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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盛

(桐鄉市農經局農業資源管理科科長)

鎖定
桐鄉市農業經濟局農業資源管理科科長兼農村能源工作站站長王茂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 
2014年10月22日,桐鄉市人民法院對原桐鄉市農業經濟局農業資源管理科科長王茂盛濫用職權、受賄案開庭審理,判處王茂盛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沒收財產六萬元。 [2] 
人物事件
10月22日,桐鄉市人民法院分別對原桐鄉市農業經濟局農業資源管理科科長王茂盛濫用職權、受賄案進行開庭宣判,判處王茂盛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沒收財產六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王茂盛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51萬元,收受他人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31.8698萬元,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