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

鎖定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是珠海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
現任領導
王雷(局長)
所屬地區
珠海市
所屬部門
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科技創新公共平台和科技型企業等創新主體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三)牽頭建立科技計劃項目資金管理、協調、評估、監督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省、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執行,制定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政策和措施,對所承接的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等)工作進行協調管理和監督評估。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實施重大科技計劃(專項)、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和技術市場發展。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承擔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相關工作。推動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七)負責推動國家和省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八)負責科技監督評價和相關科技項目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九)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參與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和港澳台專家工作計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人才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擬訂出國(境)培訓計劃及國際交流項目計劃,承擔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審核管理和監督實施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省科學技術獎等的申報組織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設立地方性科學技術獎。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指導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地震監測及震災預測工作,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建設。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科技創新局應當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2]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羣、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應急工作。承擔機關財務、信息化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擬訂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措施,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開展政策宣講和普法宣傳,提出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科技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科技統計、創新指標監測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協調推動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等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三)資源配置與監督科。負責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協調、評估、監督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實施促進企業加大研發費用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基金等)統籌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負責本部門預算統籌管理工作。擬訂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開展科技評估評價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接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等)相關工作。促進本地區科技創業投資機構建設和市創新創業基金髮展。承接省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科技專家人才庫工作。
(四)產學研結合科。貫徹落實國家、省產學研結合有關政策措施。推動開展產學研合作項目實施。推動國家和省實驗室、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協調推進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高新技術科。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計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負責國家和省創新型(試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培育和認定服務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和國家、省、市各項科技項目申報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科技創新創業賽事活動。
(六)科技成果與社會發展科。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動科技服務業和技術市場發展。承擔科學技術獎勵、創新產品評價相關工作。擬訂並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計劃和政策。促進民生領域科技進步與協同創新。指導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工作,承擔科技扶貧、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務。
(七)科技人才科。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的計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外國和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按權限承擔組織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服務,推動建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負責外籍和港澳台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擬訂出國(境)培訓計劃,提出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技人才計劃,負責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和院士工作站建設,推動對外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交流合作科。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計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推動海外(離岸)創新中心建設。牽頭組織開展本地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承擔本地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九)地震科。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防震減災的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地震監測預報、烈度區劃、震災預測、抗震設防等管理工作。負責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各區防震減災工作。 [3]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現任領導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局長:王雷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