於自民黨,1984年入選,1989年因醜聞下台,是瑞士首位女性聯邦委員。
露特·德萊富斯(Ruth Dreifuss),屬於社民黨,1993年到2002年間擔任委員,她在1999年成為第一位女性聯邦主席。
露特·梅茨勒-阿努爾德,屬於基民黨,1999年到2003年間擔任委員,因基民黨退出一席而沒有參選連任(詳見上文)。
米舍利娜·卡爾米-雷伊(Micheline Calmy-Rey),屬於社民黨,2003年擔任至今,是2007年的聯邦主席。
多麗絲·洛伊特哈德(Doris Leuthard),屬於基民黨,2006年當選,2007年開始任職。

瑞士聯邦委員會地域平衡措施

直到1999年為止,憲法仍明定任何一州不可在聯邦委員會中擁有超過一個代表權。在1987年之前,聯邦委員所屬州份,是根據其出身地區而定;到了1987年之後,則是以其居住地、在聯邦議會中所代表的地區,或是曾擔任過立法及行政機關成員的州份來定義[5]。不過並沒有防止候選人為了政治利益而遷居的措施。
從1999年開始,憲法規定了各州與各語區之間,在席次上的平衡分佈措施,並廢除了原本席次固定不變的制度。當一位委員辭職之後,替補者通常為同黨黨員,並來自相同語區。然而在2006年,來自德語區的委員多麗絲·洛伊特哈德取代了另一位法語區委員約瑟夫·戴斯(Joseph Deiss)。
歷史上,至少有兩個席次一直以來是由法語或意大利語地區的人士所擔任。且到2003年以前,從來沒有任何州份在委員會中擁有超過一個代表。直到2003年12月,委員會中才同時出現兩位屬於蘇黎世州的成員,分別是莫利茨·洛伊恩貝格(Moritz Leuenberger)與克里斯多福·布勞赫。委員會成員包括了5位德語區人士與兩位法語區人士,自從1999年以來,尚未有意大利語區人士擁有代表權。

瑞士聯邦委員會運作

瑞士聯邦委員會主席職位

瑞士聯邦委員會設主席(總統)和副主席(副總統),由聯邦委員輪任,任期1年,不得連任。 [1] 
瑞士聯邦主席並非瑞士的國家元首(全體委員會才是),即使近年來主席在外國進行官方訪問時,逐漸有被視為國家元首的態勢。不過一般來説,官方訪問實際上是由聯邦外交事務部(德文:Schweizerischer Bundesrat)所執行,訪問代表人是經由全體委員會成員認可產生。
在瑞士的指揮層級排行中,聯邦主席是最高等級的政府官員。主席必須主持委員會會議,當前往其他國家時,必須擔任瑞士的國家代表。若委員會面臨緊急狀況,無法及時作出決定時,主席有權代表整個委員會作出行動。但除了以上情況之外,瑞士主席只是“同僚中的第一人”(拉丁文:Primus inter pares),沒有超出或低於其他委員的權力。

瑞士聯邦委員會委員會會議

聯邦委員會在每個星期三會召開一次常態性的會議,地點位在伯恩的聯邦大廈(德文:Bundeshaus),也就是瑞士聯邦政府所在。除了七位委員之外,參與會議的人還包括:
聯邦秘書長(德文:Bundeskanzler,又譯聯邦總理):為政府幕僚首長,參與委員會的討論,但不具有投票權。由於其影響力,秘書長有時稱作“第八位聯邦委員”。現任秘書長是安內馬裏·胡貝爾-霍茨(Annemarie Huber-Hotz)。
兩位副秘書長(德文:Vizekanzler):現任兩位秘書長分別是科里納·卡薩諾瓦(Corina Casanova)與奧斯華·西格(Oswald Sigg),後者同時也是聯邦委員會的發言人,每週會議結束之後會召開例行報告。
會議結束後,委員們總是會共進午餐。除了每週會議之外,委員會也會定期召開秘會,詳細地討論重要議題。此外每年都有一次單日的旅行,前往總統家鄉所在州份參訪。

瑞士聯邦委員會決策與職責

每一位聯邦委員都掌管一個政府部門,職位相當於部長。而在口語上,他們也確實常被稱作部長。例如聯邦防衞、公民保護與體育部(德文:Eidgenössisches Departement für Verteidigung, Bevölkerungsschutz und Sport)首長,就可稱作“國防部長”,即使實際上並沒有國防部的存在。且各部門的事務並非只由單一首長來處理,而是由全體委員會進行管理。
委員會的決策總是由相關部門預先準備。舉例而言,有關聯邦政府僱員薪資的政策,是由管理人事的聯邦財政部(德文:Eidgenössisches Finanzdepartement)來提議。表決開始以前,所有的提議內容必須經過所有委員的傳閲;而委員們則必須將他們的評論與建議反映給聯邦財政部首長。這種達成共識的方式稱作“共同報告程序”(德文:Mitberichtsverfahren)。形式上,委員會的決策是以會議中在場的多數委員以口頭表決方式決定,不過多數的決策實際上是依據共識所作。
有時為了某些重大決策,會召開額外的公共會議,並邀請各州、各黨派,以及其他有關團體參與。假如某個送入聯邦國會的提議是為了要改變聯邦條例,那麼此類會議將根據法律的規定而自動召開,此時法案可能會進一步的轉入全民公決程序。

瑞士聯邦委員會保密措施

委員會的會議與表決結果並不對外公佈,而且這些紀錄將會持續封存50年。不過近年來這項規定逐漸引起爭議,尤其是一些政治立場較極端的政黨認為,此保密措施違反了透明化的原則。不過委員會表示,保密可使委員會在達成共識,並且在維持聯合領導的同時,依然保持各委員的政治獨立性。即使具有保密措施,有時表決與討論的詳細狀況也會遭到泄漏,此時相關單位將會展開調查。

瑞士聯邦委員會憲政慣例

由於聯邦委員會是由各個相互敵對的政黨自願組成的一個大聯合政府,因此在運作上依賴許多憲政慣例,其中以聯合領導原則最為重要,在此原則下,各委員不應該相互批評,即使他們通常隸屬於敵對政黨。同時所有委員皆應該支持委員會的任何決議,即使此決議與其個人或政黨立場有所出入。

瑞士聯邦委員會選入與退出

聯邦委員是由聯邦國會中的兩議院共同選出,每一屆任期為四年。選舉採用秘密投票方式進行,每位委員分別以絕對多數選出。雖然任何一位瑞士公民皆有入選委員會的資格,不過實際上被提名的人大多是國會議員,另有少數為州政府的官員。投票可分為數個回合,在最初的兩個回合中,任何人皆可登記他們的名字;而之後的回合,選舉名單中票數最少的候選人將逐一出局。候選人在當選之後可以保留黨籍,不過由於聯合領導的傳統,這些委員與所屬政黨的運作將保持一定的距離。
委員在任期之內,不會因為不信任動議或彈劾而被迫離任。委員可以連續擔任其職位直到自己決定退休或離職。偶爾委員資格會因為重新選舉而受到改變,其中歷史上只有三位委員面臨重選,分別是1854年的烏爾裏希·奧克辛本(Ulrich Ochsenbein)、1872年的尚-雅克·夏雷-維尼爾(Jean-Jacques Challet-Venel),以及2003年的露特·梅茨勒-阿努爾德。

瑞士聯邦委員會委員權利

瑞士聯邦委員會權利

聯邦委員每年的薪資為40萬瑞士法郎。在完整的任期結束之後,他們每年將有一筆20萬瑞士法郎的退休金可領。法律並不允許任期中的委員擁由其他的職位;許多委員在離開政府單位之後獲得了新的工作,例如企業主管。委員並沒有政府提供的官邸可住,而是必須住在首都伯恩的住宅或旅館,或是從外地通勤。不過委員有權使用屬於委員會的莊園。
聯邦委員可以徵用瑞士軍隊組成的安全小組,以保護自身安全。不過人們通常可以在伯恩街頭、餐廳或電車上遇到沒有任何護衞在身旁的委員。此外每位委員有一名身著制服的管家(瑞士德語:Weibel)跟隨,此傳統是直接源於古代瑞士各州的共和政府,可追溯至羅馬共和國的侍從執法吏。而委員的配偶,除了官方接待場合之外,並不參與官方事務。

瑞士聯邦委員會豁免權

聯邦委員與國會議員同樣擁有在職位相關事務上的豁免權,與政府事務無關的犯罪行為,只有在聯邦委員會的同意下可以起訴。而原告者可向聯邦國會進行上訴,尋求聯邦國會的同意。另外與政府事務有關的犯罪,需要聯邦國會的同意,而國會可以選擇對某些案例暫緩執行。有時委員面對自身犯罪行為時,會選擇放棄豁免權或是辭職下台。
歷屆瑞士聯邦委員會

瑞士聯邦委員會現任成員

2023年度瑞士聯邦委員會
姓名
職務
政黨
阿蘭·貝爾塞(Alain Berset)
聯邦主席兼內政部長
薇奧拉·阿姆赫德(Viola Amherd,女)
聯邦副主席兼國防、民防和體育部長
中間黨
居伊·帕姆蘭(Guy Parmelin)
聯邦委員兼經濟、教研部長
卡琳·凱勒-祖特爾(Karin Keller-Sutter,女)
聯邦委員兼財政部長
伊尼亞齊奧·卡西斯(Ignazio Cassis)
聯邦委員兼外交部長
阿爾伯特·羅斯提(Albert Rösti)
聯邦委員兼環境、交通、能源和通信部長
伊麗莎白·鮑梅-施耐德(Elisabeth Baume-Schneider,女)
聯邦委員兼司法警察部長
參考資料來源 [1] 
2024年度瑞士聯邦委員會
姓名
職務
政黨
薇奧拉·阿姆赫德
聯邦主席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