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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療法

(心理治療方法)

鎖定
現實療法(Reality Therapy)是由美國精神病學家威廉·格拉塞(William Glasser, 1925)所開創的一個心理諮詢和治療流派。1965年,格拉塞的《現實療法》一書問世,標誌着現實療法的正式推出。在這本書中,格拉塞對傳統心理治療的一些基本理念作了批駁,系統闡述了現實療法的理論和應用。
中文名
現實療法
外文名
Reality Therapy
開創人
威廉·格拉塞(William Glasser)
開創時間
1965年
國    家
美國

現實療法基本簡介

現實療法(Reality Therapy)是美國加州精神病醫生威廉·格拉澤(William Glaller)於20世紀 60 年代創立的.這是一種以存在主義和人本主義觀點為基礎的心理療法, 認為心理行為問題是由於人不能負責任所導致, 其中心任務是幫助來來訪者承擔起個人的責任, 積極解決現實的問題 [1] 
1961年,格拉塞在《心理健康還是心理疾病》一書中首次談到現實療法的一些基本思想和實踐嘗試。自此以後,現實療法就以其一些受歡迎的特色迅速受到諮詢和治療者的注重,並推廣開來。

現實療法基本原理

從基本傾向來看,現實療法屬於認知--行為的治療,因而具有這一取向的若干特色。它的理論明白易懂,符合常理;它依賴人的理智和邏輯能力,以問題為中心,以現實合理的途徑求得問題的解決;它注意思維和行為,較少直接針對情感和情緒。它強調現在和將來,而不糾纏於過去,重視"怎麼辦",而不是"為什麼";它反對以醫學的或"疾病"的模式來看待人的心理困難,而強調人的自主自立,自己對自己負責這些品質的作用;它也重視諮詢者和來訪者之間的關係,主張諮詢者要"捲入"(involvement)關係,但它不像以人為中心療法那樣讓諮詢者採取一種被動、支持的姿態,而允許諮詢者更積極主動,更多一些指導。

現實療法應用範圍

由於這樣一些特點,現實療法很容易被形形色色的做人的工作的人士所掌握,而不是侷限在少數受過專門訓練的治療者手中(Gilliland,1984)。它被廣泛地應用於學校、監獄、戒毒中心、社區和其它社會服務機構。尤其是在學校諮詢和輔導中大受歡迎。事實上,格拉塞在學校諮詢中做了大量工作。他的《人人成功的學校》(Schools without failure)提供了各種適用於課堂的現實治療方法。他還創辦了"教育工作者訓練中心"(ETC)等培訓機構,舉辦講習班、研討會傳授"人人成功的學校輔導方案"( SWF),直到現在,格拉塞每年還在美國和海外舉辦許多個講習班。

現實療法基本理論

現實療法人格理論

現實療法對人的一個基本假定是,每個人都力求較好地控制自己的生活,以達到一種"成功的統合感"(success identity)。格拉塞認為人有一些基本需要。在早期理論中,格拉塞提出兩種需要:愛的需要和自我價值感需要。一個人需要愛人,也需要被人愛;需感到自己在別人眼裏是重要的,體驗到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80年代以後,格拉塞提到人有五種基本需要;生存、歸屬、力量感、樂趣和自由。這些需要都得到較好的滿足的人,就體驗到成功的統合感。與具有成功的統合感的人形成對照的是具有"失敗的統合感"的人,他們相信沒有人愛自己,覺得自己卑微渺小,沒有能力做任何有意義的事情,對自己的問題也無能為力。在格拉塞看來,有心理困難,需要諮詢和治療幫助的人就是具有失敗的統合感的人。
一個總是生活在一個"現實的"世界中,要滿足他(她)的基本需要,體驗到成功的統合感,就必須在現實環境中有合適的行為。只有他(她)做出合適的選擇,合適的行為,他才有可能從與環境的關係與他人的關係中獲得他需要的東西。從這個意義上説,一個人的命運取決於他(她)自己,必須由自己對自己負責。換一種説法,環境中總是存在社會評價、社會期望、獎勵和懲罰的力量,一個人要滿足自己的基本需要,必須依賴環境和他人,而他能控制的是他自己的行為,他能夠決定自己做或不做、怎樣做某些事情,使自己的行為既符合自己的需耍,同時又不剝奪他人滿足他們自己的需要的機會。這樣的行為才是現實的,負責的行為。

現實療法困難實質

在現實治療者看來,不存在什麼心理疾病,所有的心理困難皆源於失敗的統合感。正如前面提到的,發展出了失敗的統合感的人感到孤獨,與他人疏離。他們的行為無益,無效,不能滿足基本需要。他們自責、自卑,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且認為自己無能力改變自己,不能承擔責任。他們傾向於讓步、放棄、投降,習慣於接受失敗。這些都是心理困難者在症狀後面的共同特點。

現實療法治療目標

現實治療把這樣一些東西作為治療追求的目標:幫助來訪者認清什麼是他們真正需要的,認清自己為什麼需要這些;輔助他們對自己當前的所作所為進行分析評價,看看現有行為是否有益、有效、負責(對滿足自己的需要而言);協助他們選擇負責任的行為,制訂建設性的行動方案,以便作出改變,達到對自己生活的有效的控制。因此,負責任的行為是現實治療的核心目標。負責任的行為的含義是"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在這樣做的時候其行事方式又不剝奪他人滿足他們的需要的可能性"(格拉塞語)。

現實療法治療重點

現實療法認為行為包括四種組成成份:行動、思維、情感體驗和生理反應,根據格拉塞的行為控制理論,從控制的有效性或容易程度來説,比較容易控制的是行動,其次是思維。因此,實現治療把治療過程的重點放在行動--可觀察的行為上。它並非完全不理會情緒感受,但它總是從情感與行動和思維的關係、聯繫的角度來談論情感。相信隨着個人成功地控制其行動,情感體驗也會隨之改善。格拉塞説,"我們不能夠命令自己感到好受些,但我們總能夠命令自己做得更好些,而做得更好些會使我們感到好受些。"
更進一步説,現實治療者關注的外顯行為是當前的和今後的行為,而不是過去的行為。他們認為人不能改變他的過去,關注過去的失敗是浪費時間。關注現在和將來才是建設性的。因此,現實治療者總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幫助來訪者分析他(她)當前在做什麼,他(她)的所作所為是否能有效地滿足個人需要;幫助來訪者設計新的行為,並隨即付諸實踐。

現實療法治療原則

發展相互捲入的諮訪關係
現實治療也非常重視諮詢者和當事人之間的個人關係。它把這種關係叫做相互的"捲入"(invoIvement)。在諮詢者這方面,他要以個人化的、真誠的、理解的態度對待來訪者,創造一種親密、相互信任的關係氣氛。重點是讓來訪者感到諮詢者信任他(她)有能力做出負責任的行為,感到諮詢者對他(她)的接納和尊重,從而體驗到自我價值感。但這種關係不能向來訪者傳遞這樣的感覺:由諮詢者對來訪者負責,他(她)可以依賴諮詢者,不必依靠自己。
在治療的初始階段,有意識地讓來訪者在思想上認清自己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一項必需的工作。要讓來訪者明確地意識到什麼是自己不想要的(例如焦慮、痛苦、抑鬱、人際矛盾等等),什麼是自己想要的(例如愉快輕鬆、愛情、金錢、稱意的工作、良好的人際關係等等)。
探討當前行為
現實治療者堅持把焦點集中在當前行為上。如前所述,他們雖然也注意情感、態度等方面,但為了從較易控制的方面着手,則始終堅持以行為為中心。如果討論涉及到情感,那麼現實治療者總是設法使之與行為或行動聯繫起來。假如來訪者説,"我今天的心情糟透了,難受死了",諮詢者不會問,"你能向我描述一下這種感受嗎?"而可能問,"你做了什麼使自己這麼難受?"同時,諮詢者也儘可能把重點放在當前的和將來的行為上,少涉及過去。對上面一個問題,諮詢者更可能問,"你能夠做點什麼,使自己感到好受一些呢?"對過去的行為進行討論只在這樣兩種情況下才是合適的:①為了證明過去行為的無效、無益;②為了給將要作出的行為改變尋找合適的行為。
探討當前行為的主要目的是讓來訪者意識到自己正在做什麼,判斷這種行為是否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是不是負責任的行為。在多數情況下,這種探討實際上是讓來訪者意識到自己的行動與自己的需要背道而馳,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這一步驟與下一步驟難以分開。
幫助來訪者評價自己的行為
幫助來訪者評價自己的行為 評價行為的標準是看行為是否有助於滿足自己的需要。當然,還要兼顧行為是否妨礙他人和社會的利益。但評價不應由諮詢者來作出,而是來訪者的責任。諮詢者要儘量保持客觀,只是鼓勵、支持來訪者做出評價。但這不是説諮詢者要消極被動一些。事實上,來訪者要客觀地正視自己的不適應行為常常比較困難,他們往往不能看出那些習以為常的行為的自損性質,有時會不自覺地為不適行為辯護,找藉口證明該行為是必要的。所以諮詢者要積極主動地行事。他們往往以質辯的形式設法迫使來訪者作出客觀的評價,其作法有些類似REBT的辯論。但有一點要注意,諮詢者在這樣做的時候始終要有真誠、關懷的態度。
幫助來訪者選擇、設計負責任的行為
幫助來訪者選擇、設計負責任的行為 如果來訪者肯定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不適當的,不負責任的,諮詢者就開始幫助他(她)重新考慮現實、負責的行為,制訂一個新的行為方案。在做這件工作時,諮詢者要注意這樣幾點:首先,諮詢者不能越俎代皰,有意無意地代來訪者選擇行為,把自己認為合適的行為強加給來訪者。其次,要密切地參與選擇、評價新行為的活動,如果來訪者的選擇不合理,引導他認識這種不合理。第三,新的行為方案不能太複雜,太難,要注意其成功的可能性。第四,堅持要求把行為方案以書面形式寫下來,搞出一個類似行為合同一樣的計劃。
幫助來訪者承諾履行行為計劃
幫助來訪者承諾履行行為計劃 讓來訪者承諾負責地履行行為計劃,這種承諾是對他(她)自己,也是對約定的行為計劃和對諮詢者負責。通常這需要做一些鼓勵和強化工作,以激發來訪者的行動動機。在多數時候,諮詢者要求把承諾以書面形式寫入行為合同。
不接受任何藉口和開脱
當來訪者未能履行計劃時,不接受任何藉口和開脱 如果來訪者未能按計劃行動,除了的確發現計劃本身不可行,需要修改的情況以外,諮詢者不接受任何解釋和藉口,他在這一點上表現得非常堅決。在處理這類問題時,諮詢者會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但始終注意兩點,一是堅持計劃必須執行,二是避免生硬、攻擊的態度。諮詢者很少去討論行動為什麼失敗,而是問,"你覺得下一次應該怎樣做就會成功呢?"如果來訪者顯得對計劃是口惠而心不至,諮詢者會説,"如果你內心裏的確不想做,那我不希望你覺得為了我你不得不做,我情願聽你直言,‘我不想做。'"
不使用懲罰手段
不使用懲罰手段,但要求來訪者承擔行為後果 現實治療者堅決摒除對來訪者運用懲罰。如果來訪者未能按計劃去做,他(她)不會受到諮詢者的責難、鄙視或任何別的懲罰,但他(她)應該承擔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所導致的自然結果。格拉塞認為懲罰有諸多弊端,其中最重要的是會強化來訪者的失敗感,以及無價值感和無能感,而這正是現實治療力求消除的東西。行為後果則不同,它是行為的邏輯結果,是自然現實的東西。它使來訪者認識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道理,認識到個人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個認識不是外人灌輸給他的,是現實教給他的。行為後果對來訪者同樣有鞭策、激勵作用,但不會有懲罰的那些弊端。
決不放棄
在治療過程中,當遇到困難、阻力時,諮詢者表現出百折不撓的勁頭,也鼓勵來訪者不要放棄。格拉塞認為放棄不僅意味着承認失敗,而且意味着接受失敗。諮詢者如果放棄,其榜樣作用會感染來訪者,損害諮詢關係,增加來訪者的無價值感;而諮詢者如果不放棄,同樣可以通過榜樣作用感染來訪者。
如果的確是由於計劃不周或者其它無法克服的原因導致行為失敗,諮詢者應該設法避免來訪者把責任歸咎於自己,防止他(她)因此而認為自己無能,自己不好,而應該客觀冷靜地從計劃、外在條件方面找原因。既不放棄,又不頑固地堅持不當的行動路線。
上述八條原則實際上也是一個分階段有步驟的過程結構。不過,現實療法要求治療者要有靈活機變性,不要把這些步驟看成一個凝固不變的烹調手冊。在這八條原則中,捲入關係是最基本的原則,所有其它原則及其派生的策略和方法都要在真誠、接納的個人捲入關係中來展開和實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