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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豔斌

(咸寧市委組織部原副部長)

鎖定
王豔斌,男,1963年8月出生,湖北崇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2004-2011年,先後在通山縣任副縣長、組織部部長、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咸寧市政府副秘書長,2012年3月任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市公務員局局長、市人社局黨組書記。
中文名
王豔斌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3年8月
出生地
湖北崇陽
學    歷
在職研究生
2013年8月26日,市紀委對王豔斌涉嫌違紀問題立案調查,並於同日對其採取“兩規”措施。經查,王豔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涉嫌收受他人錢物合計人民幣200餘萬元;收受他人所送禮金及物資折價合計100餘萬元;將個人或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單位報銷金額20餘萬元;違反政策購買超標小轎車,犯有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錯誤。其有關行為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