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韌

(廣東省科技廳原處長)

鎖定
王韌,廣東省科技廳原處長。
2014年11月28日上午,王韌被控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廣州市中院受審。這是省科技廳窩案的又一涉案官員開庭受審 [1] 
中文名
王韌
國    籍
中國
職    業
廣東省科技廳原處長
學    歷
博士研究生

王韌人物經歷

2014年49歲的王韌,博士研究生畢業,從1990年開始就在科技系統工作,在省科技廳從一名普通科員奮鬥到處長職位,曾在多個部門擔任領導,案發前是省科技廳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高新處)處長 [1] 

王韌指控內容

檢方指控,1998年至2013年,王韌在擔任廣東省科技廳計劃處主任科員、高新處副處長、計劃處副處長、科技交流合作處處長、高新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318.54萬元,美元1000元。王韌家中有2000多萬元的鉅額財產,扣除618萬餘元的合法收入外,還有621萬餘元財產王韌無法説明來源,王韌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

王韌個人陳述

全部認罪但只稱“點撥”
公訴人陳述,王韌的受賄可以追溯到1998年,一直持續到2013年被雙規,15年中,王韌被控受賄19宗,都涉及企業申報省科技廳的項目,王韌涉嫌在審批和立項中為企業提供幫助,並收受賄款。
庭審時,王韌全部認罪。但他認為,其所在的處室是負責科技項目的申報、受理、審議、上報等程序,無法最終決定項目的獲批,以及國家支持給予的資金是多少。“我最多能為行賄人提供的幫助是,向他們詳細地解釋國家相關政策,如何抓住重點進行申報,他們更熟悉這些申報流程,更容易獲得審批、立項。”
在王韌的“點撥”下,不少企業成功立項,並順利拿下了項目資金,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事後,行賄人都心照不宣的給予王韌“感謝費”,少則幾萬,多則150萬元,王韌也都全數收下。
王韌辯稱,他之所以為企業“點撥”,是“工作需要”,“科技系統對科長、處長等崗位的考核,是根據我們申報了多少項目、得到了多少專家的認可,因此這是鼓勵我們和企業之間密切聯繫。”
“不送錢不可能獲審批”
然而公訴人出示的證人證言顯示,不少行賄人坦言,他們行賄的目的就是為了和負責全面工作、在審批和立項中發揮作用的王韌搞好關係,因為“不可能莫名其妙就能獲得審批項目 [1]  。”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