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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

(清朝中後期政治家)

鎖定
王鼎(1768年—1842年),字定九,號省厓、槐蔭山人,陝西蒲城人。清朝中後期政治家。
王鼎為嘉慶元年(1796年)進士,自編修累官內閣學士。以大考優異、學識品行超羣,擢工部、吏部侍郎,兼署户部、刑部,兼管順天府尹事等職。 [6]  道光中,先後察辦河南儀封河工、兩淮、長蘆鹽政、督辦祥符河工,署理直隸總督、河道總督,官至軍機大臣、東閣大學士。 [5]  鴉片戰爭時,力主抗戰,併為林則徐等辯誣 [5]  。戰事失敗前夕去世,一般認為系取古人尸諫之意,自擬遺疏,參劾大學士穆彰阿誤國,自縊而死。 [8]  清廷追贈太保,諡文恪,入祀賢良祠。
王鼎為官,改革河務、鹽政、平反冤獄,頗有政績; [5]  又以清正剛直聞於時,死後家無餘財。 [6]  著有《淮河源流考》。 [7] 
本    名
王鼎
定九
省厓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陝西蒲城
出生日期
1768年
逝世日期
1842年
主要作品
淮河源流考
主要成就
整飭吏治、鹽政,治河,理財
官    職
户部尚書、河南巡撫直隸總督軍機大臣東閣大學士
諡    號
文恪

王鼎人物生平

王鼎標準畫像 王鼎標準畫像
王鼎少年時家境貧寒。他勤奮好學,心存大志。
嘉慶元年(1796年)中進士, [4]  曾歷任翰林院庶吉士編修侍講學士侍讀學士等職。
嘉慶十九年(1814年),授工部侍郎,後調任吏部,兼管户部、刑部
道光二年(1822年),署河南巡撫。數次奉命出使各省,平反冤獄,深受道光帝器重。
道光五年(1825年),授軍機大臣,次年又授户部尚書。
道光八年(1828年),歷經多年的回疆(清代對新疆天山南路的通稱)張格爾叛亂被平定,王鼎因贊畫有功,被加封太子太保,並授繪像於紫光閣之殊榮。
道光十七年(1837年)二月,王鼎虛齡七十,道光帝親書“靖共篤祜”匾相賜。次年,由協辦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道光二十一年 (1841年) 夏,黃河在河南祥符(今屬開封)決堤,王鼎暫署東河河道總督,負責督塞河口。他“朝夕駐壩”與民眾同“畚鍤”,終於在翌年春汛前,使決口大堤合龍,河水悉歸故道。被加封為太子太師
王鼎力主禁煙,支持欽差大臣林則徐赴廣東查禁鴉片。道光二十年(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王鼎極力主戰,反對議和。琦善因在對英交涉中獲罪被革職鎖拿進京,王奉旨審理。他在上奏中説:“不殺琦善,無以對天下。”並且對琦善的黨羽一一制裁。
同時,隨着戰事不利,道光帝開始動搖,將林則徐等革職充軍,遣戌伊犁。正值河南祥符(即河南開封)黃河決口,王鼎負責督塞河口。他上疏道光奏留林則徐助襄河工,治河竣工後,又奏請任林則徐為河督。時英國侵略者二次海上北犯,道光帝怕得罪英人,仍堅持將林則徐發往新疆。
王鼎回到北京後,向道光帝力薦林則徐之賢,並痛陳和議對國家的危害,怒斥首席軍機大臣穆彰阿為當代秦檜嚴嵩。次日又廷諍,道光仍不聽,抽身欲走,鼎牽衣苦諫:“皇上不殺琦善,無以對天下;老臣知而不言,無以對先皇!”道光氣惱,甩袍下殿。
道光二十二年四月三十日(1842年6月8日,《陝西省志·大事記》 為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八日;《近代中國大事年表》為道光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本志從蒲城王鼎紀念館考證資料)深夜,王鼎效法春秋時衞國史魚尸諫故事,懷惴“條約不可輕許,惡例不可輕開,穆不可任,林不可棄也”的遺疏,自縊於圓明園私邸,享年74歲。王鼎死後81天,《南京條約》簽訂。 [1]  林則徐聽到王鼎尸諫的消息悲痛萬分,寫了《哭故相王文恪公》詩兩首,贊王鼎“傷心知己千行淚,灑向平沙大幕風”。
王鼎死後,穆彰阿的親信、軍機章京陳孚恩趕到王家,騙得遺書,又對王鼎之子王沆威脅利誘,並“代為改草遺疏”。隨後,陳袖藏王鼎原疏交穆彰阿邀功。道光帝只知王鼎“暴病而亡”,遂下詔憫恤優撫,追贈太保,諡文恪。

王鼎主要影響

王鼎政治

  • 整飭吏治
王鼎雕像
王鼎雕像(4張)
王鼎剛正不阿,不徇私情。他在刑部任職,先後深入九省審理過三十餘起重大疑案,使貪贓枉法者均被懲處,冤假錯案得以平反。即使封疆大吏直接插手。相互勾結的人為錯案,也照查不誤。浙江德清徐仉氏與前房兒子通姦,為滅口殺死兒媳徐蔡氏一案即為典型。仉氏奸刁,買通各級官吏、忤作獄吏,造成各級官員互相包庇,雖三次開棺驗屍。皆無結果。直拖延三年之久不能結案。任按察使的王惟恂,明知其情,卻被層層關係網所困,被逼自縊,使朝野震驚。王鼎複審,經過艱苦訪查,弄清了受賄網,涉及巡撫一人、知府四人、同知二人、知縣四人以及許多縣吏、忤作等,案情真象大白於天下,“浙人頌為神明”。他剷除時弊,執法如山,顯示了錚錚鐵骨。王鼎本人從不依人上爬,堪為自律表率。同鄉同族王傑時任宰相,他從未讓傑助已升遷。他要求子女族人甚嚴。兒子回陝參加考試,他唯恐利用權勢不法行事,叮囑兒子考前不許“見客”“見長官”。跟隨家人“勿上街”,力杜嫌疑,以正自身,要憑真才實學考取功名。 [2] 
  • 整頓鹽政
王在户部尚書任上,兩次對鹽政進行整頓。清道光八年(1828)赴長蘆鹽場調查鹽政弊端,提出緩舊税、徵新税,暫停徵税三年,領鹽補貼以補損耗三項治理措施;道光十年(1830)去兩淮鹽場,在陶澍等人的配合下,採取簡化管理、縮小浮收、穩定生產、打擊私販等措施,並提出新章法15條。經過整頓,朝廷税收得到增加,食鹽產銷兩旺,百姓生活需鹽也得到保障。
  • 理財有方
王鼎關心國計民生,理財有方,被譽為嘉慶道光時期的理財能手。新疆張格爾叛亂時,清廷令長齡率兵討伐。王鼎均衡度支,保證了軍需,卓有貢獻。平叛後得到賞戴花翎,繪像紫光閣的殊榮。
王鼎在整頓天津長蘆鹽務,兩淮鹽政上,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促進了鹽商經營,扭轉了鹽課拖久危局,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
  • 支持禁煙
道光年間,鴉片氾濫已成國家大患。王鼎力主禁煙,支持欽差大臣林則徐赴廣東查禁鴉片
  • 平反冤獄
王鼎數次奉命出使各省巡視辦案,於冤獄多所平反,被稱為“王青天”。

王鼎教育

王鼎70壽誕道光皇所賜匾額之一 王鼎70壽誕道光皇所賜匾額之一
王鼎對教育、社會公益異常關心。他一生視學江西,一分校會試,兩主浙江張試,四主順天鄉試、二主會試,所得多奇傑士。任江西學政,常入基層督查,垂刻《朱子小學近思錄》、《六事箴言》等,充實教學內容。他在外做官仍心繫故鄉,曾為蒲城堯山書院捐款,以供經費。他為倡辦義倉、義田。一次主持家務的四弟對地方捐稍有猶豫,他知道後寫信嚴責:“弟所見殊欠老成。此等義舉……弟當毅然行之……”他態度鮮明,誠心感人。

王鼎水利

道光二十一年 (1841年) 夏,黃河在河南祥符(今屬開封)決堤,大水氾濫,衝到歸德、陳州及安徽亳、潁一帶。道光帝命王暫署河督,偕通政使慧成前往治理,王又保薦熟悉河工、被判遣戍伊犁的林則徐襄助。他們“朝夕駐壩”與民眾同“畚鍤”,終於在翌年春汛前,使決口大堤合龍,河水悉歸故道。

王鼎歷史評價

林則徐:才錫元圭告禹功,公歸遵渚詠飛鴻。休休豈屑爭他技,蹇蹇俄驚失匪躬。下馬有墳悲董相,只雞無路尊橋公。傷心知己千行淚,灑向平沙大幕風。(《哭故相王文恪公》)
清代思想家魏源把王鼎比作直臣史魚,比作屈復,比作忠心保國反遭誣陷的周公

王鼎軼事典故

王鼎所題匾額 王鼎所題匾額
王鼎生活檢樸,克已奉公,憐恤民苦。在治黃工程中,以七十四歲高齡,且背患瘡疾,親臨工地指揮,緊張時竟八日不返公寓,困時和衣卧於轎中。為趕工期,不避嚴冬,春節也在工地度過。吃飯時買民夫食物,他告誡督工人員“大工之役,終日胼胝於風雪水口中”“工程全賴若輩”,要大家愛惜民力尊重民工,贏得愛民如子的口碑。
王鼎與林則徐相知。林則徐聽到王鼎自縊的消息後悲痛萬分,寫了《哭故相王文恪公》以祭奠。1845年,林則徐被招還北京時,特到蒲城,拜望了王鼎故居,並親到王氏的墳瑩祭奠了王鼎。
王鼎宦海40年,後官居宰輔之位,其在刑部、户部等職任上,多有建樹,受到當時社會進步人士的尊重和敬慕,林則徐龔自珍魏源等人與王均有深交。王也大力獎掖後進,但他從不結黨營私。史書贊其“清操絕俗,生平不受請託,亦不請託於人”。王生前為官,兩袖清風;“卒之日,家無餘貲。”

王鼎主要作品

遺著有《重訂朱子近思錄》等。

王鼎史料索引

《清史稿·卷三百六十三·列傳一百五十·王鼎傳》 [3] 

王鼎後世紀念

主詞條:王鼎紀念館
王鼎紀念館 王鼎紀念館
王鼎紀念館位於陝西省渭南市蒲城縣內達仁巷54號。原址系王鼎的出生地,後經王鼎後代捐贈,用於建設王鼎紀念館。為了迎接香港迴歸,紀念王鼎尸諫155週年,1997年6月26日,王鼎紀念館初步建成。
館中置有3.6米高的王鼎半身立姿塑像。塑像後立有有關王鼎的碑記。中央兩側一側展有王鼎生平事蹟,一側設有觀眾休息室和紀念品出售部。上房內陳列有王鼎家譜、書信遺稿、遺物和道光帝為王鼎七十壽辰書寫的壽匾“靖共篤祜”等諸多墨寶。
參考資料
  • 1.    歷史上的清官——軍機大臣、東閣大學士王鼎  .鐵西教育信息網[引用日期2019-07-25]
  • 2.    王鼎紀念館  .農事百科
  • 3.    清史稿·卷三百六十三·列傳一百五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11-02]
  • 4.    仁宗睿皇帝實錄 卷之五 嘉慶元年 五月 四日:引見新科進士。得旨、一甲三名趙文楷、汪守和、帥承瀛、業經授職外。戴殿泗、李錫恭、王鼎、吳拜慶、張錦枝、許應喈、陸以莊、黃焜望、秦淵、趙慎畛、汪德鉞、靳文鋭、邱勳、沈學厚、陳蘭疇、蔡維鈺、陸泌、石時榘、那爾豐阿、韓克均、李可端、李華庭、邱立和、劉濖、嚴烺著改為翰林院庶吉士。慕鏊、趙麟、陳鶴、黃躍之、龔麗正、張文靖、李培元、林紹光、李林松、吳應鹹、史祐、鹿維基、祁𡎴、楊健、劉名載、袁櫆、鄭鵬程、周宏綱、王敬之、周泰元、成格、程體常、扎蘭泰、劉玉湛、劉𡺭、徐維城、張大維、胡萬青、著分部學習。吳光悦、韓掄衡、周之域、董彩鳳、桂齡、蔡炯、顏允燦、許庭椿、李於培、王恩注、俞日灴、蕭德充、姚學塽、楊中龍、姚逵、楊廷琮、譚元、程俊、丁玉壽、董義、何允徽、珠隆阿、曾寶光、蔡毓琳、常泰、覺羅清昌、著以內閣中書用。黎承惠、曹松篁、鄂山、靳金鼎、來珩、崔本、譚兆燕、徐雲龍、著以知縣即用。胡本淵、郎汝琛、萬世發、陳毓鹹、賈名伸、程健學、辛紹業、楊尚琳、譚景韓、郭龍光、著以國子監學正學錄用。餘著歸班銓選。
  • 5.    張作耀,蔣福亞,邱遠猷等 主編.中國歷史辭典·第一冊.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0:141
  • 6.    張哲永 主編.中國曆代宰相大詞典.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4:1284
  • 7.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 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274
  • 8.    黃惠賢 主編.二十五史人名大辭典·下冊.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