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瑙魯協定

鎖定
瑙魯協定,即“有關具有共同利益的漁業管理合作的瑙魯協定”,Nauru Agreement Concerning Cooperat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Fisheries of Common Interest,通常稱為“瑙魯協定”。是由密克羅尼西亞基里巴斯馬紹爾羣島等7國於1982年2月11日簽訂。有11條。 [1] 
中文名
瑙魯協定
外文名
Nauru Agreement

瑙魯協定協定主要內容

瑙魯協定的目的是在不損害各締約國主權權利下,協調各締約國專屬漁區內的漁業資源管理,並對外籍漁船進入其專屬漁區捕撈共同資源的管理上,建立統一的途徑和規範。主要規定有:締約國國籍的漁船較外籍漁船有優先核准申請入漁執照的原則;建立外籍漁船核發入漁執照的統一條;建立漁獲量、捕撈努力量的統計資料,及有關漁船規格與船隊組成的有關信息;協調監測、監控外籍漁船的捕魚活動的合作 [1] 
為了進一步實施該安排,協定締約國還於1990年9月12日又簽訂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兩份《瑙魯協定國設定最低入漁合作條件的執行安排》。瑙魯協定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促進成員之間在漁業領域的合作,使該區域的海洋生物資源利用達到利益最大化,對中西太平洋的漁業活動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1] 

瑙魯協定最新動態

2015年3月22日,瑙魯協定成員國(以下簡稱“成員國”)在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雅浦州召開年會,就八個成員國下一步的漁業發展進行討論,強調要加強管理,將在成員國海域實現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成員國決策的指導性原則。會議制定未來兩年的工作重點,並在圍網捕魚、延繩釣等不同捕漁方式的發展上達成一系列共識 [2] 
1.將於2016年啓動集魚裝置的註冊和跟蹤工作。並將在今年討論於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對遠水漁業國家船隻的集魚裝置徵收每船每天費用。
2.在瑙魯協定八個成員國的五個國家實行延繩釣船隻的船天計劃(VesselDaysScheme)。這五個國家分別為:密克羅尼西聯邦、馬紹爾、瑙魯、帕勞所羅門羣島。計劃於2015年1月1日生效。
3.將繼續收緊非捕漁天數。
成員國的各項決策都是為各成員國獲取更大經濟利益,以及確保在2016年及更長時間裏在中西太平洋海域漁業的可持續性。
成員國近年來保護島國利益的意識逐漸加強,在保護魚類資源的同時,增加成員國收入。在中西太平洋——超一半的全球鰹魚產地海域利用船天計劃來控制捕撈量以保證質量。這使得瑙魯協定成員國以外的公海過渡捕撈的情況下,成員國海域內的作業船隻得到嚴格控制。同時增加外國船隻的捕撈“成本”。2013美國船隊在各島國捕漁的整體價格從2100萬美元提高到6300萬美元。2014年瑙魯協定成員國部長級會議決定將圍網捕魚船許可證每船每天價格從6000美元,於2015年上升到8000美元,使得各成員國每年總收入從2.5億美元上升到2015年的3.5億美元 [2] 
2016年3月28日至4月8日,瑙魯協定成員國在基里巴斯首都塔拉瓦召開年會,討論議題包括各成員國捕漁計劃、美國與成員國間捕漁協定、選舉成員國新任CEO以及設立捕漁研究項目以提高各成員國能力等 [3] 
會議現任CEO阿闊柔博士(Dr.TranformAqorau)表示,今年的瑙魯協定成員國會議尤為重要,我們已經表明每船每日計劃(VesselDayScheme)作為捕漁管理工具的成功,這是一種有效的漁業管理體系。目前協定成員國以外的國家正提出將每船每日計劃(VesselDayScheme)調整為噸位配額制度,阿闊柔博士表示該建議不適合多物種以及各國不同的自然情況。該提議將成為此次會議的重要議題。
阿闊柔博士在位於馬紹爾馬朱羅市的瑙魯協定成員國辦公室擔任負責人,該辦公室成立於2010年。在成員國選出新一任CEO後,阿闊柔博士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完成交接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