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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舜

(隋朝孝女)

鎖定
孝女王舜者,趙郡王子春之女也。
全    名
王舜
所處時代
隋朝
性    別
父    親
趙郡王子春
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屬齊滅之際,長忻與其妻同謀殺子春。舜時年七歲,有二妹,粲年五歲,璠年二歲,並孤苦,寄食親戚。舜撫育二妹,恩義甚篤。而舜陰有復仇之心,長忻殊不為備。姊妹俱長,親戚欲嫁之,輒拒不從。乃密謂其二妹曰:“我無兄弟,致使父仇不復。吾輩雖是女子,何用生為?我欲共汝報復,汝意如何?”二妹皆垂泣曰:“唯姊所命。”是夜,姊妹各持刀逾牆而入,手殺長忻夫妻,以告父墓。因詣縣請罪,姊妹爭為謀首,州縣不能決。高祖聞而嘉嘆,特原其罪。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