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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使用範圍

鎖定
現金使用範圍是根據1988年國務院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現金使用的界限。是《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的一項重要內容。 [1] 
中文名
現金使用範圍
出    處
金融大辭典
相關規定
規定現金使用範圍: ①職工工資、津貼; ②個人勞務報酬; ③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④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其他現金支出; ⑤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⑥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⑦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一切收支活動,都必須實行轉賬結算。規定現金使用範圍,有利於節約現金使用,減少貨幣發行量,加強貨幣發行的宏觀調控,調節貨幣流通。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