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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光

(明朝官吏)

鎖定
王重光(1502-1558),字廷宣,號濼川,山東桓台新城人。明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歷任工部主事、户部員外郎、雲中僉事、上谷參議。後任貴州布政使司左參議,奉命採辦貴州大木以修三大殿,因積勞成疾,身染瘴癘病逝林區。嘉靖親書“忠勤可憫”匾額,建祠以祀,並追贈太僕寺少卿,累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1] 
本    名
王重光
廷宣
濼川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出生日期
1502年
逝世日期
1558年
人物生平
寒門學子勵志讀書
王重光幼時家貧,常衣不蔽體、食不果腹,但他讀書甚至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他經常説:“我在飢餓的時候也沒有不讀書,我讀書的時候就會忘記所有的疲憊。”
有一次父親王麟私下對他説:“你讀書這麼勞累,不如自營生活,免得這樣勞苦。”王重光聽了痛哭流涕,説:“我若捨棄讀書就無以為生了。”並在書案上大筆書寫某進士的名字,以表示自己立志讀書的志向。王麟大為驚奇,説:“興吾家者,兒也。”嘉靖二十年(1541),他果然考中進士,成為新城王氏科舉第一人。踏入仕途的王重光為勉勵後人努力讀書,立下王家第一則成文家訓:“所存者必皆道義之心,所行者必皆道義之事;所友者必皆讀書之人,所言者必皆讀書之言。”
廉潔奉公嚴辭拒賄
王重光由工部主事升任户部湖廣司主事,負責管理九江地區貿易税務。九江自古為水路交通匯集之地,商賈雲集,貿易發達,商業興盛,被稱為“利窟”。在外人看來,管理九江地區税務是一個“肥差”。王重光到任之後,嚴厲打擊投機倒把和魚肉百姓的不法之徒。當他們紛紛送禮拜訪時,他堅拒不受,並當眾將禮物扔到江中,斬釘截鐵地説:“此次扔的是禮物,如有下次,連人帶物都扔江中!”百姓紛紛拍手叫好,豪猾商人只能遵紀守法不敢有逾越之心。九江地區貿易秩序得到整頓,百姓安居樂業,國家利益得到維護,一年時間就為國家節省漕糧數百石。
為民謀利不畏權貴
嘉靖三十二年(1553),王重光升為上谷參議。他到任後,經過大量實地調查,發現現行政策的弊端制約了上谷政治經濟的發展,於是制定上谷機宜十二條,即發展上谷地區的十二條政策。
這十二條政策是符合當地民生髮展、安定邊防的好政策。但是新政策破壞了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勢必得罪既得利益者,可能會對自己的仕途造成影響。在百姓利益和個人前途的抉擇中,王重光選擇了為百姓謀利——直言不諱地上疏朝廷指出現行政策的弊病,並在上谷實行新政。果不其然,他的十二條政策遭到了以嚴嵩為代表的既得利益者的強烈反對,他被從繁華富庶的京畿之地調到了條件落後、環境惡劣的貴州,任布政使司左參議。雖然被調貶,但王重光沒有垂頭喪氣、喪失熱情,依然忠於職守、盡職盡責。
平蠻督木忠勤報國
嘉靖三十六年(1557),皇宮失火,燒燬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今天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為重建被燒燬的宮殿,朝廷命令王重光在貴州採木,而此時當地少數民族叛亂。
王重光臨危受命率軍平叛。他分析敵我形勢後,派大軍佔據險要關隘為據點,將叛軍團團圍住,採取圍而不打的策略。待叛軍物資供養匱乏、人心不穩之際,王重光單騎匹馬進入敵營,宣讀朝廷招撫的諭旨,曉之以利害。最終,叛軍接受招撫,並誓願世世代代臣服。王重光不費鬥糧,不折寸鐵,以和平的方式平定了叛亂,受到朝廷高度讚揚。嘉靖皇帝派禮部尚書吳山赴貴州慰問,並題寫“忠勤報國”匾額。平叛之後,王重光繼續督辦採木事宜。
嘉靖三十七年(1558)八月,王重光因長期在深山受嵐煙瘴雨侵襲而患病去世。嘉靖皇帝認為他“平蠻功成,是為忠君;督木殉職,是為勤事”,所以為他親筆題寫“忠勤可憫”,以表示對他英年早逝的惋惜之情,並在貴州永寧為之建祠祭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