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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蔭泰

鎖定
王蔭泰(1886年-1947年),字孟羣,山西省平陽府臨汾縣(今山西省臨汾市)人。曾任汪精衞偽政權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抗戰勝利後,被國民政府逮捕,以叛國通敵罪判處死刑。於1947年在南京槍決。年61歲。 [1] 
別    名
王孟羣
孟羣
所處時代
中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西省平陽府臨汾縣(今山西省臨汾市
出生日期
1886年
逝世日期
1947年
本    名
王蔭泰
祖    籍
浙江省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

目錄

王蔭泰人物生平

王蔭泰(1886-1947),字孟羣,山西臨汾人,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 生。1906畢業於日本東京官立第一高等學校。後赴德國留學,入柏林大學法科,1912年畢業。1913年回國後,歷任北京政府國務院法制局編譯員,法典編纂會纂修,法律編查會編查員,法制局參事。其間,1913年兼北京大學法科講師。1917年任高等檢查廳判事。1919年任國財產管理處法律顧問及庫倫特派員。1920年任庫倫宣撫署總務處處長。1921年赴東北,任張作霖顧問。1926年6月,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次長,關税會議代表, 中俄交涉委員會委員長。1927年6月,任外交部長,條約研究會副會長。1928年2月,任司法部總長。後轉任關税自主委員會委員, 6月隨奉軍退至東北。其後在上海當律師。1937年12月,參加偽華北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任議政委員會委員,華北政務委員會實業部總長。1940年3月,華北臨時政府併入南京汪偽國民政府後,改任汪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實業總署督辦。1943年11月,任汪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農務總署督辦,總務廳廳長。1945年2月,任汪偽華北政委會委員長等職, 3月任汪偽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委員和常務委員。抗戰勝利後,被國民政府逮捕,以叛國通敵罪判處死刑。於1947年在南京槍決。年61歲。 [1] 
參考資料
  • 1.    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6-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