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青雲

(湖北理工學院副院長)

鎖定
王青雲,湖北理工學院副院長,2013年9月因大辦女兒婚事被省紀委處分。
中文名
王青雲
職    務
湖北理工學院副院長
工作單位
湖北理工學院
違紀通報
2013年9月1日,王青雲向湖北理工學院幹部職工發放請柬285份,邀請參加其女兒的婚禮。9月3日,王在某山莊為女兒舉辦結婚慶典,並請該院畢業生就業工作處處長幫忙負責現場迎賓、安排來客等事務。當日婚禮設宴42桌,王接受除親戚外的人員的禮金13萬餘元。王青雲為女兒大辦婚事,未向組織報告,違反了有關規定,省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回所收禮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