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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鎖定
理解解釋
理解出處
清·百一居士《壺天錄》捲上:“六合之內,固無奇不有,而此則尤難理解者矣。”
毛澤東《實踐論》:“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刻地感覺它。”
許地山《補破衣的老婦人》:“他湊合多少地方的好意思,等用得着時,就把它們編連起來,成為一種新的理解。”
理解相關名言
- 讀書而不理解,等於不讀。——捷克教育家誇美紐斯
- 人們對一切都會厭倦,除了對理解。——古羅馬詩人維吉爾
- 理解力遲鈍的人以為遲鈍是知識的本質。——德國哲學家 尼采
- 理解和熟記結合得越好,知識就會獲得越自覺。——前蘇聯教育家 蘇霍姆林斯基
- 理解人的方法只有一個:判斷他們的時候不要急躁。——法國十九世紀文藝批評家 聖佩韋
理解哲學名詞
理解概念
理解是將未知事物的變化和發展邏輯同人固有的認識相統一的過程。人在認識新事物、獲取新知識的過程中,如果事物的發展邏輯與認識主體(人)原有的認識不發生矛盾、對立或衝突,我們就稱之為理解;否則就稱為不理解或者難以理解。
理解是人的大腦對事物進行分析併產生決定後的一種對事物本質的認識,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它一般也稱為了解或領會。理解與概念和問題都有密切關係,有時是互相重疊的。
理解類別
理解又可分為直接理解和間接理解。直接理解是不要求中介性的思維過程的,常和知覺過程融合在一起。如對本民族的語言和其他熟悉事物的理解等。間接理解須經過複雜的思維過程。常是從最初模糊的、未分化的理解逐漸過渡到清楚的、明確的理解,期間會經歷不同的階段。間接理解總是針對陌生的、複雜的事物,並帶有解決問題的特點。
理解辨析
理解、概念和問題三者關係。
根據理解的對象不同,可將理解分為不同的形式。如對人們的言語和行動、自然和社會現象以及科學理論的理解等。對人們的言語的理解是把握言語所表達的思想;對人們的行動的理解是把握其動機和效果;對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理解常是把握其因果關係或其結構和功能;對科學理論的理解主要是為把握論據的邏輯聯繫。
理解常以解決問題的方式來進行。對提出的問題給予的回答,可以表現出不同程度或不同水平的理解。理解的標誌之一,是對所理解的對象能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包括對語言材料能加以改組,改變其表達方式。對某事物理解不確切,難以用自己的話表述,或僅能背誦原文,這説明對文句或事物並未有真正的理解。理解的另一標誌,是根據對某一事物的理解,能獨立完成所需要的動作。如僅能根據他人的指導來完成它,也不能認為有真正的理解。對客體進行實際操作常能幫助理解。在理解的過程中,言語表達和實際動作有時並不一致,而良好的理解應是二者的結合。
理解事物時,須運用過去已有的知識經驗,或在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上,掌握新的知識經驗。過去知識經驗的有無或多少,對理解能否順利地進行,有着重要的影響,詞與直觀形象的結合,在理解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某些情況下,詞的説明可能還不足以使人完全理解,必須藉助直觀形象。直觀形象不僅有助於説明所要理解的客體,而且有助於把握其本質。
總之,最重要的是大家一定要學會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