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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民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原黨委書記)
鎖定
王立民,曾任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
2020年11月,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立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 中文名
- 王立民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66年1月
- 性 別
- 男
- 時間監察調查
- 2019年12月
王立民人物履歷
王立民,歷任職於中央紀委監察部正處級檢查員,重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重慶市雙橋區委副書記、書記(黨校校長、行政學院院長),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副總裁,中國保險報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建設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海南省洋浦國家級經濟開發區掛職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廳局級),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黨委書記,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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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民人物事件
王立民違紀被查
王立民依法逮捕
2020年10月,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原黨委書記、副所長王立民(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荊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立民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
王立民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1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社會科學院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社會科學院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原黨委書記、副所長王立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立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規公款吃喝,變相使用公款僱傭私家車司機,生活奢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稱,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進人;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多佔住房,公款報銷個人費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索取鉅額財物。
王立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律底線失守,規矩意識、紀律意識、法律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王立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6]
王立民提起公訴
2020年11月,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原黨委書記、副所長王立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立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荊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立民利用擔任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掛職),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黨委書記、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以交易形式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7]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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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王立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觀察者[引用日期2019-12-04]
- 2. 王立民出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黨委書記 .中國資本證券網.2014-5-30[引用日期2014-06-06]
- 3. 幹部任免信息 .海南黨建.2010-9-1[引用日期2014-06-18]
- 4.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王立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網站[引用日期2019-12-04]
- 5.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立民決定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0-10-29]
- 6.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原黨委書記、副所長王立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0-11-10]
- 7.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立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