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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象

(三國時期曹魏官員)

鎖定
王象(?~222年),字羲伯,河內郡(今屬河南)人。三國時期魏國大臣、文學家。 [2-3]  [6] 
文采温雅,人稱儒宗。少時孤貧,為人僕隸,得到楊俊的賞識和幫助,後又受到五官中郎將曹丕禮遇。曹丕稱帝后,王象為散騎侍郎,轉任散騎常侍,領秘書監,封列侯。因解救楊俊不成,發病而死。 [2-3]  [5] 
全    名
王象
羲伯
所處時代
三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內
逝世日期
222年
主要作品
薦楊俊
最高官職
散騎常侍、秘書監

王象人物生平

王象字羲伯,河內人,與楊俊是同郡。王象少小孤貧,給人家當僕役,十七、八歲時,主人讓他放羊,他卻偷偷地讀書,因此遭木棍痛打之罰。楊俊讚賞他的勤勉,當即把他贖出來帶回家中,幫他聘娶立屋,然後兩人分別。王象受到楊俊賞識,果有才志。 [2]  [3] 
梁習擔任幷州刺史時,把當時身在幷州的名士王象、常林、楊俊、王凌荀緯推薦給曹操,曹操任命他們為縣長。 [4] 
建安年間,王象和荀緯等人都受到太子曹丕禮遇。王粲陳琳阮瑀路粹等人去世後,後起之秀中,只有王象的才華最高。 [2] 
曹丕稱帝后,任命王象為散騎侍郎,又轉任散騎常侍,封列侯。王象受詔編撰《皇覽》,曹丕讓王象兼任秘書監。他從延康元年(220年)開始編撰,幾年後編成《皇覽》,將之藏於秘府。《皇覽》合計四十多部,每部有數十篇,合計八百多萬字。王象性格和厚,以文章顯名,文采温雅,京城的人都讚美他,稱他為儒宗。 [2]  [6] 
曹魏建立後,楊俊第二次擔任南陽太守。王象推薦楊俊(見《薦楊俊》)説:“伏見南陽太守楊俊,秉性剛正,誠以待民,仁而待物,提攜後進,惠訓不倦,外寬內直,仁而有斷。從最初出仕開始歷任數職,所到之處,均能垂佈教化。擔任南陽太守以後,又能為朝廷廣施恩德,以至遠近之民甚至曾反對過他的人,都無不歸順於他,如今他的守境之內清靜安定,已無處施展才智,請讓他返回朝廷,在陛下身邊效力。” [8] 
黃初三年(222年),曹丕車駕南巡,到南陽郡宛縣之前,有詔令百官不得干預地方。車駕到宛縣時,宛縣的縣令不解詔書旨意,關閉市門。曹丕得知,發怒説:“我是敵寇嗎?”於是以“市不豐樂”收捕宛令和南陽太守楊俊。曹丕下詔問尚書:“漢明帝殺過幾個二千石的官員?”當時王象看到了此詔,知道楊俊難逃此劫,於是和尚書僕射司馬懿、散騎常侍荀緯到曹丕面前為楊俊求情,以至於叩頭流血滿面。王象請曹丕減楊俊死罪一等,曹丕不語,要走入禁中,王象拉住了曹丕的衣服。曹丕回頭對王象説:“我知道楊俊與你的往事,如今聽你,便是無我。你希望無楊俊,還是無我?”王象見曹丕言切,只得縮手。之後,曹丕進入禁中,下令處死楊俊,然後出去。楊俊説:“我知罪了。”隨即自殺,眾人為之冤痛。王象自恨不能救出楊俊,因此發病離世。 [2]  [5] 

王象個人作品

著有個人文集一卷,已佚,僅存文章《薦楊俊》。黃初元年(220年),魏文帝曹丕命秘書監王象等著名學者,以三閣藏書為依據,將儒家經典著作按照內容重新分類,編成我國第一部類書《皇覽》。全書有40餘部,計800餘萬字,輯有豐富的文獻資料,開創了利用國家藏書編撰百科全書類的文獻總纂的先河,為“千古類書之權輿”。 [1] 

王象人物評價

魏略》:“既性器和厚,又文采温雅,用是京師歸美,稱為儒宗。” [7] 

王象史料記載

王象的事蹟主要在《魏略》,詳見裴松之注《三國志·楊俊傳》。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裴松之注》 [7] 
參考資料
  • 1.    李玉安 黃正雨.中國藏書家通典:中國國際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
  • 2.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魏略曰:王象字羲伯。既為俊所知拔,果有才志。建安中,與同郡荀緯等俱為魏太子所禮待。及王粲、陳琳、阮瑀、路粹等亡後,新出之中,惟象才最高。魏有天下,拜象散騎侍郎,遷為常侍,封列侯。受詔撰皇覽,使象領秘書監。象從延康元年始撰集,數歲成,藏於秘府,合四十餘部,部有數十篇,通合八百餘萬字。象既性器和厚,又文采温雅,用是京師歸美,稱為儒宗。車駕南巡,未到宛,有詔百官不得幹豫郡縣。及車駕到,而宛令不解詔旨,閉巿門。帝聞之,忿然曰:"吾是寇邪?"乃收宛令及太守楊俊。詔問尚書:"漢明帝殺幾二千石?"時象見詔文,知俊必不免。乃當帝前叩頭,流血竟面,請俊減死一等。帝不答,欲釋入禁中。象引帝衣,帝顧謂象曰:"我知楊俊與卿本末耳。今聽卿,是無我也。卿寧無俊邪?無我邪?"象以帝言切,乃縮手。帝遂入,決俊法,然後乃出。象自恨不能濟俊,遂發病死。】
  • 3.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楊俊字季才,河內獲嘉人也。受學陳留邊讓,讓器異之。俊以兵亂方起,而河內處四達之衢,必為戰場,乃扶持老弱詣京、密山間,同行者百餘家。俊振濟貧乏,通共有無。宗族知故為人所略作奴僕者凡六家,俊皆傾財贖之。司馬宣王年十六七,與俊相遇,俊曰:"此非常之人也。"又司馬朗早有聲名,其族兄芝,眾未之知,惟俊言曰:"芝雖夙望不及朗,實理但有優耳。"俊轉避地幷州。本郡王象,少孤特,為人僕隸,年十七八,見使牧羊而私讀書,因被箠楚。俊嘉其才質,即贖象著家,聘娶立屋,然後與別。
  • 4.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幷州刺史高幹表為騎都尉,林辭不受。後刺史梁習薦州界名士林及楊俊、王凌、王象、荀緯,太祖皆以為縣長。
  • 5.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黃初三年,車駕至宛,以巿不豐樂,發怒收俊。尚書僕射司馬宣王、常侍王象、荀緯請俊,叩頭流血,帝不許。俊曰:"吾知罪矣。"遂自殺。眾冤痛之。
  • 6.    《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黃初時,散騎常侍河內王象,亦與覬並以文章顯。
  • 7.    卷二十三 魏書二十三 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4]
  • 8.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文帝踐阼,覆在南陽。時王象為散騎常侍,薦俊曰:"伏見南陽太守楊俊,秉純粹之茂質,履忠肅之弘量,體仁足以育物,篤實足以動眾,克長後進,惠訓不倦,外寬內直,仁而有斷。自初彈冠,所歷垂化,再守南陽,恩德流著,殊鄰異黨,襁負而至。今境守清靜,無所展其智能,宜還本朝,宣力輦轂,熙帝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