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金雲

(社會企業家、作家、陽光下之家創始人)

鎖定
王金雲,男,1978年10月生,湖北黃岡市人,碩士研究生。1999年大學畢業到深圳工作。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高牆作家,著有《走出高牆》等5部作品;社會企業家,國內首個更生人士矯正服務中心“陽光下之家”創始人 [1]  。自2003年開始,王金雲和陽光下之家團隊成員已幫助了幾萬名更生人士開始了新生活,此共花費了王金雲個人500多萬元積蓄 [2]  ,海內外700多家新聞媒體3500多次報道過其先進事蹟,並受到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見和肯定。
中文名
王金雲
別    名
陽光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8年10月
職    業
社會企業家
主要成就
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
主要成就
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
全國普法先進個人
感動廣東十大新聞人物
深圳十大最具愛心人物 展開
主要成就
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
全國普法先進個人
感動廣東十大新聞人物
深圳十大最具愛心人物
新華社中國網事·感動2015網絡人物 [3] 
全國向上向善好青年 [13] 
中國青年志願者優秀個人 [13]  收起
出生地
湖北黃岡
代表作品
陽光下
陽光下之家
走出高牆

王金雲個人軼事

上過的電視節目:《新聞直播間》、《新聞紀實》、《講述》、《大家看法》、《心理訪談》、《半邊天》、《人與社會》、《道德觀察》、《人物》、《紐約時報》、《國視資訊》、《冷暖人生》、《真情實錄》、《當代教育》、《傳奇故事》、《王剛講故事》、《説事拉理》、《播報多看點》、《晚間新聞》、《讓愛住我家》、《法治最前線》、《社會縱橫》、《第一訪談》、《與法同行》、《拍案驚奇》、《今日一線》、《飯沒了秀》、《調查》、《老紀傳奇》、《午間説法》、《一線》、《法眼》、《新聞當事人》、《凡人大愛》、《深度觀察》……
個人志願服務時間:超過15000小時 [2]  [4] 
王金雲被評為2005年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 王金雲被評為2005年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
感動事蹟:1978年出生於湖北省黃岡市的王金雲,1999年大學畢業來到深圳工作,當年他就主動申請成為了一名深圳義工,至2018年6月其個人志願者服務時間累計超過了15000小時。 [2]  [4]  從1990年起,他就開始用自己不多的生活費和零用錢去資助貧困學生,至2018年6月,已經堅持了28年,他和家人資助了110多名貧困學生 [2]  ,孩子每年也會用壓歲錢和零花錢資助一名貧困學生。 [4]  2003年走出高牆至2015年,35歲的王金雲創辦了國內第一個失足者幫教網站“中華失足者熱線”,用網名“陽光下”跟失足者長期交流,跟蹤幫扶。他在育人,卻不是從小教起;他在教學,卻只收失足人員。自2003年始,他花掉500萬多元積蓄 [2]  ,堅持不懈地幫助失足者回歸社會,勸服60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1-2]  ,幫助200多名刑滿釋放人員找到工作 [2]  ,勸導700多人放棄犯罪念頭 [2]  ,幫扶900多人走出了服刑陰影,並都開始了新的生活。他的“網絡家園”,令許多失足者幡然悔悟,漸漸找到人生方向,被網友稱為失足者“教師”。
公益理想:為了擴大“陽光下之家”的影響,形成“聚攏效應”,王金雲計劃拍一部電影出兩本書。電影講述失足青年走出高牆、重獲新生、熱心奉獻的勵志故事;再把自己幫教多年遇到的問題彙集成冊,把經驗傳遞給更多志願者。 [5] 
“一個人的力量太微弱了,我只是起到了拋磚引玉的作用。如果讓我失去‘陽光下之家’,我情願失去我的左手。”沉默了片刻後,王金雲繼續説道:“我心中一直有個心願,找到一種發展模式,即使有一天我老得走不動了,這個平台依然可以照亮這個羣體,讓他們看到希望。” [5] 
2015年,王金雲已在深圳購買了110平方米辦公室,專門提供給陽光下之家使用,讓其有了一個永遠的“家”。接下來,王金雲還有很多計劃,他現正在創建一個與車有關的移動網絡平台,計劃幫扶一千名出獄人員成功創業。2015年已獲得知名天使投資人的意向天使投資人民幣2000萬元,他和他的團隊計劃通過幾年努力,讓其成為國內首家上市的社會企業。同時,王金雲計劃拍一部電影《走出高牆》,電影講述失足青年走出高牆、重獲新生、熱心奉獻的勵志故事;再把自己幫教多年遇到的問題彙集成冊《更生人士迴歸指南》和《社會幫教志願者手冊》,把經驗傳遞給更多志願者。 [6] 

王金雲個人簡介

王金雲在傳遞北京奧運會火炬 王金雲在傳遞北京奧運會火炬
王金雲,筆名陽光下,深圳市陽光下之家社會幫教服務中心理事長, [7]  1978年10月生於湖北黃岡小山村,廣東省作家協會會員,1999年大學畢業來深圳創業。2003年9月利用打工積蓄創辦中國第一個失足者幫教公益網站“中華失足者熱線”,12月開通深圳第一條失足者心理諮詢熱線;2005年1月,申請開通廣東第一個失足者心理輔導信箱,9月註冊成立國內首個刑滿釋放人員幫教中心——深圳市陽光下之家文化發展中心,簡稱“陽光下之家”,又稱“陽光下之家刑滿釋放人員幫教中心”。10月17日,在南山司法所的支持下,自籌20000元作為首筆資金,成立了“陽光下愛心幫教基金”;2006年4月13日開通國內首條免費出獄人員就業。2008年12月,成立“陽光下義工隊”,個人志願服務時間超過7000小時;2009年12月4日,開通國內首條個人普法熱線;2010年12月4日,開通國內首條投案自首服務熱線;2012年3月5日,創辦陽光下之家更生人士安置幫教基地; 2012年9月,註冊成立深圳市陽光下之家社會幫教服務中心。 中央電視台、鳳凰衞視、新華社、《半月談》、《人民日報》、香港《成報》等海內外700多家新聞媒體3500多次報道過其先進事蹟,其中中央電視台就做過他12期專訪節目。2007年,當選首屆中國網絡媒體“感動中國人物”;2009年,入選《廣東改革開放30年作出貢獻的30個人》。中國第一個呼籲設立世界更生人士關愛日即“更生人士日”的倡導者。

王金雲社會榮譽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接見王金雲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接見王金雲
曾入選北京2008年奧運會火炬手,廣州亞運會志願者崗位能手,新華社中國網事·感動2015網絡人物 [3]  、2005年度“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第三屆“深圳十大最具愛心人物”、第三屆“深圳優秀外地來深建設者”、第四屆鵬城慈善獎“鵬城慈善感動人物” [8]  、”廣東省“五五”普法中期先進個人、全國六五普法中期先進個人 [9]  ,第十一屆“深圳市十大傑出青年”、第六屆“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第十屆“廣東省青年五四獎章”等提名獎,和太太一起入選2006年“廣東省十大新聞人物”、第四屆“深圳十大最具愛心家庭”,與太太戀情當選2006“中國十大愛情故事”等;受到了廣東省政協副主席蔡東士,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林雄,副省長雷於藍,原中共深圳市委書記李鴻忠,全國普法辦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中央綜治委副主任陳翼平,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等領導的接見。
2019年5月,榮獲2019年“全國向上向善好青年”稱號。 [15] 
2020年5月,獲得2019年第四季度“廣東好人”榮譽稱號。 [10] 

王金雲經典語錄

“這個世界上的成功有很多種,不僅僅是官位多高、財富有多少。在我看來,有一份追求,人生就很偉大了。我不期望幫到很多人,我覺得1年幫1個人,30年幫30個人也一樣很‘偉大’。”
“‘陽光下之家’的機構很小,不能幫到每一個人,我們是想把愛傳遞給別人,希望別人再把愛傳遞下去給更多的人,這也是我們的服務理念。感恩會讓一個人走得更遠。”
王金雲受邀開展法制宣傳講座 王金雲受邀開展法制宣傳講座
“ 在志願服務方面,我有兩個底線:第一就是不去欺騙別人的錢,第二就是沒有能力駕馭‘陽光下之家’陽光、執着地走下去時,就不要亂花社會的錢。”
“對於將來,我期望能成立一家以普法書籍、紀錄片、微電影、勵志演講和品牌加盟等方式,專門為更生人士提供法制宣傳、勵志幫教和再就業的社會企業,把陽光下之家打造成中國最知名的民間公益機構,成為傳播愛心、公益、法治、和諧的精神文化品牌。” [11] 

王金雲機構介紹

陽光下之家服務成績
寶安日報頭版頭條報道王金雲入選感動人物 寶安日報頭版頭條報道王金雲入選感動人物 [3]
到2018年6月為止,王金雲及其團隊成員被邀請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學校、工廠等單位現身説法和作法制宣傳講500多場次,累計有200多萬人次聽過他的法制宣傳演講,並向聽眾發放了20多萬份法制宣傳資料;共接聽熱線電話和回覆電子郵件60000多個(封);組織向監獄服刑人員贈書2.5萬多冊,他個人贈書4000多冊;收到失足者及其親屬來信5000多封,回信6000多封;已幫助160多名出獄人員找到了工作,他們中無一人重犯罪;還幫助900多人走出了服刑的陰影;勸服60名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1-2]  ,勸導700多人放棄了犯罪或重犯罪的念頭等 [2]  。此共費了王金雲和太太500多萬元積蓄 [2]  。陽光下之家暫不接受社會的捐贈,其經費全部來源於王金雲個人積蓄及其控股公司的投入,以及他個人文化產品銷售和稿費的部分收入。現在,王金雲每年還要為“陽光下之家”投入50多萬元。 [1-2] 
陽光下之家服務目標
在2008年9月到2013年9月的第二個5年計劃中,陽光下之家將完成在北京、上海重慶武漢等城市開設分支機構,在深圳建立一個陽光下安置幫教基地,同時力爭申請成立一個非公募基金會——陽光下愛心幫教基金會。
陽光下之家的終極目標是:把陽光下之家打造成中國最知名的幫教出獄人員融入社會的民間公益機構,把陽光下之家的理念和服務傳播成為一種愛心、公益、法治、和諧的精神文化品牌。為了幫助更多的失足者,如何將“陽光下之家”這份公益事業繼續經營下去,王金雲有一個更高的願望,他把“陽光下之家”的英文“HOMINSUN”註冊了品牌,他要創建一個與車有關的網絡平台,把它做成“社會企業的華為”,計劃幫扶一千名出獄人員成功創業。 [1] 
王金雲多次參加大型志願服務 王金雲多次參加大型志願服務
陽光下之家服務項目:1.投案自首及預防犯罪服務;2.監獄幫教及親屬服務;3.就業安置及職業發展服務;4.社區矯正及志願者服務;5.法制宣傳及心理疏導服務;6.中途宿舍服務。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王金雲本身也走過一段人生的彎路,走出高牆後,找工作比較艱難,創業中遇到了許多的挫折,儘管最後他成功了。因此,他深知一個刑滿釋放人員開始新生活的不易,以及幫助其順利溶入社會不只是對他們好,也是對我們每個人好,於是他依靠個人力量創辦了國內首個刑滿釋放人員幫教中心“陽光下之家”,自2003年開始,累計共花費了他500多萬元積蓄 [1-2]  。從王金雲身上體現出的這種面對挫折不自暴自棄、懂得感恩、頑強執着、積極向上、愛心奉獻、用行動詮釋使命與責任等精神,正是當代青年應該學習和發揚的。而社會對王金雲的寬容也就是對一個羣體的尊重,同時他的“成功”也側面反映出了我國法治與文明建設的成果,以及人們思想觀念的進步,此也是創建和諧社會要大力提倡的。這點是從央視節目中得知的。

王金雲家庭生活

在頒獎晚會上,王小丫在採訪王金雲夫婦 在頒獎晚會上,王小丫在採訪王金雲夫婦
2006年2月14日,王金雲與網友“江林”在廣東舉辦了簡單的婚禮,只發了喜糖卻沒辦酒席,因為他們商量把不辦酒席省下來的8萬元錢捐贈給了“陽光下之家幫教基金”,用於幫扶出獄者順利迴歸社會。2003年8月,剛走出高牆不久的王金雲把自己的真實經歷和感受寫出來上傳到網上,此後,一個叫“江林”的網友經常在網上鼓勵他。同年9月,王金雲創辦了國內第一個失足者幫教公益網站“中華失足者熱線”,“江林”自始至終支持着他。直到見面,王金雲才知道“江林”是個美麗大方的姑娘,她的真名叫蔡玲子。在王金雲堅持社會幫教公益事業的十多年時間裏,蔡玲子一直在身後默默地支持着他,自2003年以來,共花費了他們夫婦500多萬元積蓄 [1-2]  。為此,他們夫婦被評為2006年“廣東省十大新聞人物”、第四屆“深圳十大最具愛心家庭”、2006年“中國十大愛情故事”等。

王金雲文學作品

走出高牆 走出高牆
散文集:《十八歲的坦白》
紀實小説:《走出高牆
詩集:《一個情人的自白》
長篇小説:《陽光下》
紀實小説:《投案自首》

王金雲公益事業

1999年9月,申請加入深圳南山義工聯;
2003年8月,加入深圳南山義工聯助學組;
2003年9月,利用打工積蓄創辦中國第一個失足者幫教公益網站“中華失足者熱線”;
2003年12月,開通深圳第一條失足者心理諮詢熱線;
2005年1月,申請開通廣東第一個失足者心理輔導信箱——深圳市054-12信箱,郵編:518054;
2005年6月,加入深圳市義工聯生命之光組、社會調研組(義工編號:13567);
2005年9月,註冊成立國內首個刑滿釋放人員幫教中心——深圳市陽光下之家文化發展中心,簡稱“陽光下之家”,又稱“陽光下之家刑滿釋放人員幫教中心”;
2005年10月17日,在南山司法所的支持下,自籌20000元作為首筆基金,成立了“陽光下愛心幫教基金”;
2006年4月13日,開通國內首條免費出獄人員就業服務熱線;
陽光下之家標識 陽光下之家標識
2008年12月,成立“陽光下義工隊”,個人志願服務時間累計超過5000小時;2009年6月,被深圳市郵政局聘為“社會監督員”;
2009年7月,註冊成為廣東省志願者聯合會“註冊志願者”;
2009年8月,註冊成為廣州2010年亞運會城市志願者;
2009年12月4日,開通國內首條個人普法熱線;
2010年12月4日,開通國內首條投案自首服務熱線;
2011年3月,任共青團黃岡市委駐深圳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2012年3月,創辦陽光下之家更生人士(寶安)安置幫教基地;
2012年9月,註冊成立深圳市陽光下之家社會幫教服務中心;
2012年11月,“陽光下之家”與西鄉街道團工委合作,聯合創建了“西鄉街道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基地”,至2014年,有近千名成功典型案例。 [12] 
未完待續

王金雲人物評價

《寶安日報》慄中西:掃除違法犯罪、弘揚社會正義,需要治安刑偵等剛性警務力量,也需要王金雲這樣的柔性社會力量。前者彰顯的是法治的神聖威嚴,後者展示的則是人性的悲天憫人。至2015年,王金雲在12年的時間勸服53名在逃人員自首,靠的不僅僅是化身正義、嚴詞説教,也靠着一份對犯罪者倉皇無措的心理的準確洞悉,和對犯錯者賦予的一種人道主義的真切關懷。現代文明社會認同法律對犯錯者的懲戒,也認同寬恕的價值和重生的機會。所以掃除違法犯罪,需要王金雲這樣的“見義智為”。 [1] 
廣東省司法廳調研員李曉:“王金雲是全國普法先進個人,也是我省普法楷模,他創新普法形式,勸服了50多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發揮了社會組織陽光下之家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中的不可替代作用,這種志願服務的精神是另一種見義勇為,值得肯定和宣揚。” [12] 

王金雲央視專訪

2021年1月13日《廣州日報》報道 2021年1月13日《廣州日報》報道 [14]
1.2005年5月17日,CCTV-10《當代教育》,題目《痛定後的思索》。
2.2006年12月2日,CCTV-10《講述》,題目《2006中國十大愛情故事頒獎晚會》。
3.2007年8月30日,CCTV-1《半邊天》,題目《陽光下》。
4.2008年5月8日,CCTV-10《半邊天》,題目《農村大學生王金雲》。
5.2008年8月5日,CCTV-12《大家看法》,題目《兩種人生》。
6. 2008年11月13日,CCTV-10 《人與社會》,題目《神秘的網友》,全國超過20家電視台進行了轉播。
7.2009年8月16日,CCTV-12《心理訪談》,題目《失足者熱線》。
8.2010年4月5日,中央電視台《新聞直播間》,題目《7年勸説15名在逃嫌犯自首》。
9.2010年5月19日,中央電視台《新聞直播間》,題目《幫教》。
10.2010年9月28日,CCTV-10 《人與社會》,題目《身邊好人:王金雲》。
11.2011年11月27日,CCTV新聞頻道《新聞紀實》,題目《陽光下之家的感召》。
12.2012年1月16日,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一線》,題目《16年後的選擇》。
未完待續

王金雲媒體採訪

報紙(2003-2013)
2003年9月4日《南山日報》,標題《坦陳我的過去》 。
2003年9月14日《深圳法制報》,標題《王金雲失足的故事》。
2003年9月14日《深圳法制報》,標題《選擇一個後果來承擔》。
2003年10月16日《蛇口工人》,標題《一個失足大學生的故事》。
2003年10月19日《深圳法制報》,標題《王金雲法制宣傳明日啓動》 。
2003年11月10日《人民公安報》,標題《我不怕人家知道我坐過牢》 。
2003年12月25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愛讓我走出陰影》。
2004年2月28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愛讓我走出陰影》。
2004年4月12日《法制日報》,標題《陽光下的心靈洗禮》。
2004年5月31日《廣州日報》,標題《首個失足幫教網站舉步維艱》。
2004年6月13日《深圳商報》,標題《失足者建“失足者網站”》。
2004年6月14日《文摘報》,標題《失足者建“陽光”網站》。
2004年6月24日《南方工報》,標題《失足者建“失足者網站”》。
2004年6月29日《人民政協報》,標題《陽光:為失足者驅逐“寒冷”》。
2004年9月28日《新聞晚報》,標題《首家失足幫教網站開通》。
2004年10月14日《深圳法制報》,標題《一失足未成千古恨》。
2004年10月20日《安徽新岸》,標題《刑釋人員建失足者幫教網站》。
2004年11月13日《深圳晚報》,標題《失足白領:重塑自我參展文博會》。
2004年11月25日《蛇口消息報》,標題《陽光下的足跡——一個失足大學生出獄後的生活歷程》。
2004年11月26日《晶報》,標題《騎車南粵行普法幫教》。
2004年12月5日《深圳商報》,標顥《“回頭浪子”上街宣傳法制》。
2004年12月2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從失足者到幫教者——記深圳首個幫助失足者熱線的創辦人王金雲》。
2004年12月30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網上對話失足青年》。
2005年1月1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失足者幫教網站的啓示》。
2005年1月1日《深圳特區報》,標題《誘惑面前,守住法律底線》。
2005年1月10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愛深圳的理由》。
2005年1月28日《廣東監獄》,標題《陽光總在風雨後》。
2005年3月3日《新書報》,標題《出售入境手續:大學生進了監獄》。
2005年3月17日《楚天都市報》,標題《陽光下,我的愛情去了又來》。
2005年3月29日《楚天金報》,標題《黃岡王金雲讓數萬人走出"心靈高牆"》。
2005年4月9日《深圳商報》,標題《一段高牆歲月 兩段冷暖愛情》。
2005年5月23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傾聽,用寒冷温暖寒冷》。
2005年7月3日《大牆特刊》,標題《走出高牆,他成了失足者生命中的陽光》。
2005年9月12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失足大學生傾其所有為普法》。
2005年9月14日《深圳商報》,標題《廣東首個刑釋解教人員幫教中心成立》。
2005年9月19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南山福田兩地愛心接力——回頭浪子結束”黑户”生涯》。
2005年9月26日《大牆特刊》,標題《國內首個刑釋解教人員幫教中心成立》。
2005年9月27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失足者熱線”專聘刑釋人員》。
2005年9月28日《南方都市報》,標題《70刑釋人員應聘”失足者熱線”》。
2005年9月29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六成刑釋人員沒有工作》。
2005年9月29日《南方都市報》,標題《一失足不應被千古恨》。
2005年9月30日《南方都市報》,標題《九成企業不願聘用失足者》。
2005年10月1日《南方都市報》,標題《深擬建基地幫助失足者》。
2005年10月18日《蛇口消息報》,標題《深圳首個刑釋人員幫教基金成立》。
2005年10月19日《深圳晚報》,標題《民間基金:幫教刑釋人員》。
2005年11月5日《晶報》,標題《陽光下鳳凰涅盤》。
2005年11月11日《蛇口消息報》,標題《青島“愛心天使”求助“失足者熱線”》。
2005年11月27日香港《成報》,標題《失足者建網站幫失足者》。
2005年12月8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幫教志願者王金雲--向100所監獄服刑人員贈書10萬冊》。
2005年12月13日《法制日報》,標題《王金雲:”陽光下之家幫教基金”創辦人》。
2005年12月15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候選全國法制新聞人物》。
2005年12月19日《深圳商報》,標題《昔日失足大學生今成熱心幫教人》。
2005年12月19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成功當選全國法制新聞人物》。
2005年12月22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刑釋青年當選全國十大法制新聞人物》。
2005年12月26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王金雲當選中國法制新聞人物》。
2005年12月26日《法制日報》,標題《現身説法 陽光幫教》。
2005年12月27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南山王金雲在人民大會堂受獎》。
2005年12月27日《晶報》,標題《給愛一個機會 愛心就得到生長》。
2005年12月27日《晶報》,標題《助百餘失足者找回自我》。
2005年12月27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失足青年 回頭幫教》。
2005年12月30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 從失足者到幫教者》。
2006年1月1日《晶報》,標題《幫教路上執着前行》。
2006年1月14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愛在陽光下》。
2006年1月25日《南方都市報》,標題《討欠遭毆市民捐助楊燕午》。
2006年1月2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一張回家的車票》。
2006年2月21日《中國商報》,標題《王金雲:一位“失足者”的自救和救人》。
2006年2月27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用愛支持他一輩子》。
2006年2月28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兩年多幫230多人走出服刑陰影》。
2006年3月2日《蛇口消息報》,標題《浪子回頭金不換》。
2006年3月1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刑釋人員和愛心人士座談社會幫教》。
2006年3月21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建議成立刑釋解教人員就業指導中心》。
2006年3月22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希望平等就業 實現自食其力》。
2006年3月23日《蛇口消息報》,標題《成立刑釋解教人員就業指導中心是否可行》。
2006年3月24日《蛇口消息報》,標題《户籍刑釋解教人員未現就業難》。
2006年3月27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幫助”邊緣人” 企業有責任》。
2006年3月29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立法幫助外來刑釋解教人員就業》。
2006年3月29日《寶安日報》,標題《幫助失足者走出陰影》。
2006年3月30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籌建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合作網》。
2006年4月14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國內首條出獄人員就業服務熱線南山開通》。
2006年4月14日深圳新聞網,標題《深圳開通國內首條出獄人員就業服務熱線》。
2006年4月14日《深圳商報》,標題《國內首條出獄人員就業服務熱線開通》。
2006年4月16日《南方都市報》,標題《開熱線電話幫出獄人員就業》。
2006年4月17日《中國日報》英文版,標題《Hotline helps people start a new life》。
2006年4月24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進校園談“八榮八恥”》
2006年4月24日《南方日報》,標題《給因寒冷而打顫的人温暖 ”陽光下”聚集人生急轉彎的網友》。
2006年4月2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被授予”最具愛心人物”稱號》。
2006年4月27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十大愛心人物倡議學叢飛》。
2006年5月11日《南方都市報》,標題《最具愛心物當街舉牌叫賣自己》。
2006年5月15日《蛇口消息報》,標題《陽光下之家陷入資金困境》。
2006年5月19日《武漢晚報》,標題《失足者熱線資金斷吹,幫教事業欲進行到底》。
2006年5月21日《南方都市報》,標題《王金雲走進文博會舉牌拍賣作品影視改編權》。
2006年5月30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探視獄中囚》。
2006年9月14日《今日女報》,標題《“陽光下”,“網”住一名美麗姑娘》。
2006年9月25日《南方工報》,標題《迴歸陽光下,幫眾多失足者走出陰影》
2006年10月30日《汕頭都市報》,標題《潮汕姑娘蔡玲子牽手回頭浪子投身幫教》。
2006年11月3日《深圳晚報》,標題《走出高牆的經典愛情 》。
2006年11月29日《廣州日報》,標題《回頭浪子建網站幫教失足者》。
2006年12月5日《廣州日報》,標題《法制新聞人物王金雲現身説法》。
2007年1月8日 《深圳商報》,標題《勸熄70餘人的犯罪欲 夫婦候選10大新聞人物》。
2007年1月20日《晶報》,標題《幫助出獄人員重融社會》。
2007年2月10日《深圳商報》,標題《創辦首個失足者幫教網站》。
2007年2月10日《深圳晚報》,標題《夫妻雙雙當選“廣東十大新聞人物”》。
2007年2月11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廣東十大新聞人物出爐,王金雲夫婦當選》。
2007年2月13日《武漢晚報》,標題《出獄義助79名刑釋人員就業 王金雲感動廣東》。
2007年2月28日《深圳晚報》,標題《小夫妻傾力幫扶回頭浪子》。
2007年3月12日《深圳商報》,標題《結識失足熱線在逃嫌犯自首》。
2007年3月12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失足少年南山自首》。
2007年3月13日《晶報》,標題《“陽光下之家”幫教一少年來深自首》。
2007年3月14 日《蛇口消息報》,標題《關愛從鵬城延伸到山城》。
2007年3月14日《重慶晚報》,標題《深圳愛心大哥苦勸重慶犯案少年自首》。
2007年3月14日《重慶時報》,標題《受網友感化 潛逃孝子自首》。
2007年3月1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誰能救救媽媽的眼睛”》。
2007年3月16日《深圳商報》,標題《失足少年被重慶警方取保候審》。
2007年3月23日《南方都市報》,標題《網上拯救潛逃少年疑犯》。
2007年3月27日《南方日報》,標題《歸心最切的浪子》。
2007年3月2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愛心鼓勵他勇敢去自首》。
2007年4月22日《重慶時報》,標題《失足娃剛自首 父親又摔成重傷》。
2007年5月16日《深圳商報》,標題《深圳原創作家羣將參加文博會》。
2007年5月27日《重慶時報》,標題《網友致信大學生 失足少年獲資助》。
2007年5月30 日《現代教育報》,標題《失足少年“上岸”路漫漫》。
2007年9月18日 《深圳特區報 》,標題《30多個電話勸服搶劫逃犯自首》。
2007年9月18日《南方都市報》,標題《持槍搶劫50萬元 逃亡疑犯被勸自首》。
2007年9月18日《深圳商報》,標題《心靈溝通促疑犯自首》。
2007年9月18日《晶報》,標題《30個電話勸説嫌犯自首》。
2007年9月30日《晶報》,標題《6名深圳人有望成為火炬手》。
2007年10月6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失足熱線 帶來陽光》。
2007年10月9日《蛇口消息報》,標題《文明模範層出不窮》。
2007年11月2日《南方工報》,題目《勸服》。
2007年11月20日《晶報》,標題《付出愛和得到愛一樣偉大》。
2007年11月25日《深圳商報》,標題 《希望太太成為我的護跑手》。
2007年12月4日《韶關日報》,標題《“傳奇浪子”王金雲監獄“現身説法”》。
2007年12月4日《南方日報》,標題《昔日階下囚 今日普法員》。
2007年12月4日《法制日報》,標題《法制新聞人物回監“現身説法”》。
2007年12月4日《深圳商報》,標題《深圳愛心人士韶關幫教》。
2007年12月5日《晶報》,標題《深圳4人候選省“傑青”》。
2007年12月8日《廣東監獄》,標題《武江監獄舉辦“感恩回饋 陽光幫教”活動》
2007年12月9日《韶關日報》,標題《陽光愛心幫教兩萬失足者》。
2008年1月3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喜獲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
2008年1月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愛心感言》。
2008年1月13日《深圳晚報》,標題《希望太太成為我的護跑手》。
2008年2月27日《深圳商報》,標題《“他讓我懂得人應該感恩”》。
2008年2月29日《晶報》,標題《王金雲候選中國網絡媒體首屆“感動中國人物”》。
2008年3月5日紅網,標題《三個人的“雷鋒日”》。
2008年3月5日紅網,標題《網友建議設立“感動中國人物”基金並出書》。
2008年3月24日《深圳商報》,標題《逃了五年還是覺得自首好》。
2008年3月24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再次勸導一少年自首》。
2008年3月26日央視網,標題《愛心鼓勵犯案少年勇敢去自首》。
2008年4月1日《廣州日報》,標題《週三石自首記》。
2007年4月18日《南方都市報》,標題《王金雲候選第十屆廣東省青年五四獎章》。
2008年5月7日《南方日報》,標題《王金雲傳遞奧運火炬世界之窗站》。
2008年5月8日《深圳商報》,標題《王金雲:我一直期待這一天的到來》。
2008年5月8日新華社,標題《王金雲在傳遞火炬》。
2008年5月9日《法制日報》,標題《“我要把奧運精神傳到高牆裏”》。
2008年5月9日《羊城晚報》,標題《王金雲:要把奧運精神傳到高牆裏》。
2008年5月9日《羊城晚報》,標題《昔日曾失足 今朝擎火炬》。
2008年5月9日《南方日報》,標題《“我的奧運情結從監獄開始”》。
2008年5月13日深圳新聞網,標題《深圳火炬手為災區捐款》。
2008年5月24日深圳新聞網,標題《深圳火炬手為青年突擊隊志願者送行》。
2008年7月11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王金雲夫婦參加“百户家庭手拉手心貼心關愛行動”》。
2008年7月25日《新聞晚報》,標題《受“陽光下之家”感化 流竄5年後少年犯自首懺悔》。
2008年7月25日《解放日報》,標題《搶劫逃亡五年終自首 失足少年被從輕處罰獲緩刑》。
2008年7月29日《廣州日報》,標題《自首少年被判三緩三》。
2008年7月30日《青年報》,標題《“就算中獎500萬也要自首”》。
2008年8月4日《新民晚報》,標題《逃亡中,他在網上吐露心事》。
2008年8月8日《上海法治報》,標題《逃亡5年後,恐懼在愛心接力中消融》。
2008年10月13日深圳新聞網,標題《上網聊天解心結 搶劫在逃犯南山自首》。
2008年10月14日《南方都市報》,標題《10個月苦心勸説得浪子回頭 搶劫嫌疑犯投案自首》。
2008年10月14日《晶報》,標題《曾參與搶劫 受感化來深自首》。
2008年10月14日《深圳商報》,標題《三年前北京犯案 三年後深圳自首》。
2008年10月14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勇敢承擔錯誤才能為自己換來新生”》。
2008年10月14日《深圳晚報》,標題《在京搶劫潛逃 來深被勸投案自首》。
2008年10月23日《南方日報》,標題《全國志願者武江監獄幫教》。
2008年10月25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從逃亡到入獄 從此他踏實了》。
2008年11月5日《0755消費週刊》,標題《王金雲:五年幫教兩萬多名失足者》。
2008年12月1日《法制日報》,標題《王金雲:“普法讓我生活得更陽光”》。
2009年3月13日《河南商報》,標題《“張麗能實現夢想,説明社會在進步”》。
2009年3月25日深圳新聞網,標題《深圳失足小夥浪子回頭 榮獲普法先進個人》。
2009年3月26日《深圳商報》,標題《愛心人物王金雲獲省普法先進》。
2009年3月2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再獲殊榮》。
2009年4月21日深圳新聞網,標題《搶劫賭場潛逃45月 志願者助疑犯自首輕判9年》。
2009年4月24日《深圳商報》,標題《聽勸自首逃犯 如今即將結婚》。
2009年6月9日《南方日報》,標題《他成功勸説12人投案自首》。
2009年6月30日中國共青團網,標題《精神家園支撐起來的人生》。
2009年10月28日《華西都市報》,標題《千里傳愛“陽光下之家”也參與》。
2009年11月7日《天俯早報》,標題《失足青年打“飛的”來幫教》。
2009年11月7日《成都商報》,標題《重返監獄 和服刑人員結對子》。
2009年11月7日《華西都市報》,標題《幫教千名服刑人員 來了886位社會志願者》。
2009年11月7日《法制日報》,標題《王金雲走進監獄面對面幫教服刑人員》。
2009年11月9日《四川日報》,標題《陽光照在走出高牆的人身上》。
2009年12月4日深圳新聞網,標題《王金雲開通個人普法專線》。
2009年12月5日《深圳特區報》,標題《讓問題青少年少走彎路》。
2009年12月7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全國法制新聞人物王金雲 開通個人普法熱線》。
2010年2月25日深圳新聞網,標題《王金雲普法熱線:勸人自首隻是第一步》。
2010年4月2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網聊一年勸服 逃犯終於投案自首》。
2010年4月2日《深圳晚報》,標題《走到陽光下 踏上新生活》。
2010年4月2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半年勸説 在逃六年浪子終自首》。
2010年4月2日《廣州日報》,標題《在逃六年 昨日自首》。
2010年6月1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深圳鬱龍餘、張晶榮膺省十大傑出父親、母親》。
2010年6月19日《晶報》,標題《廣東表彰十大好父親好母親》。
2010年6月19日《深圳商報》,標題《深圳兩市民榜上有名》。
2010年7月8日《深圳晚報》,標題《逃逸19個月交通肇事者温州自首》。
2010年7月8日《錢江晚報》,標題《15個月勸説 換來今朝自首》。
2010年7月9日人民網,標題《一個肇事逃亡者的漫漫自首路》。
2010年7月9日《温州都市報》,標題《義工勸逃逸18月通緝犯自首 已是第16個勸成案例》。
2010年7月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千里趕赴温州 陪逃逸者自首》。
2010年7月9日《山西青年報》,標題《司機撞死人逃逸 幫教人員勸説15月後自首》。
2010年8月17日《深圳特區報》,標題《不同的方式,相同的甜蜜》。
2010年9月8日《南方日報》,標題《我夢想能開着寶馬去做公益》。
2010年11月22日《深圳新聞網》,標題《深圳義工獲頒廣州亞運志願者崗位能手》。
2010年11月2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王金雲獲評“廣州亞運志願者崗位能手” 》。
2010年12月1日《深圳特區報》報道,《義工王金雲自費服務廣州亞運會》。
2010年12月5日《深圳晚報》,標題《“當一個志願者,是我一生的事業” 》。
2011年1月26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出獄男子無錢回家想搶劫,義工微博求援助其返鄉》。
2011年9月12日《晶報》,標題《市民王金雲參選倫敦奧運會火炬手》。
2011年11月1日《南方都市報》,標題《“陽光下”勸服搶劫嫌犯自首》。
2011年11月1日《寶安日報》,標題《義工灑“陽光”, 嫌犯昨自首》。
2011年11月1日《深圳特區報》,標題《逃亡路很惶恐,自首時終輕鬆》。
2011年11月3日《廣州日報》,標題《“幫教名人”疏導下,他結束五年逃亡》。
2011年11月3日《法制日報》,標題《普法先進個人王金雲8年勸服26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2011年11月4日《晶報》,標題《義工王金雲苦口婆心,勸服第27名在逃人員自首》。
2011年11月6日《深圳晚報》,標題《深圳“陽光下之家”今年勸導6名在逃人員自首》。
2011年11月6日,新華社,標題《一個網站,讓27名在逃人員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7日《南方日報》,標題《“陽光下之家”8年勸服27人投案》。
2011年11月7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小小網站成失足者的“網絡家園” 》。
2011年11月7日《羊城晚報》,標題《建個網站,讓27名在逃人員悔悟》。
2011年11月7日《南國早報》,標題《“陽光網站”勸服27名在逃人員自首》。
2011年11月7日《遼寧日報》,標題《他的“失足者”熱線幫27名在逃人員自首》。
2011年11月7日《海口晚報》,標題《讓27名在逃人員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9日《甘肅日報》,標題《一家網站,幫助失足者走進陽光》。
2011年11月15日《深圳商報》,標題《兩本書引來兩段奇緣》。
2011年11月17日《中國日報》,標題《Leaving shadow of crime behind》。
2011年11月21日《每日新報》,標題《“陽光下”王金雲的救贖》。
2011年12月3日《深圳特區報》,標題《通話近百次,義工勸疑犯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南方日報》,標題《本報記者今日,陪同其去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南方日報》,標題《殺人嫌疑犯的自我救贖之路》。
2011年12月26日《南方日報》,標題《“哥,我已在派出所門口” 》。
2011年12月26日《羊城晚報》,標題《川男少年時赴疆淘金刺死一人,逃亡16年後深圳自首》。
2011年12月26日《京華時報》,標題《他帶31名在逃人員走進“陽光下” 》。
2011年12月26日《京華時報》,標題《勸人進監獄,這個工作肯定難做》。
2011年12月26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失手捅死人 逃亡15年自首》。
2011年12月26日《蛇口消息報》,標題《在逃16年嫌犯,在王金雲勸服下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義工勸説鼓勵,逃犯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深圳晚報》,標題《“淘金工”殺人15年後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晶報》,標題《王金雲又勸服一在逃人員自首》。
2011年12月26日《深圳商報》,標題《殺人逃亡十五年,聖誕節南山自首》。
2011年12月27日《南方日報》,標題《知情不報?民間“勸投”遇爭議》。
2011年12月27日《中國青年報》,標題《深圳一公益組織8年勸説31名逃犯投案》。
2011年12月28日《南方日報》,標題《陳陽昨晨離穗,一路惦記王老師》。
2011年12月29日《南方日報》,標題《不要英雄主義,要保護好自己》。
2011年12月29日《新疆都市消費晨報》,標題《新疆一在逃16年嫌犯,通過“民間勸投”在深圳自首》。
2012年1月9日《楚天都市報》,標題《湖北老鄉王金雲和他的幫教長征》。
2012年1月10日《楚天都市報》,標題《我會一個又一個八年堅持下去》。
2012年1月10日《楚天都市報》,標題《兩名獲助者眼中的王金雲》。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報》,標題《警民合作的成功範例和創新》。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報》,標題《這是另一種見義勇為》。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報》,標題《他熱情務實有擔當》。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報》,標題《“一定要支持他” 》。
2012年1月11日《楚天都市報》,標題《一根枝條的力量》。
2012年1月12日《楚天都市報》,標題《希望社會出現更多的“王金雲” 》。
2012年1月12日《楚天都市報》,標題《大道不孤》。
2012年1月14日《楚天都市報》,標題《王金雲是我省幫教工作的榜樣》。
2012年1月21日《南方都市報》,標題《150張賀卡寄往監獄或看守所》。
2012年1月28日《南方日報》,標題《想寫歌拍電影 拓展幫教形式》。
2012年3月25日《南方日報》,標題《迷網絡賭博挪用公款9萬元 逃亡6月終自首》。
2012年3月26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王金雲:勸服第33名逃犯自首》。
2012年3月26日《深圳晚報》,標題《陽光下之家團隊勸導又一在逃疑犯自首》。
2012年3月26日《晶報》,標題《王金雲勸服又一在逃人員到寶安警方自首》。
2012年3月26日《南方都市報》,標題《福建案犯深圳自首》。
2012年3月27日《寶安日報》,標題《“陽光下之家”寶安安營紮寨》。
2012年4月24日《南方日報》,題目《讓更多失足者走出心靈陰霾》。
2012年6月4日《深圳晚報》,標題《自首前一天簽下出獄就業協議》。
2012年6月4日《寶安日報》,標題《微博互動,喚得浪子回頭》。
2012年6月5日《南方日報》,標題《自首前他簽下出獄就業協議》。
2012年6月1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做到清新務實創新》。
2012年6月20日《深圳特區報》,報道《公益金百萬行 昨收捐款百餘筆》。
2012年6月21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用愛心感召更多人蔘與》。
2012年7月2日《寶安日報》,標題《網友微博熱議“陽光達人”》。
2012年7月4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各界人士歡聚 助力愛心行走 》。
2012年7月9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各界人士盛讚“百萬行”》。
2012年7月30日《晶報》之《深圳公益週刊》,標題《呼籲"邱婧式"服務常態化》。
2012年9月27日《寶安日報》,標題《9年“熱戀”幫教“修成正果”》。
2012年9月28日《華商報》,標題《28歲勉縣男子坐牢10年 出獄113天捅死救助站站長》。
2012年10月2日《深圳晚報》,標題《陽光下之家修成正果》。
2012年10月3日《南方都市報》,標題《"陽光下"走進陽光下》。
2012年10月10日《深圳特區報》,標題《“陽光下之家”:勸導失足者奔向光明》。
2012年10月15日《晶報公益週刊》,標題《“我們是在陽光下生活的一家人”》。
2012年10月17日《寶安日報》,標題《寶安區西鄉街道已完成所有社區義工站掛牌》。
2012年10月26日《南方都市報》,標題《NGO註冊一個月 勸服殺人犯自首》。
2012年10月26日《晶報》,標題《嫌犯逃亡12年自首》。
2012年10月26日《深圳晚報》,標題《陽光下之家讓我 看到生活的希望》。
2012年10月26日《寶安日報》,標題《志願者幫扶 終結他12載逃亡生涯》。
2012年11月12日《南方都市報》,標題《愛心喚回親情 舅舅接她回家》。
2012年11月22日《寶安日報》,標題《西鄉建教育基地,預防青少年犯罪》。
2012年11月26日《法制日報》,標題《王金雲花費100多萬元義務普法勸服38名在逃人員自首》。
2012年12月4日《南方日報》,標題《刑滿人員現身説法警示社區青少年》。
2012年12月10日《寶安日報》,標題《 3年多幫扶35名“浪子”回頭》。
2012年12月24日《南方都市報》,標題《殺人後逃亡19年 被志願者説服自首》。
2012年12月24日《深圳晚報》,標題《殺人潛逃18年後他昨選擇自首》。
2012年12月24日《寶安日報》,標題《不堪煎熬 了結18年逃亡路》。
2012年12月24日《新快報》,標題《亡命天涯18年殺人疑犯自首》。
2012年12月28日《南方都市報》,標題《由NGO勸服殺人疑犯自首説起》。
2012年12月29日《寶安日報》,標題《魯毅批註本報四篇報道》。
2013年1月3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社會組織蓬勃發展 改善城市治理格局》。
2013年1月17日《寶安日報》,標題《高牆內,他想編本説法教材》。
2013年1月19日《晶報》,標題《揹負命案潛逃的那些日子》。
2013年1月22日《寶安日報》,標題《“陽光下之家”為他帶來編書資料》。
2013年3月15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更新“失足者”的顏色》。
2013年3月27日《深圳特區報》,標題《王金雲:夢想讓我跌倒了再奮起》。
2013年4月2日《新快報》,標題《王金雲:勸服41名在逃人員自首 》
2013年4月11日《深圳晚報》,標題《愛如火焰點燃激情 愛如潮水生生不息》。
2013年4月14日《深圳特區報》,標題《志願服務之風吹遍鵬城》。
2013年4月26日《深圳特區報》,標題《“深圳,讓我們的夢想延續放大”》。
2013年5月7日《南方日報》,標題《美麗中國夢 青春西鄉行》。
2013年6月2日《西安晚報》,標題《漢陰青年週三石成功創業設幫教基地 給"失足者"第二人生》。
2013年6月6日《寶安日報》,標題《出獄後想回家卻為路費發愁》。
2013年6月28日《南方都市報》,標題《三個小步走激活社會組織》。
2013年第2期《環球慈善》,標題《王金雲:建立“陽光下之家”》。
2013年7月9日《杭州日報》,標題《陽光下之家》。
2013年8月12日《晶報》,標題《更生羣體不應是社會的另類》。
2013年8月12日《人民網》,標題《陽光下之家:讓失足者重新擁抱陽光》。
2013年8月14日《南方都市報》,標題《刑滿釋放人員不滿常被警方查證 連續恐嚇5航班》。
2013年8月15日《寶安日報》,標題《“陽光下之家”帶他走出陰霾》。
廣播電視(2003-2012)
2004年6月6日,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題目《陽光總在風雨後》。
2004年6月17日,湖南衞視《晚間新聞》,題目《陽光下》。
2004年9月30日,福建人民廣播電台《連線九州》。
2004年10月25日,司法部電視專題片《懲罰與矯正——中國監獄概述》。
2004年12月30日,深圳新聞網《市民論壇》,題目《如何做一個守法公民》。
2005年3月9日,深圳新聞網,題目《王金雲:為高牆內外的人做點事》。
2005年5月17日,中央電視台《當代教育》,題目《痛定後的思索》。
2005年9月15日,深圳廣播電台《新聞調查》,題目《讓陽光照耀所有的心靈》。
2005年9月15日,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新聞廣場》。
2005年9月21日,天津交通台《夜訪百家》。
2005年9月21日,中國教育電視台《國視資訊》,題目《走出高牆,走進陽光》。
2005年9月29日,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新聞廣場》。
2005年9月29日,鳳凰衞視《鳳凰快報》。
2005年10月29日,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題目《出獄後 你會想起誰》。
2005年11月5日,廣東電視台《廣東衞視新聞》。
2005年11月30日,廣東衞視《社會縱橫》,題目《出獄後的出路》。
2005年12月3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人物》,題目《王金雲 走出監獄》。
2006年12月,廣東衞視《第一訪談》,題目《一個囚犯大學生的故事》。
2006年1月18日,深圳電視台《第一現場》,題目《“陽光下”的迴歸》。
2006年5月1日,深圳衞視,主題《第三屆關愛行動頒獎晚會》。
2006年5月26日,北京新聞廣播《新聞天天談》。
2006年8月17日,寶安電視台,題目《走出高牆之後(上)》。
2006年8月18日,寶安電視台,題目《走出高牆之後(下)》。
2006年12月2日,中央電視台《講述》,主題《2006中國十大愛情故事頒獎晚會》。
2007年2月11日,廣東衞視,主題《2006廣東省十大新聞人物頒獎晚會》。
2007年3月11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題目《迷途知返 失足少年投案自首》。
2007年3月12日,奧一網,題目《少年逃犯與愛心人士網聊後自首》。
2007年7月1日,廣東衞視《與法同行》,題目《陽光下的自首》。
2007年8月30日,中央電視台《半邊天》,題目《陽光下》。
2007年9月17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
2007年9月17日,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新聞廣場》。
2007年9月18日,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新聞廣場》。
2007年9月24日,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題目《苦口婆心 勸自首》。
2007年11月11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主題《火炬手揭曉》。
2007年11月16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主題《奧運會倒計時》。
2007年11月24日,深圳衞視《飯沒了秀》,主題《可口可樂奧運火炬手頒獎晚會》。
2007年12月4日,廣東衞視《廣東衞視新聞》,題目《愛心幫教》。
2007年12月10日,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
2007年12月20日,21CN《視頻新聞》,題目《王金雲:挽救失足青年的引路人》。
2008年1月27日,深圳衞視《大愛無疆》,題目《陽光下的守望》。
2008年4月13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題目《深圳又有四名火炬手獲奧組委確認》。
2008年4月15日,東方衞視《真情實錄》,題目《他送逃犯回家》。
2008年5月7日,深圳衞視《深視新聞》。
2008年5月8日,CCTV-10《半邊天》,題目《農村大學生王金雲》。
2008年5月8日,深圳電視台體育頻道,題目《火炬傳遞直播》。
2008年5月8日,廣東電視台體育頻道,題目《火炬傳遞直播》。
2008年5月8日,廣東電視台新聞頻道,題目《火炬手王金雲》。
2008年5月13日,深圳新聞網,題目《火炬手向災區獻愛心》。
2008年6月1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題目《為了災區兒童的微笑》。
2008年7月13日,廣東電視台公共頻道,題目《陽光下的守望》。
2008年8月5日,CCTV-12《大家看法》,題目《兩種人生》。
2008年10月13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
2008年10月13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1時間》。
2008年11月13日,CCTV-10《人與社會》,題目《神秘的網友》,20多家電視台進行了轉播。
2008年11月20日,安徽衞視,題目《神秘的網友》。
2009年3月2日,江西衞視《傳奇故事》,題目《搶劫在逃四年 被王金雲勸自首》。
2009年8月16日,CCTV-12《心理訪談》,題目《失足者熱線》。
2009年8月18日,新華社,題目《昔日的罪犯 今日的英雄》。
2009年11月4日,武漢教育電視台,題目《神秘的網友》。
2009年11月6日,四川電視台,題目《千名服刑人員社會幫教日活動》。
2010年4月4日,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題目《王金雲曾勸説15名在逃嫌犯自首》。
2010年4月5日,深圳新聞網,題目《記錄王金雲勸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全過程》。
2010年4月5日,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新聞直播間》,題目《7年勸説15名在逃嫌犯自首》。
2010年4月7日,南方電視台《拍案驚奇》,題目《逃犯歸案記》。
2010年4月8日,湖南電視台《播報多看點》,題目《我做勸服志願者的日子》上集。
2010年4月9日,湖南電視台《播報多看點》,題目《我做勸服志願者的日子》下集。
2010年5月9日,廣西電視台《讓愛住我家》,題目《高牆內外的愛》(1)。
2010年5月10日,廣西電視台《讓愛住我家》,題目《高牆內外的愛》(2)。
2010年5月11日,廣西電視台《讓愛住我家》,題目《高牆內外的愛》(3)。
2010年5月12日,廣西電視台《讓愛住我家》,題目《高牆內外的愛》(4)。
2010年5月13日,廣西電視台《讓愛住我家》,題目《高牆內外的愛》(5)。
2010年5月14日,廣西電視台《讓愛住我家》,題目《高牆內外的愛》(6)。
2010年5月19日,CCTV《新聞直播間》,題目《幫教》。
2010年6月12日,廣西電視台《法治最前線》,題目《高牆內外的愛》(上)。
2010年6月13日,廣西電視台《法治最前線》,題目《高牆內外的愛》(下)。
2010年6月20日,南方電視台綜藝頻道,題目《廣東十大傑出父親母親頒獎典禮》。
2010年6月26日,廣東電視台珠江頻道,題目《廣東十大傑出父親母親頒獎典禮》。
2010年7月8日,浙江衞視《新聞直通車》,題目《交通肇事逃逸18月,被義工勸服自首》。
2010年7月16日,江西萍鄉電視台《萍鄉新聞》,題目《王金雲赴萍鄉考察安置幫教工作》。
2010年11月28日,廣州電視台《夜間新聞》,題目《深圳義工王金雲獲頒亞運志願能手》。
2011年11月3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題目《逃亡路惶恐伶仃 義工勸投嫌疑人》。
2011年11月6日,河北衞視《午間視野》,題目《王金雲刑滿釋放開幫教中心“陽光下之家”點亮新生路》。
2011年11月6日,寶安電視台《法治寶安》,題目《第28個服務對象》。
2011年11月7日,江西衞視《網羅天下》,題目《一個網站,讓27名在逃人員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7日,吉林衞視《新聞熱圖》,題目《一個網站,讓27名在逃人員幡然悔悟》。
2011年11月13日,廣東電視台新聞頻道《第一訪談》,題目《王金雲:高牆內外的陽光》。
2011年11月16日,南方電視台經濟頻道《拍案驚奇》,題目《逃犯自首全記錄》。
2011年11月27日,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新聞紀實》,題目《陽光下之家的感召》。
2011年12月2日,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新聞廣場》,題目《春風化雨破堅冰 在逃男今日終自首》。
2011年12月5日,廣東衞視《廣東新聞聯播》,題目《深圳義工王金雲8年勸服30名犯案在逃人員自首》。
2011年12月25日,深圳電視台都市頻道《第一現場》,題目《潛逃十五年 ,念親情今日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南方電視台《今日一線》,題目《逃亡十六年,今日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25日,廣州電視台《夜間新聞》。
2011年12月26日,深圳電視台公共頻道《18點新聞》,題目《民間勸逃有實效 ,15年逃犯今自首》。
2012年1月11日,廣東電視台珠江頻道《午間説法》,題目《逃犯的新生》。
2012年1月16日,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一線》,題目《16年後的選擇》。
未完待續(僅收集部分報道,根據陽光下之家官方微博整理)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