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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實

(包頭師範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鎖定
女,生於1963年10月,1986年畢業於內蒙古大學法律系,開始從事法學教學工作。現任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常務理事,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兼職律師,包頭市政府糾風辦公室行風評議特邀監督員。
中文名
王秋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職    業
包頭師範學院政治與法律學院黨總支書記

王秋實人物經歷

1992——1993年在復旦大學法律系進修學習碩士研究生課程。1999——2001年在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同等學力研究生班學習並結業。2006年晉升為教授。

王秋實主講課程

主要擔任《民法學》、《合同法學》、《民事訴訟法學》、《法律基礎》、《婚姻法學》等多門法學專業課程的講授,教學效果評估名列前茅。

王秋實主要貢獻

多年來一直堅持以科研促教學,教學科研並重,在做好教學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科研工作,先後在《中國律師》、《陰山學刊》等發表論文多篇:《本案是否適用表見代理》《我國法院調解制度若干問題探析》、《關於證據交換制度幾個具體問題的探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法治建設》、《關於律師風險代理的理性思考》等。 [1] 
科研論著:
1、2005年主持自治區法學會重點課題《新時期加強黨的依法執政能力建設研究》,獲課題三等獎。參加了內蒙古檢察機關重點課題《關於國有資產流失案件提起民事訴訟的問題的探討》。主持了包頭師範學院科研項目《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生見習與實習基地的長效機制》。
2、主編的兩部論著《社會工作法律概論》、《民族政治學》。 [1] 
參考資料
  • 1.    王秋實  .包頭師範學院政治與法律學院[引用日期2014-06-07]