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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鄂

鎖定
王鄂,曹州東明縣(今屬山東)人,字百一,生於金章宗明昌 元年(1190),卒於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甲申科狀元。
中文名
王鄂
出生日期
金章宗明昌 元年(1190)
逝世日期
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
百一

王鄂人物簡介

王鄂,曹州東明縣人,字百一,生於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卒於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甲申科狀元。

王鄂人物生平

王鄂出生之時,其父因有一隻大鳥飛落庭院,故依鄉里先 生張?amp;#91;之説,命名王鄂。中狀元后,授為應奉翰林文字。正大 六年(1229),授歸德府判官,行亳州城父令。七年,改同知申 州事,行蔡州汝陽令。天興三年(1234),金朝滅亡,蒙古軍萬 户候張柔久聞王鄂之名,將其救出並安置於保州。
十年後(1244),元世祖遣使禮聘王鄂,王鄂進講《孝經》、 《書》、《易》,及齊家治國之道,古今事物之變,常常講到夜深時 刻。世祖道:“我雖未能即行汝言,安知異日不能行之耶!”遂 命王鄂遷居大都,並賜宅一所,又特准其祭奠金哀宗。
元世祖即位後,王鄂為翰林學士承旨,當時朝中制誥典 章,皆出自其手。至元元年(1264),已為資善大夫的王鄂,建 議並直接參與編纂了《太祖實錄》及遼、金二史的修訂工作。 不久,又上奏請效唐宋之制,設翰林院及提舉學校官,以重視 教育,均為世祖採納。
王鄂忠直敢言,在阿合馬爭奪相位之時,曾奮然擲筆於地 道:“吾以衰老之年,無以報國,即欲舉任此人為相,吾不能插 驢尾矣。”言罷,振袖而起,遂使阿合馬奸計為之中止。至元五 年,王鄂辭官,獲享廩祿終身。元世祖每有大事,必遣使就問。 十年,王鄂病逝於家中,享年八十四歲,諡文康。
王鄂為文不事雕飾,著有《論語集義》一卷,《汝南遺事》二 卷,其詩文四十卷,自命為《應物集》,以志其“學者當以窮理為
先……。”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