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
(軍事單位)
鎖定
- 中文名
- 班
- 外文名
- class
- 拼 音
- bān
- 上級單位
- 排
- 屬 性
- 軍事單位
依任務和裝備,分為步兵班(摩托化步兵班、機械化步兵班)、炮兵班、工兵班、通信班、防化班、汽車班、炊事班和公務班等;依遂行任務的性質,通常分為戰鬥班、戰鬥保障班、技術保障班和勤務保障班等。坦克乘員組和海軍、空軍中某些專業兵組,也相當於班。班的編制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於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
中國曆代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的名稱不一,常見的有伍、火、小旗、棚等。在古代,如西周,軍隊以5人為伍,設伍長1人。唐朝,府兵以10人為火,火置火長,隸屬隊。明朝,衞所軍以10人為小旗,隸屬總旗。清末,新軍以10~14人為棚,設正目為長,隸屬排。
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統一軍隊組織單位名稱時,將棚改稱班,班設班長,每班10人左右。
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建軍始,就以班為最基層一級組織。初期,多為步兵班,每班10餘人。隨着武器裝備的發展和新兵種、新專業兵的出現,班的種類不斷增多。20世紀60年代後,組建了機械化步兵班、摩托化步兵班,步兵班編配有裝甲輸送車或步兵戰車,其火力、機動力和防護力大大提高。
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軍隊都以班為最基層一級組織,相同類型的班,編制人數大致相同。21世紀初,美國陸軍步兵班編9人,分為2個火力組,設班長1名,火力組長、自動步槍手、步槍手、擲彈筒手各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